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避竞业限制协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5 21:40:35 424 人看过

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后,劳动者遵守协议的约定是规避违约风险的唯一方式,例如不到限制范围内的单位就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一、竞业限制中没约定经济补偿咋办

劳动关系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由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忠诚义务演化出的保密义务,并进而扩展为竞业限制制度,蕴含了用人单位财产权益和劳动者劳动权利两者之间的矛盾,成为一个必须予以调整的法律问题。竞业限制的重要内容主要有两个:一是劳动者应当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二是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不能包含在工资中,只能在劳动关系结束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

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虽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经济补偿,而劳动者又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此时,如果认定竞业限制无效,则对劳动者不公平。因此,在承认双方的约定有效的前提下,责令用人单位承担支付经济补偿的责任,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由于双方未事先约定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因此,司法实践中可以借鉴市场实践中的一些既有做法,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一年的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参照计算的依据。

二、竞业限制的注意事项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必须同时约定经济补偿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标准、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应当同时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内容,但不得在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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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5日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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