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应如何设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1:23:08 313 人看过

居住权的设立需要有两个要件:有设立居住权的书面合同;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分别规定在民法典第367条与368条。

(一)有设立居住权的书面合同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住宅的位置;

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4、居住权期限;

5、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居住权设立了可以撤销吗&&&

一、居住权设立了可以撤销吗

1、居住权是可以撤销的,居住人放弃居住权或是居住权到期的算是常规居住权消灭。有以下两种情况可以撤销居住权:

(1)故意侵害住房所有权人及其亲属的人身权或者对其财产造成重大损害的;

(2)危及住房安全等严重影响住房所有权人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居住证撤销的流程有哪些

居住证撤销的流程如下:

1、首先要整理一些资料包括身份证,居住证等,装在文件夹里面,这个资料具体的可以打电话咨询所在地的政务服务中心;

2、然后带着相关资料去居住证所在地的服务中心,找到工作人员说明来意之后他会让填一个申请表,按要求填写;

3、完成之后,服务人员会给打印回单证明办过这项业务,同时让在授权和诚信书上签字,之后一并加入文件袋里;

4、在接下来就是文件在各个政府服务机构流转,由流管部门进行审核,之后直接转入所在地的公安局;

5、最后也是由公安局将居住证给取消,然后结果反向传递,再由服务窗口传递给申请人,就会获得通知就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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