[案例]
5日,王三到某县办事,晚上投宿一旅馆,与李某同住一间客房。夜晚23时许,王三乘李某上卫生间之机,起床将李某兜内的3000元钱掏出,正在这时,王三听见李某回屋的脚步声,慌忙中将3000元钱扔到自己的床下,李某回房间后见王三神色慌张,便翻看衣兜,发现钱不见了,李某问王三是否偷拿,王三矢口否认。李某遂喊来旅馆老板,老板问明情况后报警。警察赶到现场后,在王三床下搜出3000元现金。
[评析]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本案如何定性有二种不同意见:
意见一:本案中王三的行为应认定为盗窃犯罪未遂。
王三的行为是实施终了的未遂。王三对其所盗窃的3000元钱并未取得实际控制权。因为盗窃行为完成的标志是行为人通过其所实施的盗窃行为,使盗窃对象即公私财物脱离了财物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控制,并将财物置于行为人自己的实际控制之下。本案中,王三虽实施了盗窃行为,但3000元人民币没有置于自己的实际控制之下,因此王三的行为属于实施终了的未遂。
意见二:本案中王三的行为应认定为盗窃既遂。
《刑法》理论中盗窃既遂,是指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行为已具备该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按盗窃的犯罪构成分析,本案从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均已具备。主体: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方面:实施了秘密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的行为并已完成了犯罪过程;客体:王三将钱扔在床底,已使李某丧失了对该款的所有权,数额较大,侵犯了公私财物所有权,即成立盗窃既遂。
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其理由是: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未遂中的“未得逞”,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未能具备构成犯罪的全部要件。从本案的具体情况分析,由于王三、李某系共同租用同一客房,该客房便成了二人共同使用(实际控制)的空间,在该区域内除周、王二人以外的任何人,在未经二人许可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出入其房间。这表明,**者王对本人存放于室内财物的实际范围应以房间内部为限。因此,王三在将窃取李某的3000元钱转移出该房间之前,无论藏匿于房间内的任何地方,均不能完全摆脱李某对该钱款的实际控制,王三也不能实现其任意支配使用该钱的目的。由此可见,王三虽然有盗窃李某钱款的行为,并将占有李某财物的盗窃行为完全实施完毕,属于犯罪未得逞。
游大庆
-
刘某的行为构成盗窃未遂还是盗窃既遂?
416人看过
-
本案是盗窃未遂还是既遂
115人看过
-
本案被告人是盗窃既遂还是盗窃未遂
456人看过
-
盗窃被现场抓住是既遂还是未遂
447人看过
-
窃得财物后及时放回是盗窃既遂还是未遂
61人看过
-
盗窃既遂加未遂是否能叠加
297人看过
-
甲构成盗窃罪既遂还是盗窃罪未遂?为什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6甲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如果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得逞,则属于既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盗窃是既遂的表现还是未遂的表现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06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我们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本法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既遂与未遂的
-
怎样区分盗窃罪是既遂还是未遂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22对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学界有很多理论,但是主要是失控加控制说,就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就是既遂。所以这个时候只要被害人失去了控制,无论犯罪分子有没有实际拿到财物,都算是既遂。
-
入室盗窃罪属于既遂还是未遂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13入室盗窃被抓算是既遂。入室盗窃只要成功进入他人家里就构成既遂,即使没有窃得财物也构成既遂。入室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什么是犯盗窃罪的既遂,未遂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04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界定。盗窃未遂是犯罪未遂的一种。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这是对犯罪未遂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总的原则性界定。这一原则性界定也同样适用于盗窃未遂,即盗窃者实施盗窃时在客观上“已经着手”,但又“未得逞”,是盗窃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