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审判中,由于目前我国有针对性的网络立法并不多,散见于行政法规和部门规定之中,给法院适用法律造成了极大的不便。我国目前的保护现状不容乐观,互联网络发展是非常之迅速的,但是相应的民事、刑事法律规范没有相应的跟进,造成了事实上的网络法律真空,上述案件中,以黑客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就是一例。
辽宁省高院做出判决的依据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认定商某具有恶意,同时商某的行为被认定为法人行为。另外,由于商某被提起了公诉,虽然新闻报道未有载明,但笔者认为公诉方提出的罪名应该是数罪,即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法》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构成要件:以特定的商家、公司、企业等单位为对象,贬低的是企业的信誉,商品的声誉,同时给原告造成了重大损失,具有严重的情节,本案案情均符合犯罪构成要件。286条规定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即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根据《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利用互联网实施本决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所列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商某作为黑客侵入对方的软件,删除对方数万份客户文件,造成大隆图片社的利益受损,也是符合了此罪的构成。
在赔偿费的问题上,依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的赔偿数额按原告所受实际损失20万为限。对比美国的案例是惩罚性罚款,而不是补偿性赔偿。
在判决依据上,由于被告人的行为没有被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所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涵盖,因此法院援引第二条的法律原则: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作为本案的判决依据。在本案中,辽宁省中院采纳了聊天记录和手机短信作为证据,也是具有现实意义的。
对于企业而言,如何对此类侵害进行防范呢,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降低系统风险系数,主要是保密技术上的升级,积极应对,不要将企业的核心资料和信息固定在唯一的数据库,合理分散风险,如果将客户信息分类存档,即使被破获一个密码,也会大大减少损失范围。
二、一旦发现遭到侵害,要及时搜集证据,因为数据电文很容易被篡改。
三、及时通过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网络黑客侵权案例相当少,但随着网络日益的普及和对人们生活影响的扩大,网上经营权的保护问题必将日益突出,网络上交流的ID和现实身份相分离的特点,也给我国传统的民事侵权和制裁的认定带来冲击和挑战。随着人际交流信息化网络化的步伐加快,以个人空间,博客,BBS为交流平台的时代已经来临。信息化网络化的侵权案件会日益成为侵权行为法的主要构成部分,应对这种形势的要求,要与时俱进的进行立法,提高政府的监管力度。
-
探析不正当竞争的新形式及防范
434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纠纷应怎样防范
193人看过
-
竞争行为:正当与不正当的区分
418人看过
-
修法规范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
162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法增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条款
83人看过
-
投标人不正当竞争行为
194人看过
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用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信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正当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正当竞争主要靠提高质量,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创立名牌,提高信誉来取得竞争的胜利。 正当竞争具有保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利益,提高劳动生产... 更多>
-
烟草公司不正当竞争形式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031、关于烟草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 (1)假冒或仿冒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6)商业诽谤行为; (7)公用事业和独占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 (8)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9)压价销售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 (10)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条件的交易行为
-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5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五花八门、形形色色、举不胜举。所以,各个国家的竞争法律制度往往首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概括性的规定,然后再具体列举出典型的、突出的、在一定时期内比较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明文加以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列举规定了11种不正当竞
-
如何区分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实例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19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 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主要是手段是否合法或者是否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具体差别如下: 1、主体不同:垄断的主体一般具有经济地位的优势,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体不一
-
企业行为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都是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30企业行为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有: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五)以盗窃、利诱
-
市政工程招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防范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151、完善招标法招标投标是一个相互竞争的过程,需要有严格的法律来保证公开、公平竞争、公正裁决、诚实信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是实施招标投标的具体法律,作为招标投标领域的基本法律,发挥了规范招标活动的作用,使招标管理部门有法律,招标活动有法律。2、完善资格审批制度目前,资格预审主要审批有投标意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是否具有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招标单位可以对招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审查招标单位的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