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精神损害赔偿标准项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9:26:54 267 人看过

(一)侵害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二)(二)侵害身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三)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四)侵害婚姻关系的精神损害赔偿

(五)侵害死者的精神损害赔偿

(六)违约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

一、法律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标准?

关于精神损失费的法律赔偿标准如下:1、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2、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精神损害赔偿金与抚慰金区别

我国法律上没有精神损害赔偿金这个概念,在法律上的概念是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因精神损害而赔偿的费用。精神损害赔偿金与精神损害抚慰金,二者实质上是一个意思,没有区别。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

三、怎么判定精神损失

(一)自然人因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二)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

(三)特定的身份权利受到侵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四)对人格利益的延伸保护

(五)对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财产权利的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3: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对重婚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重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
    一、对重婚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重婚是指已结婚男女又与他人结婚或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的行为,它是以一种公开化的夫妻形式对原有的合法性的婚姻关系的叠加。重婚既是对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制度的挑战与否定,也是对自身已有婚姻的挑战与否定。因此,无过错方因重婚者重婚行为提起离婚损害赔偿时,法院依法对其进行救助与支持是必然的,这也是维护弱者合法权益之要求,但任何事物都有其复杂的一面,重婚行为一样也存在着复杂的情形。因重婚行为提起离婚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因导致离婚的责任完全在于过错方,因此不论是在物质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方面都应当给予无过错方充分的救济与支持。但究竟确定多少损害赔偿额才合理,才符合错责一致的原则。二、重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确定其精神损害赔偿额的标准有:1、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并根据上述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额的原则来确定赔偿额的份额或比例才能恰当与公平。2、如果夫妻共有财产如
    2023-03-02
    188人看过
  • 离婚赔偿项目离婚能不能要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是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但有前提条件。即必须是在婚姻关系中,一方的过错行为,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之一,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即可在离婚时提出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离婚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加害方应依法对受害方的精神损失予以赔偿。在离婚诉讼中,由于一方的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受到损害是肯定的,这种损害既包括物质方面的,也包括精神方面的。该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是《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书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规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社会公共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该解释还对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作了原则规定,无过错方可据此请求法院判决过错方赔偿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2023-07-31
    308人看过
  • 精神赔偿金是否构成精神损害犯罪,精神损害赔偿金
    犯罪中没有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产被犯罪分子破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精神赔偿金标准(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
    2023-08-06
    410人看过
  • 受到人身损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人身损害精神损害赔偿金标准是什么?
    一、受到人身损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如果人身权益遭到严重损害,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人身损害而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满足三个条件:1.是仅自然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2.是自然人的人身权益受到侵害;3.是受到侵害的自然人的精神损害达到了严重程度。人身损害赔偿中的相关财产损失赔偿内容:1.医疗费,指为医治受伤的被侵权人所花费的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费用。2.护理费,指被侵权人受到人身伤害在医疗、康复期间使用护理人员发生的费用,以及因残疾而使用护理人员照料,日常发生的费用。3.交通费,指处理人身损害相关事项发生的交通费用。4.营养费,指为促进被侵权人身体健康、技能和体能恢复而购买必要营养食品所发生的费用。5.住院伙食补助费,指被侵权人在住院期间为了治疗和康复需要,提高、改善膳食标准而额外增加的伙食费用。6.误工减少的收入,指被侵权人受到人身损害
    2023-04-30
    490人看过
  • 民事精神赔偿标准,精神损害赔偿支付方式有哪些
    民事精神赔偿标准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手段和方式,造成的后果和经济状况等计算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支付方式有一次性给付,继续给付和定期金给付三种方式。一、民事精神赔偿标准民事精神赔偿标准如下: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2.侵权的手段;3.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经济状况;5.当地的生活水平。二、精神损害赔偿支付方式有哪些精神损害赔偿支付方式有:1.一次性支付2.继续给付方式:对于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的,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10年。3.定期金给付方式: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三、精神赔偿数额确定的方法是什么1.肉体痛苦构态。这是具有生理能力的自然
    2023-06-05
    436人看过
  • 意外伤害的精神损失赔偿标准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
    2023-07-21
    488人看过
  •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金标准(车祸精神损失费判定标准)
    【一、医疗费】医疗费应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再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要点:1.自身存在病情下发生交通事故,此情况应将自身原有病情所花费的医疗费予以剔除;2.医疗费为医疗保险之外的医疗费,即不能按未报医保前的数额确定;3.商业保险所报销的医疗费不影响对肇事方关于医疗费的索赔。【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
    2023-06-04
    206人看过
  • 江苏省宿迁市精神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江苏省宿迁市精神损害赔偿如何确定数额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2023-06-13
    456人看过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根据什么标准赔偿
    关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是:无过错方是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其中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即夫妻离婚如果是因为一方的过错导致的,离婚时可以要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失费的数额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考量多方面的因素决定。一、女方生娃期间老公出轨,可以要求老公赔偿吗?你好,婚内出轨离婚的话可以请求对方赔偿。对方出轨离婚赔偿标准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一)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二)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因为婚外情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婚外情概率的升高,婚外情离婚赔偿还是有很多人想要了解。在实际操作中,则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来确定:1、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
    2023-04-10
    340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抚慰金的赔偿
    介绍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之精神抚慰金的计算标准,道路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相关标准,以及确定数额需要考虑的因素等方面来介绍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一、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1、2001年3月10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2、2004年5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
    2023-06-08
    451人看过
  • 最新江苏省精神损害赔偿项目是否有变动
    依据江苏高级人民法院的规定,江苏省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一般是不超过5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本身就是赔偿项目,与之前是没有变化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江苏高院、公安厅关于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28、因交通事故遭受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主持调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
    2023-04-17
    430人看过
  • 名誉侵权赔偿标准有精神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
    1、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对于赔偿数额,应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的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确定。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就应当把名誉利益损害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2、财产损害赔偿名誉权是人身权利,一般不会有财产利益,但名誉权会直接影响权利人的财产获得,因此名誉受损也会造成财产损失。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并且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
    2023-03-22
    325人看过
  • 何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如何确定
    一、何时可请求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身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3、自然人死亡后,侵害死者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侵害遗体、遗骨,其近亲属因此遭受精神痛苦的;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二、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如何确定1、从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及其具体的侵权行为特征考虑。对于主观过错程度大,采取的侵害方式和手段恶劣的,应
    2023-02-04
    161人看过
  • 如何认识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怎么计算
    一、如何认识精神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误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随意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由于道路交通事故侵权相对其他侵权的特殊性,目前社会上许多人对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还不甚了解,认为只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侵权,就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由此陷入了这样的误区:在支付了较高的诉讼费后,不但得不到赔偿,反而增加了过重的心理负担。2、盲目要求高额精神损害赔偿。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法院对部分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支持率不断提高,同时由于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司法实践中要求十几万元甚至数十万元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确实得到了支持,如2004年11月1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曲乐恒诉A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做出终审判决,判决A赔偿曲乐恒医疗费、误工费、残疾人生活费等13项费用共计元人民币,其中精神抚慰金70万元。许多当事人或其亲属陷入“提的越多赔偿越多”的误区。但司法实践中法
    2023-02-04
    239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考虑到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考虑到精神损害赔偿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12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将统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侵犯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可按该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受害者不满16岁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侵犯他人健康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金额参照侵犯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减少,但不以受害人年龄为参考因素。侵犯他人身体权的,参照侵犯精神人格权的赔偿标准确
    • 离婚损害赔偿标准,离婚损害精神赔偿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1
      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提出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六个确定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这六个因素具体运用到婚姻家庭领域,我们的法官的一般做法是根据过错方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对受害人造
    •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04
      一、精神损害赔偿范围: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二、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标准如下: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
    • 精神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怎样才能请求精神损害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5
      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没有规定具体的赔偿数额问题,但确定了赔偿责任的必要因素: (1)侵害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主要是指侵害的方式,场合、范围等; (3)侵害所产生的结果,包括侵害行为所产生的影响; (4)侵害人的营利情况,营利多者,赔偿责任亦大,必要时予以收缴; (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即诉讼地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 (6)其他的法定因素。影响精神损
    • 目前什么叫精神损害赔偿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06
      国家赔偿精神标准是: 1、赔偿义务机关造成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人身自由赔偿中支付50%以下的生命健康赔偿总额; 2、精神损害抚慰金金额一般不少于1000元;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以1000元为计数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