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能否直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4 17:56:16 433 人看过

律师解答:

不能。

工伤赔偿不能直接走人身损害赔偿,但在第三人侵权情况下,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兼得。

工伤赔偿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然后依照《工伤条例》等法律进行赔偿,而人身损害赔偿是依照《民法典》等法律进行赔偿,两者的流程、举证责任和赔偿的范围都是不一样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16: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可以用人身损害赔偿直接抵偿债务吗
    受害人不能直接用人身损害赔偿抵偿债务,受害人取得人身伤害赔偿后,可以用人身伤害赔偿款项偿还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五百六十九条【债务约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一、人身损害赔偿需注意的问题第一、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都可以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第二、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果因第三人侵权(如犯罪
    2023-03-20
    279人看过
  • 2023损害赔偿能否直接单独起诉
    一、损害赔偿能否直接单独起诉人身损害侵权赔偿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如果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二、人身损害案件分类1、侵害人致人损害,触犯刑律的,应依法作为刑事案件受理。受害人在刑事一审判决前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审理。一审人民法院
    2023-02-17
    208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中的间接损失是否应当赔偿
    一、人身损害赔偿中的间接损失是否应当赔偿所谓“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道路交通赔偿案件实践中经常碰到的几个常见赔偿请求项目有:停运损失、养路费、保险费、运管费、减值损失。(一)停运损失。最高法院法释[1999]5号《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已经明确:“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二)养路费、保险费、运管费(规费)。保险费系拥有车辆必须缴纳的费用,无论车辆是否运行;养路费也是拥有车辆必须缴纳的费用,新车缴费一年后即可短期报停,并非交通事故发生后必然产生的损失;养路费、保险费的性质与运管费相类似,系营运车辆必须缴纳的费用,是其取得营运
    2023-05-06
    442人看过
  •  工伤人身损害能否通过职业病赔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职业病不能通过人身损害赔偿来解决。职业病属于工伤范畴,工伤保险基金将负责支付相应的赔偿。职业病的认定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若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职业病不能通过人身损害赔偿来解决。职业病属于工伤范畴,工伤保险基金将负责支付相应的赔偿。职业病的认定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若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职业病能否通过人身损害赔偿解决?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对职工在工作中可能遭受的职业病进行预防、救治和赔偿。然而,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职业病能否通过人身损害赔偿解决呢?答案是否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
    2023-08-26
    331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与人身损害赔偿能否重复受偿
    根据规定关于工伤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认定申请即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2024-05-11
    141人看过
  • 返聘人员工作时受伤按人身损害赔偿
    2004年12月,董明(化名)退休后被某集团公司返聘,双方签订了《临时劳动协议》。2006年5月,董明右手被机器切伤。医院诊断为第一掌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合并血管损伤。住院治疗期间,集团公司承担了住院费并发给工资。7月中旬,董明出院后到法院起诉,同时申请伤残鉴定。司法鉴定结论为:右手丧失功能,构成九级伤残。过后,集团公司鉴于董明的身体原因,双方中止了劳动协议。董明以集团公司赔偿伤残金和精神抚慰金及各项损失为由,要求集团公司人身损害赔偿,集团公司却不同意按人身损害赔偿,双方争执不下,董明将集团公司告上法庭,法庭审理后判决集团公司赔偿董明伤残金和精神抚慰金及经济损失3万元。请问,法院的判决对吗?读者:林某林某读者:由于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权益受到劳动法的充分保护,资方必须或应当为劳动者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因而,为了平衡一般雇佣关系中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工作中
    2023-06-05
    369人看过
  • 工伤赔偿:如何补偿人身损害
    对于未参加工伤险的企业和用人单位,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也必须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工伤职工有权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受害人可以提出的诉讼请求:1、请求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损害赔偿,法院一般按工伤保险优先适用原则进行判定。2、请求工伤保险待遇,法院一般以《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予以判决。3、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应当以民事法律法规为依据作出判决。因第三人的过失而造成用人单位受雇者受伤亡的情况,受害人主张工伤保险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可依据民法和劳动法获得双份赔偿。交通事故造成工伤死亡如何赔偿?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
    2023-07-02
    390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8级伤残能赔多少钱,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8级伤残能赔多少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侵权行为导致人身损害需要根据治疗费用、误工费等情况确定,发生工伤导致人身损害的情况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赔偿。一、人身损害赔偿8级伤残能赔多少钱人身损害赔偿8级伤残能赔多少钱需要根据实际确定。如果是工伤,8级伤残能够获得的工伤待遇是你本人31个月的工资;此外,还有停工留薪期内的待遇,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还有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是按照人身损害索赔,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后续治疗费及必要的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一项如果是按照城镇居民标准的话,大约为13万多;如果是农村居民标准,则只有5万元左右。二、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哪些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2023-06-05
    474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竞合?
    1、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同时主张。2、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2024-05-05
    88人看过
  • 在工地工作时受伤的按照人身损害能赔多少
    一、在工地工作时受伤的按照人身损害能赔多少在工场工作时受伤的,按人身损害能赔偿多少钱,要依据受伤的实际情况而定,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
    2023-04-30
    230人看过
  • 工伤赔偿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一样吗,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工伤赔偿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一样。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是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赔偿标准不同,适用法律不同,处理机构不同,伤残鉴定机构不同,举证责任不同,赔偿主体不同和责任划分不同。一、工伤赔偿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一样吗工伤赔偿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不一样,不能分辨那种赔偿更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
    2023-06-05
    136人看过
  • 人身伤害误工费间接损失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人身伤害误工费间接损失可以得到赔偿。所谓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一、交通事故营运车辆营运损失赔偿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根据民法理论,赔偿全部财产损失除了直接的财产上的减少之外,还应赔偿失去的可得利益即间接损失。间接损失是指已经预见或者能够预见的可得利益。二、轻微交通事故最新赔偿标准发生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损伤的,不同的损伤级别所对应的赔偿数额也是有所差别的,受伤情况越严重,需要赔偿的数额就越高。(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
    2023-06-20
    181人看过
  • 人身险是否能替代人身损害赔偿
    一、人身险是否能替代人身损害赔偿人身险不能替代人身损害赔偿。人身险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签订的,当出现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形时,保险公司给付投保人或受益人保险金。而人身损害赔偿是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中损害人承担对受损害一方的赔偿责任。前者属于合同,后者属于侵权责任,不能替代。《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交通事
    2024-01-23
    245人看过
  • 这种事故能否按人身伤害赔偿处理
    案情回放:李某、张某把共有的一台客运大巴挂靠在某客运站,负责广州到某城市的旅客运输。双方口头约定某客运站每月把旅客车费总额的45%给李某、张某作为报酬,某客运站提供停车场所、汽油等设施给李某、张某,李某、张某在运送旅客过程中应当遵守某客运站的规章制度。2009年8月15日两人在运送旅客到某城市路上,李某感觉车有点摇晃,以为是车轮漏气,还没停稳车就把门打开,叫跟车的张某下车去看看,张某还没准备好就被车刮倒在公路上,且弄伤了脚。交警勘查认定为交通事故,李某负全责。张某向李某索取人身伤害赔偿,李某却认为张某与自己属于某客运站的员工,张某这种情形属于工伤,应当按相应的工伤规定处理。请问这种情形是否按人身伤害赔偿处理?律师说法:广东华誉律师事务所郑贤春律师分析认为:本案争议的的焦点是张某与某客运站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023-06-06
    26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人身损害赔偿后可以直接要求工伤赔偿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8
      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的法律依据是完全不同的。人身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责任法》。而工伤保险赔偿则主要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等。这两类法规均未对此类情况法律适用、赔偿范围和标准作出限制性规定,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可以同时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和第三人损害赔偿。因此,劳动者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又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
    • 工伤赔偿是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还是按劳动保险赔偿标准赔偿?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7
      这个事情,从法律上说,你可以要求按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而不是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索赔),但我不建议你现在就按法律程序进行索赔。因为走法律程序很麻烦,很费时,尤其是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另外,从你说的情况看,你受伤后,单位也不是不管你,从道义上讲,单位尽到了一定义务,所以你不必非要按法律程序来计算赔偿,尽量自己协商一定的赔偿金额。如果实在谈不好,要按法律程序办的话,你可以来找我当面咨询。这个赔偿程
    • 损害赔偿能否直接主张利息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02
      除了人身权益外,关于对财产损害是否可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观点不一。在本司法解释第四条中例外规定了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毁损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其构成要件非常严格。首先,侵害的客体应当是特定物而非种类物;其次,该特定物以精神利益为内容,具有重大感情价值或特定纪念意义; 第三,该特定财产具有与特定人格相联系的专属性质或人格象征意义; 第四,因侵
    • 工伤起诉是按人身损害赔偿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8
      按现行的规定,如果是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是可以同时申请工伤和人身损害的赔偿的,这两个并不冲突的,不过医疗费的部分,不可以双重享受的。
    • 谁主张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失赔偿法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20
      如果工伤事故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也可以向法院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最终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职业病;(五)外出工作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