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外法律中的民事关系是指什么关系
涉外法律中的民事关系是指在民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据已发生的法律事实诸因素中至少有一个外国因素的民事关系。民事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
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
2.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3.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4.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5.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其他情形。
二、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作为法律关系的一种,它有着法律关系的一般特征,如它是人和人的关系,是体现国家意志的社会关系等,同时它也有自己的具体特征。
1.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产生以后,民事法律规范便落实为约束当事人行为的具体权利和义务。民事权利的实现和民事义务的履行,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违反民事义务会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即承担民事责任。民事法律规范是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根据,民事法律事实是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原因,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结果。
2.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就决定了参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地位平等,它们互相独立,互不隶属。同时,由于主体地位平等,决定了其权利义务也是对等的,一方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3.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只有民法规范不会形成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还要有民事法律事实,才能形成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
三、涉外诉讼的原则有哪些
1.适用我国诉讼法的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237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2.国际条约优先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2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3.司法豁免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239条: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
4.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的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241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5.使用我国通用语言文字的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240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六章 执 行 第六十三条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注:经北大法宝编辑团队核实,本条引用的《民事诉讼法》(2017修正)“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应为“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
-
涉外民事关系法是什么性质的法律
343人看过
-
在涉外民事关系中适用法律有什么要求
237人看过
-
涉外民商中的票据法律关系是怎样的
221人看过
-
信托法律关系诉讼中的信托法律关系指的是什么
311人看过
-
评《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正义观
313人看过
-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的一般情形是什么
287人看过
-
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和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31涉外是如果案件在中国法院管辖时案件有涉外因素,即和中国有关系。而国际民商事关系泛指所有的发生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关系。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就是具有国际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或称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或称跨国民商事法律关系,或称国际私法关系。就一国而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可称为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即具有涉外因素或外国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
-
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区别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5涉外是如果案件在中国法院管辖时案件有涉外因素,即和中国有关系。而国际民商事关系泛指所有的发生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关系。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就是具有国际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或称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或称跨国民商事法律关系,或称国际私法关系。就一国而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可称为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即具有涉外因素或外国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
-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的方式是什么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3涉外民事法律关系调整方法主要有两种:一、采用冲突法规范选择准据法的间接调整方法;二、运用实体法规范直接确定国际民事关系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五十九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第二百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第
-
涉外与涉外民事诉讼有什么关系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3民事诉讼法对涉外仲裁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关系作出如下规定(1)关于案件受理。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57条的规定,以当事人是否达成仲裁协议作为划分涉外仲裁机构和法院受理案件的根据。凡订立仲裁条款或协议的,当事人只能向涉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在合同中未订立仲裁条款或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涉外经济合同的解除或者终止,不影响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
-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物权关系与债权关系的关系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5标的物的所有权并无发生转移,家电等,不动产最典型的是房屋,此时买方才获到标的物的所有权。一方当事人有托付标的物的义务和获取价金的权利,比如汽车,仅仅靠托付还并不能获到所有权,手续解决完毕才能发生物权转移。在卖方向卖方托付标的物的时候。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而另一方当事人有支付货款的义务和获到标的物的权利。接下来说说不动产。以上说的是动产,也就是托付之前。但在两方的权利义务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