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债权债务关系的内容变更有什么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1:23:48 419 人看过

导致合同债权债务关系的内容变更条件如下;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一、p2p债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转让条件如下:

1.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5.转让行为通知了债务人。

二、符合哪些情形的债权转让是有效的

符合以下情形的债权转让才有效:

1、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

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

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等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一种是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

不作为的债权、因继承发生的遗产给付请求权。第二种为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随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开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三、法律允许一般个人债权转让吗?

法律允许一般个人债权转让,但是对于债权转让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一种是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不作为的债权、因继承发生的遗产给付请求权。第二种为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随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开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09: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转让相关文章
  • 债务债权关系与债权债务关系的区别
    债发生的原因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灭失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两者区别主要有:在债的关系中,债权债务是相对的法律关系,债权是指享有的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其中金钱债权,是最常见的债权。债务则与债权相对,指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一、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合同终止的事由主要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的“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即此处所谓的清偿。清偿以全面清偿为原则。清偿合同债务的人为清偿人,清偿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清偿债务的费用,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之外,由债务人负担。2、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
    2023-03-14
    70人看过
  • 债权债务转移书有什么内容?
    债权债务转移书,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应当标明签订协议的时间地点,三方应当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协议书,三方应当一致确认协议截止日期,甲方向丙方偿还债务以后,甲方与乙方同等数额债务消灭,乙方与丙方同等债务消灭。债权债务转移暨抹账协议书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2012年?月日甲方:乙方:丙方:上述三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债权、债务转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三方遵守履行。一、三方一致确认:截止到2012年?月?日,甲方对乙方负有债务?元;乙方对丙方负有债务?元。二、经三方同意,乙方对丙方负有的债务?元转移给甲方,由甲方直接向丙方偿还该笔债务。三、甲方向丙方偿还该笔债务后,甲方与乙方之间同等数额的债权债务消灭,乙方与丙方之间同等数额的债权债务消灭;消灭后剩余的债权债务或者其它债权债务,按照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签订的其它有关协议或合同的约定履行。四、自本协议生效之日的?
    2023-06-01
    333人看过
  • 无债权债务关系证明怎么写,债权债务是什么关系?
    一、无债权债务关系证明xx有限公司无债权债务担保情况说明xx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减少到400万元。本公司已于2015年08月09日在手递手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迄今为止,无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至此,本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对外也无任何担保行为,如有遗留问题,由各股东按照原来的注册资本数额承担责任。减资后不会侵犯债权人利益的承诺。特此说明。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20XX年XX月XX日二、债权和债务是什么关系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了。对于分公司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务,总公司是要承担相关责任的,但具体如何承担责任?各地法院处理不尽统一。主要分一下几类:
    2023-03-19
    337人看过
  • 债权债务关系与租赁关系能兼容吗
    可以兼容的的,融资租赁关系就是债权债务关系和租赁关系兼容的情形。融资租赁其实是借助融资的形式创造融物的本质结果。先期不发生物权转移,只是在租金上产生一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到最后处理残值的时候发生了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这是一种结合融资融物的最新筹资方式。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三十六条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023-06-15
    60人看过
  • 内部债务债权关系怎么抵消
    内部债权债务一般来说是指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因内部资金调拨、交易事项而产生的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预付账款与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等项目。内部的债务债权关系处理的方法相比债务债权关系要简单的多。第一年(1)内部应收账款抵消时借:应付账款【含税金额】贷:应收账款(2)内部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抵消时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贷:资产减值损失(3)内部计提坏账准备涉及递延所得税资产抵消时借:所得税费用贷:递延所得税资产第二年(1)内部应收账款抵消时借:应付账款贷:应收账款(2)内部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抵消时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贷:未分配利润-年初借(或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贷(或借):资产减值损失应收票据与应付票据、预付款项与预收款项等比照上述方法进行抵消处理。债券投资与应付债券的抵消处理(1)债券投资与应付债券抵消时借:应付债券【期末摊余成本】投资收益
    2023-03-20
    466人看过
  • 债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债权转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如下:1。债权必须合法存在。2、债权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3、债权转让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5、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6、受让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确定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的管辖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特殊原则,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合同履行地也是法官审查确
    2023-08-08
    484人看过
  • 债务关系形成的条件
    债权债务关系构成条件是:1、签订合同意思表示真实,体现了当事人的自愿原则;2、该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3、债权人与债务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一、电子协议有法律效力吗?电子版合同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应。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下: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是订立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是指表意人即意思表示的行为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当事人的内在意志和外在意思一致即为真实;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二、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如下: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所谓形式要件。三、合同上的口头约定是否有效?签
    2023-06-27
    53人看过
  • 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应当满足什么条件?
    通常情况下借款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借贷关系即成立。(一)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二)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三)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四)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一、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有什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
    2023-05-07
    24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有出借条之类的债权债务关系
    从民事法律的角度看,借条属于一种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就借条自身看,一般表现形式为单纯的纸张,其本身的财产价值微乎其微,单从借条自身财产价值看,抢劫借条一般不会构成抢劫罪。借条作为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虽然不是财产本身,但它可以表明借贷合同的存在,其意义在于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权利义务关系,在纠纷发生后它将起到证据的作用。行为人暴力强迫他人出具了借条,只是为以后取得财产准备了条件,虽然采取了暴力手段,但行为人并没有当场取得财产,当强迫被害人所出具借条的数额较大时,其行为应属于敲诈勒索罪的预备行为。如果行为人取得借条后,欲将借条体现的财产性权利变成财产,向他人索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未遂或者既遂。一、借条和欠条差别是什么借条和欠条差别如下:1、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关系不同。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欠条则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则是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
    2023-06-23
    492人看过
  • 合同中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性要求
    债权债务合同有效需要具备的条件有: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合同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这是当事人了解和把握合同的发展状况及法律效果的基本条件。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缔约人的表示行为应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相一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在一般误解等情况下,合同仍为有效。在重大误解时,合同则可被变更或者撤销。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合同标的决定着合同权利义务的质和量,没有它,合同就失去目的,失去积极的意义,应归于无效。合同标的可能,是指合同给付可能实现。合同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标的自始确定,或可得确定。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哪些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提起诉讼应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
    2023-08-06
    290人看过
  • 债务关系变动对于保证合同有什么影响
    首先,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应该按照约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的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的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或者是法律规定的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的,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一、在哪些情形下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
    2023-03-27
    422人看过
  • 债权债务关系和所有权有什么区别?
    一、主要从两方面1、从法律关系的构成,即主体、客体和内容;2、从产生途径、形态分析。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所有制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债权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所有权是财产权,在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社会,财产债权化是普遍趋势,所以债权也是财产权。反映则是一种动态的流转性的财产权,财产所有权则是一种静态的归属性的财产权。在商品经济中,财产不能没有归属,也不能没有交换流转,总是处于动或静的状态,从而构成民事财产关系的整体。反映静态归属性关系的法律制度是与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反映动态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则是债权,所有权和债权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民事财产权。二、从法律关系构成分析1、利主体不同,财产所有权主体特定,义务主体无需特定,而债权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2、体不同,债权的主体可以实物,也可以是行为,
    2023-06-01
    127人看过
  • 法人变更公司债务是否有关系
    公司以自身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变更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债务没有任何影响。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法人变更公司债务要怎么办?我国的公司法对法人变更后债务的处理方法作出了规定。通常情况下,法人变更后,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来承担。因为公司属于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和财产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一般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通常是以认购的股份来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
    2023-07-27
    451人看过
  • 债权转让的法定条件都有什么内容
    债权转让的法定条件有以下几点:1.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等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
    2023-03-12
    34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更多>

    #债权转让
    相关咨询
    • 公司变更债权债务的内容变化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24
      1、公司组织形式变更,公司依法变更其组织形式后,原公司不再存续,但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不会因为原公司的不在而自动消失。 2、公司股东变更,无论股东是否变更,公司主体不变,公司的债权债务延续,对外还是由公司承担责任和主张权利。
    • 什么是债权债务债务变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14
      1、广义的债的变更,包括债的主体的变更和债的内容的变更。债的主体的变更,又称为债的转移。是指在债的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债权债务由第三人承受。 2、狭义的债的变更,仅指债的内容的变更。我国学术界把债之变更通常届定为“不改变债的关系的主体,而仅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
    • 什么是债的变更,债的变更条件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0
      一、什么是债的变更债的变更,指不改变债的关系的主体,而仅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二、债的变更条件有哪些按我国《民法通则》及有关合同法规,债的变更应具备下列条件:第一,原已存在债的关系。债的变更建立在原来存在的债的关系的基础上,而由当事人对其部分内容加以改变,作为履行根据。如果原来没有存在债的关系,而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成立债的关系,则为债的发生而非债的变更。第二,原存的债的关系及变更后的债的关系应
    • 股东变更与债权债务有关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2-14
      股东变更只要几方协商好就不会影响债权债务的;《公司法》第9条有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变更公司形式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公司依法变更其组织形式后,原公司不再存续,但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不会因为原公司的不在而自动消失。
    • 借贷关系债权债务抵押合同具体有哪些内容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0
      1、双方签订借贷合同后,就表示债权债务关系的建立,通常,一方会要求借款方提供抵押物,如果后期债务无法清偿的话,债权人有权处置抵押物。 2、我国民法典规定,抵押物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但是有些财产是不能做抵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