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
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但其主观特征,只是暂时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打算以后予以归还。至于行为人挪用公款的动机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营利,有的出于一时的家庭困难,有的为了赞助他人,有的为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成立。具体言之,挪用公款罪在主观方面有以下特点:
1、挪用公款具有非法性。即行为人未经批准或许可(包括直接明示的许可或间接明示的默许),违反规章制度私自动用公款。其中,规章制度具有广泛性,因此,挪用的非法性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故意违反有关公款管理的规章制度,二是故意违反有关公款使用的规章制度,未经合法批准、许可。
2、挪用的本意,是指公款私用、移用、占用、借用。行为目的是为了使用,而非占有公款。其中,行为的目的包括: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2)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3)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3、挪用并不侵吞公款,而是准备归还,具有擅自借用的特性。即便挪用后而不能归还,也不是出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占有,而是出于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客观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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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公款而挪用也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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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也是职务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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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知情不报有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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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目的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人主观上所追求的非法利益。这种非法利益可以是物质性的,也可以是精神性的;可以是违法的结果,也可以是不法状态本身。犯罪目的对犯罪动机具有决定和制约作用,它支配着行为人对犯罪对象的选择和对危害结果的追求。...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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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而未用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陕西在线咨询 2022-12-03挪而未用符合条件的构成挪用公款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首先,从犯罪客体方面来讲,认定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关键并不在于其是否实际使用了该公款,而在于公款的所有权中的使用权和占有权是否受到了侵犯。虽然没有实际使用,但是该公款已经脱离了单位的实际控制,单位对该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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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是犯罪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10违反纪律,构成犯罪的,直接追究刑事责任。给予纪律处分,但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调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转移、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金等违反法律嫌疑犯罪行为的,应当撤销党的职务、检查或者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必须追究党的纪律责任,或者有其他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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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为己知是不是犯法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3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国家的工作人员挪用公款,如果数额大的话一般都是会构成犯罪的,如果在挪用公款之后大家都没有发现这个时候及时归还了就不会构成犯罪。 挪用公款罪是属于行为犯,挪用公款的犯罪嫌疑人实施挪用公款的行为后,就构成挪用公款的犯罪既遂。 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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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不是单位犯罪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8用公款罪不能单位犯罪。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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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犯罪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30要看挪用公款的用途是不是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均构成犯罪。否则不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