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证期限内未提交证据的后果是什么
当事人应当积极参加诉讼活动,主动向法院提交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及时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若因逾期提交证据且未能提供正当理由,妨害民事诉讼程序的,人民法院有权依法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延期举证的后果主要有三个方面:
1、证据失权,即当事人逾期提供的证据,丧失证据效力。
2、负担额外的证明责任。
3、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应当当事人予以训诫。
二、当事人的举证期限是在案件受理时确定还是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
应当在审理前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提供证据的期限。《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第一句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与之相符,《证据规定》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是答辩期届满后至开庭审理前的阶段。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举证期限,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1、案件受理时即指定举证期限,双方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时间不一致,当诉讼中出现追加当事人等稍微复杂情况时,由于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时间不一致,会导致程序操作上的混乱。
2、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需要开庭审理的案件,都要通过证据交换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这意味着凡是开庭审理的案件,均应有以整理焦点、固定证据为目的的审理前准备。
3、审理准备阶段,特别是双方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指定举证期限,双方期限届满时间相同,有利于诉讼程序的操作。因此,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
三、如何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名称或者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以及明确的线索。
1、人民法院取证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2、人民法院取证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规定:“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3、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关于“举证期限内未提交证据的后果是什么”的问题,上文中已经做出了详细解答。民事案件中一般遵循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此作为原告方,对于自己的诉讼请求,就需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否则的话最终的判决结果可能会对其不利。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相关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二、证据的调查收集和保全 第二十条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书面申请。\n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名称或者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以及明确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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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后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是需要提交哪些证据呢?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7回答1、自己的身份证,证明自己的诉讼主体合法;2、借条,证明借款事实;3、必要的证人,证明自己催款的事实,没有超过诉讼时效。不知道借条如何约定还款时限的,如果还款时限到后。没有超出两年,第三项可以不举证。譬如约定2012年1月1日还款,那么到2014年1月1日前都不必提供第三项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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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有关证据超过举证期限有哪些后果上海在线咨询 2023-05-30在我国,举证期限有两种确定方式: 一是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 二是法院指定不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 无论对于哪种方式,当事人必须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如果逾期提交法院将不组织质证,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就不具有证据法上的效力,法院判决时也不会采用该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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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法规定,如果超过举证期限提出的证据有什么法律后果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因此,没有在法院指定期限内提交证据,应视为“举证不能“或者放弃举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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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如果被告拒绝提交证据,会有什么后果,举证期限是多久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6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简称为“民事证据规定”)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当事人自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未提交证据材料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