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的审判程序有哪些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0:30:14 137 人看过

民事诉讼程序违法类型中审判程序违法有以下情形:(一)管辖违法的情形。该情形主要是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有管辖权的法院违法受理案件或者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受理案件。(二)审判组织成立违法的情形。(三)证据取得的违法情形。该情形包括法院工作人员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或者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及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不去或者不及时调查收集等情形。(四)审判期间违法情形。(五)送达的违法情形。(六)调解的违法情形。(七)审判程序违法情形。(八)执行阶段违法情形。(九)审判人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

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权利有哪些

1、律师依法执行民事诉讼代理时,不受任何单位、个人非法干预,具有独立执业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2、律师在民事诉讼代理中,有查阅案卷材料、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的权利。代理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律师经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进行调查,以获取证据。

3、律师在法庭上,经审判长许可,有向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发问权;有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作证权;有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权;有对当庭宣读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录等证据提出异议权;有申请重新鉴定或者重新勘验权。

4、律师发现被代理人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提出无理或非法要求的,有拒绝担任代理人权。

5、律师在诉讼中,对审判人员、执行人员侵犯国家、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揭发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6、律师在民事诉讼代理中,因案情复杂,开庭时间过急,出庭准备时间不足,有向法庭申请延期申请权。

7、解除委托关系权。对于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委托人向律师隐瞒事实或提出无理要求,委托人严重侮辱律师的人格等,律师有权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8、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律师所享有的其他权利。

总的来说,律师费的问题应依据委托合同来处理,在找律师的时候,可能律师事务所会向委托人承诺,胜诉跟败诉的收费标准会不一样,但绝对不可能承诺,败诉后律师还需要向委托人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9: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代理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的哪些程序是初审程序和终审程序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民事诉讼包括:监督程序;公告程序;特别程序;破产程序一审终审有异议时如何申请再审再审申请阶段一般属于形式审查,主要审查再审申请是否在两年内提出,申请人是否有权再审,生效的再审判决是否允许申请再审,申请再审的理由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的规定,申请再审的法院是否具有再审管辖权,再审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本阶段的重点是准备再审材料,起草高质量的再审申请再审申请人在准备好再审材料后,应将其提交有再审管辖权的法院备案部门。备案部门应当对再审材料进行正式审查。符合条件的,一般向再审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一审终审后再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为了减轻人民群众的“诉讼负担”,新的司法解释规定了银行卡纠纷、水费等9类缴费案件,燃气和热力合同纠纷可适用于小额索赔,并执行一审终审判决。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不得上诉,但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申请再审。原审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有足够
    2023-05-03
    241人看过
  • 民事诉讼程序中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程序中起诉的条件有哪些1、民事诉讼程序中起诉的条件如下:(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和属于受诉法院管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二、民事起诉的流程的是怎样的民事起诉的流程如下: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
    2023-08-08
    292人看过
  • 民事诉讼二审判决有哪些,判决的程序是什么?
    二审程序有哪些判决?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本条是关于对不服一审判决上诉案件如何处理的规定。依该规定,二审法院根据一审法院就案件的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履行法定程序情形的不同,对上诉案件的审理结果,既可以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或者依法改判;也可以撤消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二审程序是怎么样的一、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
    2023-06-03
    93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序开庭审理的程序有哪些
    一、开庭前的准备1.书记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将传票和出庭通知书交回附卷;已报到的证人到指定地点等候传唤,证人不得参加旁听,证人与证人之间不能在一起。2.书记员(站立):现在宣布法庭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1)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2)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3)不准发言、提问;(4)不准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5)关闭无线通讯工具。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给予口头警告、训诫;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就坐。(审判长率合议庭人员从法官通道纵队步入审判台就坐)4.书记员:坐下,报告审判长,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已到庭(如有缺席人员应当说明),准备就绪,请审判长开庭。二、
    2024-01-06
    83人看过
  • 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特点有哪些?
    第一、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性手段,其目的在于排除妨害,保证民事诉讼顺利进行。第二、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适用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既包括审判阶段也包括执行阶段。第三、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适用的对象比较广泛,既包括案件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包括妨害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外的人例如旁听群众。第四、在适用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在适用时,依照行为人妨害民事诉讼的程度轻重不同,既可单独适用某一种强制措施,也可以将几种强制措施合并适用。一、起诉状应当包括的内容有什么?1、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这部分是起诉状的主要内容。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案件事实是否存在,需要证据证明。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原告的举证责任。二、妨碍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有哪些?(
    2023-05-07
    178人看过
  • 民事诉讼第二审流程以及特点
    一、民事诉讼第二审的流程是什么?民事诉讼第二审的流程:1.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2.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3.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4.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5.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6.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7.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8.宣判。二、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特点民事第二审程序和第一审程序相比具有的特点:1.适用的审级不一样。第二审程序是由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审理对第一审不服而上诉的案件的程序。2.程序发动的原因不一样。一
    2023-06-06
    156人看过
  • 民事审判程序与刑事审判程序的区别有哪些?
    法官审判中的类推权刑事与民事有别我们知道在刑事审判中,法官必须严格遵守罪刑法定的原则,禁止类推。通俗一点说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官对此没有丝毫的自主权,否则就是滥用职权。可是在民事审判中,法官不仅可以适用类推,而且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用习惯和法理来判决。当然这也不是说法官可以随意根据法律、习惯、法理来判决,而是有严格的规则的。首先,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当查明事实后,有法律规定的必须适用法律规定,没有法律规定的,才可以依次适用习惯和法理。不能有法律不依而去适用习惯和法理,这样就是本未倒置了。而且在适用习惯和法理也有先后之分,有习惯的依习惯,没有习惯规定的才能依法理。因为习惯规定是人们长期实践形成的约定,而法理是法学家的论述和法学理论,必须对此加以从理论到实践的复杂过程,更容易产生偏差。其次,在适用习惯和法理时还有一个选择的过程。因为习惯规定有不同的层次,有村规、乡规及
    2023-06-11
    271人看过
  • 检察院审判监督程序有哪些特点
    检察院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有:1.审判监督程序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进行再审的程序;2.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只能是特定的机关和人员;3.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是案件的裁判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4.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有特定的时间要求。一、刑事案件二审多长时间结案刑事案件,结案一审一般6个月内办结,二审、再审2个月。情况特殊可以延期。一般情况下,适用第一审诉讼程序审结后的判决,在上诉期间,是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结后的裁判,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但是,任何规则都有例外,我国刑诉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就是二审终审制的例外。审判监督程序是指有监督权的机关或组织,或者当事人认为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发动或申请再审,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再审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可以通过当事人的申诉或者检察院的抗诉等提起。同时,当事人以申诉的方式启动审判监
    2023-03-23
    285人看过
  • 一审程序民事诉讼的程序
    一、一审程序民事诉讼的程序(一)原告起诉(二)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三)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四)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五)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六)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七)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八)判决宣告二、民事诉讼一审上诉期限是多久须在上诉期限以内提起。上诉期限的规定在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尾部都有明确告知。民事和行政判决是在判决书送达
    2023-05-29
    226人看过
  • 诉讼中的民事特别程序用裁定吗?
    判决指司法机关对审理结束的案件作出裁决的行为;裁定是指行政或司法审判机关在审理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对诉讼程序问题和某些实体问题所作的一种处理决定。(一)判决是对当事人双方争纷的事实进行认定与处理。而裁定一般适用于诉讼程序。(二)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通常审判结束后,法院都会给当事人判决书。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三)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5日,而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裁定书是裁定的书面形式。其格式、写法和署名,与判决书基本相同,只是内容相对简单。(四)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五)判决和裁定作出的依据不同。裁定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但是判决根据的法律是实体法,比如经济法等,判决只能在案件审理的最
    2023-03-20
    158人看过
  • 诉讼时效中断的特点有哪些
    (1)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2)其他障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一、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如下:1、产生的时间不同。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发生在时效有效期间内的任何阶段,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2、法定事由不同。中断是当事人主动中断的,中止是当事人被动中止的,如发生不可抗力等事情。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比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之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申请支付令、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等等;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主要有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2023-06-24
    223人看过
  • 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有哪些特点
    1、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2、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入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3、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起诉4、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后,对于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并提供有关证据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人民法院认为必要的,可以调取。5、在自诉案件审理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6、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入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特点有哪些(一)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调解应当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应当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调解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
    2023-08-05
    24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案由规定2023的特殊诉讼程序案件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案由规定2021的特殊诉讼程序案件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非讼程序案件案由有:(一)与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有关的纠纷1、失踪人债务支付纠纷2、被撤销死亡宣告人请求返还财产纠纷(二)公益诉讼1、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1)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2)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2、英雄烈士保护民事公益诉讼3、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4、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三)第三人撤销之诉(四)执行程序中的异议之诉1、执行异议之诉(1)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2)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2、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3、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二、民事诉讼的起诉流程是怎么样的?(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
    2023-02-15
    82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有哪些,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特点
    一、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有哪些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罚款、拘留,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采取强制措施的,必须经院长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强制措施程序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第一百一十七条强制措施决定权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二、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特点1、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性手段,其目的在于排除妨害,保证民事诉讼顺利进行。2、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适用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既包括审判阶段也包括执行阶段。3、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适用的对象比较广泛,既包括案件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包
    2023-06-17
    493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诉讼代理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中的一审程序是怎样的, 有什么特点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2
      一、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1、起诉。2、立案审查。3、排期开庭。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
    •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限是多久,简易程序又是什么特点又是有哪些特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3
      简易程序的审限为3个月,且不得延长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简易程序是普通程序的简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简易程序未作规定的,适用普通程序的规定。已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也可以根据需要转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是与普通程序并存的独立的第一审程序,有自己的特点和适用范围。简易程序有以下特点:1.起诉方式简便。原告可以口头起诉。2.受理程序简便
    • 什么是刑事案件中审判监督程序,审监程序有哪些特点?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6
      实践中,什么是刑事案件中审判监督程序,审监程序有哪些特点请看下文。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予以提出并由人民法院对该案重新审判所应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审判监督程序,是整个刑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它并不是每个案件的必经程序,只有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而且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才能适用。因此,它是一种特
    • 2024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的特点
      河北在线咨询 2024-08-26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 第一,严格遵循发回重审的条件。《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程序中只有对一审程序违法和事实不清的两类案件可发回重审。而实践中仍有个别案件因二审法院认为一审量刑畸轻却有上诉,就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要求一审法院加重刑罚,把上级的意志强加给下级。而所谓的事实不清,最多只是不影响定罪量刑的细节不清。这种
    • 行政赔偿诉讼程序的特点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0
      有以下特点: (1)从起诉条件看,在单独提起赔偿诉讼时,要以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条件。在一并提起赔偿请求时,通常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为违法为赔偿先决条件。 (2)从诉讼当事人看,赔偿诉讼以行政机关为诉讼被告,实行“国家责任,机关赔偿”制度。致害的公务员不是诉讼被告。 (3)从审理形式看,赔偿诉讼不同于行政诉讼,赔偿可以适用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