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分割难断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1:33:46 276 人看过

儿子在交通事故死亡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款还未分割,丈夫就病逝,这赔偿款咋分难以达成协议。近日,邹平县的耿某在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终于领到了自己该得的款项。

2007年8月24日3:35,耿某的儿子朱某因交通事故死亡。由于朱某系山东梁邹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发生交通事故时属于因公出差,故山东梁邹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了朱某的丧葬费用。

2008年初,耿某、耿某的丈夫、儿媳以及孙子一起将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起诉至邹平县法院,邹平县法院经审理,于2008年5月23日作出判决:一、被告中国财险陵县支公司赔偿四原告死亡补偿金100000元;二、被告庞洪升赔偿四原告死亡补偿金等损失共计82992元;三、被告李新、张发、张明除已支付给原告的10000元外,另将向天安保险滨州中心支公司理赔乘客伤亡责任险赔偿款(限额50000元)一份的权利转让给四原告。

2009年6月21日,耿某的丈夫因病去世。耿某由于赔偿款分割问题与儿媳、孙子未达成协议,导致一直无法领取赔偿款。无奈之下,耿某于2010年12月15日起诉至邹平县法院,要求确定其享有赔偿款131000元。邹平县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丧葬费、交通费、住宿费无法在本案中作出分割;死亡补偿金耿某占百分之二十;因耿某的丈夫死亡,其应得赔偿款应由其继承人继承,与本案并非同一法律关系,不作处理。由于(2008)邹民一初字第129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因赔偿的具体数额尚未确定,无法确定耿某应享有数额。故判决如下:一,耿某因儿子朱某死亡而获得的赔偿(100000元+81252元)中应得的份额为53695.84元;二,驳回耿某的其他诉讼请求。耿某对该判决不服,决定依法上诉。

2011年5月20日,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了耿某,根据其讲述的情况和提供的材料,经审查后认为该案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即受理,并指派山东纵横律师事务所承办该案。

2011年8月11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庭审中,援助律师提交了耿某丈夫的书面遗嘱,同时证人出庭作证证明耿某丈夫享有的赔偿款应由受援人所得,并提交了天安保险滨州中心支公司出具的证明该赔偿款已经到位。

最终,法院考虑到本案系家庭纠纷,直接判决将不利于家庭矛盾的处理,故在两位援助律师的积极配合下对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争取调解结案。受援人最后也愿意做出让步,同意将丈夫应得的赔偿款与孙子平分,并达成了调解协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06: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亡赔偿金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有哪些处罚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有哪些处罚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一)权利主体的确定鉴于《人身赔偿解释》采“继承丧失说”理论,对于死亡赔偿金之权利主体的确定,可参照《民法典》的相关原则在近亲属之间进行分配。其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当死者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则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权利人在其之间进行分配;如果死者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作为权利人进行分配。(二)分配原则的确定尽管《人身赔偿解释》采“继承丧失说”理论,但死亡赔偿金并不等于遗产,其分配的原则也必与遗产不同。根据《人身赔偿解释》中的精神,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余命年岁内收入“逸失”的赔偿,其性质属于财产性质的赔偿,对此赔偿金的分配应根据权利主体对死者的经济依赖程度和生活关联程度在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进行分配,如果在同一顺序中存有未与死
    2021-11-30
    78人看过
  • 交通事故索赔指南:死亡赔偿金的赔偿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不幸死亡,不仅仅给死者家属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且家庭成员的死亡,直接导致家庭未来收入的减少,实质上直接给家属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怎么样来弥补这部分经济损失,这就是本文所要解决的问题――交通事故案件中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死亡赔偿金的赔偿一、死亡赔偿金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5条第二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8条第一款第(五)项更明确规定了“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
    2023-04-21
    56人看过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亡赔偿金如何算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亡赔偿金如何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二、有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分配的法律规定吗我国立法和司法解释中并无死亡赔偿金的分配规定。从一般意义上说,死亡赔偿金属于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抚慰金。这种精神抚慰金以死者亲属由死亡事件所受的精神痛苦为填补对象。在司法实践中,这种赔偿的请求权人应以死者的近亲属为限。不具有近亲属关系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债权人),无权请求死亡赔偿。根
    2024-01-25
    144人看过
  • 交通死亡事故赔偿金怎样计算
    一、交通死亡事故赔偿金怎样计算交通死亡事故赔偿金的计算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23-05-03
    98人看过
  • 交通事故划分同等责任死亡赔偿金如何赔
    一、交通事故划分同等责任死亡赔偿金如何赔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交通事故死亡无保险如何赔偿1、如果我方的车没有上任何保险,而我方不能及时向对方赔付或者没有赔偿能力,可以先让对方向其所在的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对方的维修费用,之后再由保险公司向我方代位追偿。代位追偿是指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车主)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
    2024-01-16
    449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该如何计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原则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怎么计算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按照下列方法计算:(一)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二)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三)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四)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五)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
    2023-02-24
    368人看过
  • 北京交通事故和工亡能双赔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
    一、北京交通事故和工亡能双赔吗北京交通事故和工亡能双赔。依据最高院《人损解释》、《工伤保险条例》,法律并没有禁止受害人采取“双赔制”,而且两种法律关系所赔偿的结果相距甚大,因此受害人可以继续按《工伤保险条例》主张权利。《人损解释》第3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三、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冲突吗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并不冲突。工伤赔偿是基于工伤保险关系,而交通事故
    2023-06-27
    349人看过
  • 交通死亡事故怎么赔偿
    一、交通死亡事故怎么赔偿因车祸死亡,如果死亡方自己负全责的,对方如何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如果对方是非机动车的,则对方不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应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表包括哪些内容交通事故赔偿有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误工费根据
    2023-06-08
    265人看过
  • 死亡事故赔偿金怎么分
    法律综合知识
    一、死亡事故赔偿金怎么分在处理死亡赔偿金时,通常情况下,我们会将此款项交由死者的近亲成员平均分配。然而,如果这些近亲成员能够通过协商达成共识,那么他们也有权根据各自对死者所尽义务的多寡和贡献大小等因素,对死亡赔偿金进行非平均分配。关于死亡赔偿金的具体数额,我们一般会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这两个标准,并以这样的标准为基础,按照二十年的时间跨度来进行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
    2024-07-18
    281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死亡问题
    交通事故致死赔偿范围: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5、死亡赔偿金等。交通事故如何赔偿问题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如果小事故,能够自己协商的,可以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1、如果是同等责任,可选择各赔各,即自己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种需要双方保险公司达成共识才可以),这种处理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或者保险公司互赔(即本车由对方车的保险公司理赔),也是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复杂一点的就是,自己保险公司赔50%,对方赔50%。资料的话就只是发票需要开两张,均分维修费,其他一样(一般是双方损伤相差较大的情况)。2、主次责任与同等责任差不多,只是不能各自赔付或者互赔(除非保险公司能达成协议),按
    2023-07-06
    323人看过
  • 死亡交通事故 额外赔偿
    1、丧葬费:承担死者丧葬义务的人,有权要求义务人支付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若死者有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需要扶养,赔偿义务人需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3、死亡补偿费:死亡补偿费的数额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的。4、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赔偿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民事赔偿责任,各地的情况不同赔偿数额相差悬殊,除赔偿抢救期间医疗费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赔偿金、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其中: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
    2023-03-12
    437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死亡赔偿金赔偿是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死亡,家庭可以预期的其未来生存年限的收入因此丧失,家庭成员在财产上蒙受了消极损失。按照损害赔偿法原理,消... 更多>

    #死亡赔偿金
    相关咨询
    • 交通死亡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由谁继承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4
      1、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归其近亲属,应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可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分配。 2、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
    • 交通事故有人死亡,交通事故刑事责死亡赔偿金赔不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4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怎么计算 1、概念:死亡赔偿金是指在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失去生命的情形下,由赔偿义务人给予其家属的一定赔偿费用。 2、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残疾赔偿金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交通事故中死者家属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3
      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
    • 交通事故赔偿中的死亡、残疾、死亡等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分别给多少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23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
    • 交通事故导致死亡,需要赔偿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与责任如何划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8
      交通事故导致死亡,是需要赔死亡赔偿金的,死亡赔偿金=城镇或者农村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伤残系数,所以死亡赔偿金与年龄有关,因此需要证明年龄(一般就是身份证),另外死亡赔偿金的伤残系数是按1计算的,不需要提供伤残证明。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另外,交警划分的事故责任会影响到赔偿责任的承担比例,因为赔偿责任是以事故责任为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