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是当事人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真实存在,且借贷双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和人员混同等情形,法院可以认定当事人双方构成恶意串通意图通过虚假诉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认定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的方式是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一、因民间借贷中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我国规定,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
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
因此,为民间借贷提供担保而签订的买卖合同,因双方均无真实买卖的意思,而系一种为债权债务提供担保的措施,故该买卖合同构成虚假的意思表示,相关买卖合同应被认定为无效。
二、什么才算套路贷呢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套路贷是一种违法行为,它的基本特征包括:
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被告人对外以“小额借贷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或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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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案件?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291、具有下列情形的,可由法院综合借贷情况认定为民间借贷的虚假诉讼: 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的;起诉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的;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可能伪造债权凭证的;以及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2、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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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的时候认定为虚假诉讼,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怎么定罪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31在2015年8月6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对民间借贷案件中的虚假诉讼有了明确的规定: 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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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审查民间借贷虚假诉讼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281、当事人之间关系特殊; 2、当事人诉称的案件事实虚假; 3、当事人诉讼行为高度默契,缺乏实质对抗; 4、当事人对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贷款来源、交付方式、款项去向等事实叙述模糊; 5、恶意利用自认规则,普遍以调解或缺席判决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