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远程教育中公平使用的其他限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9:13:02 326 人看过

在满足传统合理使用标准的前提下,我们还应该注意到,网络信息传播的技术特点决定了网络教学过程中的作品传递不仅仅是传统课堂教学中的少量复制作品,但也涉及到传播问题。例如,每个学生在使用计算机学习网络课程时,都不可避免地要将课程信息复制到自己的ram中。由于网络远程教育受众广泛,网络教学中使用作品的影响可能会大大超出传统合理使用规则所允许的范围。有鉴于此,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应当对网络远程教育的合理使用附加限制,以降低著作权侵权的风险。具体包括:(1)对用户的限制网络教育具有远程性和非实时性的特点,使人们摆脱空间、时间、经济、工作和家庭关系的限制,增加受教育的机会。目前,我国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招生规模较大。它一方面促进了网络教学的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也增加了版权作品使用控制的难度。根据网络远程教育的发展目的和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制度的价值目标,网络远程教育的用户范围应严格限定为注册学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著作权作品用于教育教学,从而体现其合理性

在网络教育中,著作权作品合理使用的基本规则是符合现实世界的,也应该局限于教学和科研的目的。具体来说,对于远程教育机构来说,其性质必须是非营利性的,不能为商业目的向学生收取太多的费用;对学生来说,必须用于课程学习,禁止不必要的传播和复制课程资料。例如,1996年,美国合理使用联合会在《教学中合理使用多媒体指南》的建议6中指出,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允许教师和学生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来编写多媒体项目;但是,教师创作的多媒体的使用仅限于面对面教学、安排学生有目的的自学、远程教学和课后复习自学[3](p54,55)

(3)使用范围的限制

网络远程教育采用双向互动的教学模式,其中师生可以通过网络传递文字、图形、音像等多种形式的作品或作品,信息的数量和种类比传统教学明显增加。这必然导致著作权作品使用范围的相应扩大。但是,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不受更大的影响,必须严格控制合理使用作品的范围。各国著作权法一般规定,以教学为目的的作品使用,应当是在教师讲解论点或者使用是课程结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下,即作品的比例有限,而不是核心部分。例如,讲师可以使用电影的拼接等效物,而不是电影的主要部分[4]。新加坡的版权法还规定,作品的正确使用不得超过总字节数的1%;或超过1%,但只属于一章或一章的一部分[5](p78,79)其他作品的使用仍应以许可的形式进行,必须经著作权人授权并支付一定费用。目前,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建立,人们可以通过电子合同的方式方便快捷地获得授权或签订许可协议。这既保证了权利人的经济利益,又为作品的使用提供了便利。(4)对著作权作品使用的限制以任何方式合理使用著作权作品,都不能损害著作权人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利。为了避免因网络信息的快速、广泛传播而超越合理使用的限度,用户应当采取一定的措施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例如,在传输过程中,会提示相关的版权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服务器中只能保存一份远程课程的永久副本;采取某些技术措施,确保只有注册学生才有机会学习课程;通过监控课程的在线使用,防止学生进一步复制和传播版权作品;等待。此外,网络远程教育机构还应负责向师生通报或宣传远程教育作品使用的相关规定,防止滥用受版权保护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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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2日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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