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代理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08:03:18 128 人看过

家事代理权的注意事项有:

1.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的权利主体。

2.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的存续期间。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由法律直接规定,以夫妻身份的存在为前提。

3.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行使方式。对于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夫妻任何一方在日常家事范围内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时,不必明确其代理权,可直接以自己名义、另一方名义或者双方名义为之。

4.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行使范围。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5.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行使限制。在实际生活中,基于种种考虑,如一方时间、精力、知识、能力的原因,一方滥用代理权的原因等,有时候夫妻双方会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所限制。

6.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的法律效力。夫妻任何一方行使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都发生效力,即该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归属于夫妻双方。

一、夫妻家事代理权的法律依据

夫妻家事代理权的法律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夫妻家事代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其中对平等的处理权的理解,

1.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该条实质上为解决夫妻家事代理权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夫妻家事代理权的范围

1.因维系家庭基本生活需要而进行的事务代理。通常指为维持家庭生活正常进行所需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开支。

2.因家庭保健和娱乐等较高生活需求而进行的事务代理。通常是指必要的家庭保健、健身、娱乐以及家庭用工等事项。

3.为家庭和家庭成员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的事务代理。具体指子女教育、夫或妻深造等事项。

4.处分价值不大的动产等事务代理。具体是指买卖家用电器,维修日常用品等事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20: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代书遗嘱具体注意事项有哪些?
    代书遗嘱具体应注意的问题有: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3、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4、被继承人应当意识清楚、精神正常,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写代书遗嘱应注意啥1、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能够了解遗嘱内容、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在通常情况下,盲人、文盲、不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不能成为该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2、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理智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丧失理智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因此,不得作为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3、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应当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人。4、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他们与继承死者的遗产有切身之利害关系,因
    2023-07-08
    351人看过
  • 抽取鉴定专家有哪些注意事项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抽取鉴定专家的注意点有:1、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2、专家鉴定组成员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与其有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当事人应当申请其回避。鉴定专家组组长的确定由于医疗事故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鉴定会程序进行。因此在每次召开医疗事故鉴定会时,应当首先确定专家鉴定组组长。按照我国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的法定程序要求,专家鉴定组组长由专家鉴定组成员推选产生,也可以由医疗事故争议所涉及的主要学科专家中,具有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担任。鉴定会由鉴定组长主持进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专家鉴定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合议制。专家鉴定组人数为单数,涉及的主要学科的专家一般不得少于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第二十六条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
    2023-07-27
    286人看过
  • 找社保代理机构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个人社保代理_没有工作怎么交社保?1、找一家社保代理机构,可以让社保代理帮你缴纳保险,每个月还要承担额外一些代理费。(社保代理注意事项)2、也是自己承担个人+公司的全部金额,看有没有朋友或者前一家雇主愿意帮你继续缴纳保险,费用由你个人承担。3、你自己创业,如果是开公司,可以为自己的公司开具一个社保账户,哪怕账户里只有你一个人。等于自己公司为自己缴纳。推荐找社保代理机构,省时放心。二、找社保代理机构一定要审查资质,注意以下事项:1、选择一家正规的社保代理公司,有劳务派遣许可证与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资质齐全可以放心的。2、每家社保代理公司都是不一样的,收费便宜的不代表它们没有隐藏收费,所以个人在选择代缴社保公司时就要注意了,记住一分钱一分货。3、在选择公司代理社保时要查看这个平台是不是一对一服务,避免代理公司把业务二次外包。
    2023-05-09
    343人看过
  • 行使代位权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时候需要注意:行使范围是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行使方式是向法院起诉;行使条件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相关的从权利,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一、债务人是否拥有直接代位权对次债务人到期债权,债务人是没有代位权的,有代位权的是债权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二、怎么处理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三、代位权的发生需要什么条件代位权的发生要符合以下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怠于行使
    2023-06-26
    306人看过
  • 哪个了解买房收楼注意事项有哪些?有哪些注意事项
    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但是大家都知道现在房子的质量是越来越不好,我们经常都会听到一些业主维权的事,那么收房验房注意事项有哪些,我这边就来简单介绍一下,你可以参考看看的。1.交房时要带上工具包当谈到交房时注意事项有哪些首先要准备好工具吧,盖房有盖房的工具,当然验房也要有验房的工具,要带上小锤、软管、电笔。这些是必备的工具。带好工具,另外还要考虑这些工具的用处。小锤是用来敲墙面的,是否有空鼓。软管是用来检查地漏及排水坡度用的。电笔就不用说了,自然是检查开关电路插座的。2.交房时要仔细核对图纸交房时注意事项有一个特别注意的地方,那就是对于房子面积的检查。一平米动辄上万元,看在钱的面子上,你也要认真检查对比。另外,注意一些特殊地方的尺寸。例如厨房和卫生间,厨房要放置冰箱,卫生间要放置洗衣机,这些要考虑尺寸,避免所留的空档的地方不足。除了这些还要考虑图纸
    2023-02-07
    368人看过
  • 刑事申诉注意事项刑事申诉注意事项有哪些
    第一,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申诉人应为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第二,申诉困难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结束后2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2年,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也应受理。这是我在这里不详细展开的。第三,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决提出申诉,影响已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第四,刑事案件上诉有次数限制,一般只有一次。第五,申诉人有证据证明民事部分明显失误,原审判被告人有赔偿能力的,人民法院必须起诉。此外,一般不立案。第六,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刑事判决正确的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必须说服诉讼人服用诉讼。如果你坚持不合理的投诉,你可以书面或口头拒绝。第七,申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诉,人民法院申诉符合申诉条件的刑事案件。申诉立案的刑事案件只有经过审查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的再审条件之一的案件才能进入再审程序,立案。刑
    2023-08-07
    71人看过
  • 律师咨询风险代理注意哪些事项
    所谓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人于订立合同时,不必交纳代理费用,而是待诉讼结束后,如果委托人胜诉,则从胜诉或执行所得中按协议约定的比例支付代理费用;高收益但也是高风险,律师风险代理时要注意如果委托人败诉或者最后没有财物或利益所得,委托人则不必支付费用,律师也将不会获得报酬。允许律师从高风险中获取高回报,有助于鼓励律师花最少的时间和费用推动诉讼,促使律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哪些案件不能风险代理1、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2、律师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1)婚姻、继承案件;(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律师服务收费
    2023-07-22
    463人看过
  • 转让股权有哪些事项要注意的
    股权转让注意事项:1、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2、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决定了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取决于合同的实际履行。3、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将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具体体现在正式书面通知公司股权转让的事实和要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意思。企业转让股权要注意哪些事项1、注意所签协议的主体。通常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该是公司股东,受让方则可以是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可以是公司股东外第三人。2、股东会、或者其他股东的意见或决议。公司股东在对外第三人转让股权之前,必须要先征求公司其他股东的意见。3、需要对前置审批程序加以关注。4、有清晰的公司股权结构。5、受让人应该要仔细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情况。6、受让人应该尽可能的了解受让股权的信息,以确认受让股权是否存在问题。7、股权转让协议应当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相应的保证及承诺。8
    2023-08-09
    173人看过
  • 代理合同中的代理事项和权限有哪些
    甲方与因纠纷一案,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一)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乙方代理权限:代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谈判;代为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反诉。(二)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代为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乙方代理权限: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款或物;有权就本合同约定的代理费用留置案件款或物;有权与对方当事人
    2023-06-14
    113人看过
  • 解除合同的事项注意事项有哪些?
    解除合同注意事项如下:1、合同解除一般只适用于单方违约;2、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应当符合正当目的;3、合同解除意味着交易失败,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会给市场交易带来沉重的交易成本,给市场交易秩序和安全带来冲击和破坏;合同解除后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哪些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导致合同的解除;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行使解除权的条件,待条件成就时单方解除合同,这就是合同的约定解除其中,前一种约定解除的情形称为协商解除,后一种约定解除的情形称之约定解除。1、协商解除所谓协商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而解除合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因协商解除是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而非是在合同订立时约定解除,故又称之为事后协商解除。协商解除的条件是当事人双方协
    2023-07-07
    492人看过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是企业法人委托他人代为某种法律行为的法律文书。法定代表人因事不能亲自为某种行为时,可以通过授权委托方式,指派他人去办理。这时,就需要制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在授权的范围进行活动,对委托人直接产生法律效力。2、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必须写明被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等基本情况。写明授权的范围,不能简单写“全权委托”,而应当逐项写明授权的内容。如委托代理诉讼,就应写明在诉讼过程中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有无放弃、承认诉讼请求的权利,有无反诉权,有无和解权等。如果未写明,则认为不具备这些具体权利,只有诉讼代理权。如果是签订合同,则应当明确在什么条件下、什么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超过这个范围就是无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样本授权委托书(受理单位名称):兹有我司需办理(办理的事项)等事务,现授权委托我司员工:___性别:__身份证号码:___
    2023-08-17
    337人看过
  • 员工签订注意哪些事项,管理人员注意哪些事项?
    一、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需注意事项1、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3、对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别注意(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2023-03-16
    283人看过
  • 交强险无责代赔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当事人协商确定事故责任的,应通过查勘、比对等方式,对事故原因和协商结果进行核实。第三方车辆不明,不能证明无责方确实存在,按找不到第三方的情况处理。(二)无责代赔仅适用于车辆损失部分的赔偿。涉及人身伤亡的案件,对于全责/有责方的车辆损失仍然适用无责代赔机制;对于人员伤亡损失,全责/有责方保险公司原则上不予代赔,仍应由无责方被保险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向其承保公司索赔。如果无责方不予配合,受害人可直接向无责方保险公司索赔。无论是否涉及人员伤亡,无责车辆均不参与对其他无责车辆和车外财产损失的赔偿计算。(三)对于不符合无责代赔条件,仍需无责方自行向其承保公司索赔的,应及时告知各方当事人。一、交强险无责代赔适用条件包括哪些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双方或多方事故,可适用“无责代赔”处理机制:(一)两方或多方机动车互碰,各方均投保交强险;(二)交警认定或根据法律法规能够协商确定事故责任,“一方无责、一方全责”
    2023-03-31
    354人看过
  • 股权转让的注意哪些事项
    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可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转让规则作出特别约定,以排除公司法设置的转让规则。因此,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切不可想当然,应先查看目标公司的章程,评估股权转让的可行性。1.前期准备很重要——公司章程看了吗?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可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转让规则作出特别约定,以排除公司法设置的转让规则。因此,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切不可想当然,应先查看目标公司的章程,评估股权转让的可行性。还应作好目标公司相关情况的调查,必要时聘请专业的调查机构或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情况等作尽职调查,评估收购的可能性与可行性。2.签订主体需明确——应该与谁签约?在有的规模小、人数少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的特征不明显,股东个人名义与公司名义经常混在一起。作为交易的相对一方,对于与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需要十分清楚。股权转让的一方,必须具有公司
    2023-06-09
    427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有哪些注意事项房产分割的注意事项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07
      约定办理房产分割有以下注意事项: 1、房屋地址准确。 2、产权比例要明确。 3、分配可定惩罚性约定。 4、写清日期、署名。 5、产权赠与要过户。 6、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约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出国注意事项的事项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17
      证件安全注意事项 护照、签证、身份证、信用卡、机船车票及文件等是出国(境)旅游的身份证明和凭据,必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1、要把原件放在贴身的内衣口袋中。 2、要在出发前,各复印一份放在手提包中。 3、除出入境接受检查时使用外,最好交给领队统一保管。 4、遇到有人检查证件时,不要轻易应允,而应报告领队处理。 5、证件一旦遗失或被偷被抢,要立即报告领队并向警方报案,同时请警方出具书面遗失证明,必要
    • 离婚诉讼代理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7
      诉讼期间,因其他事项暂停审限,法律上叫中止诉讼,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诉讼。作为案件当事人的原告,有权向审判法官问清楚暂停审限的理由和法律规定。如果符合中止审理的规定,案件当事人只好等待的,待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立即向判定中止诉讼的承办法官申请恢复诉讼。下面是中止审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 劳动事务代理协议应注意哪些事项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23
      劳动事务代理协议注意事项: 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基本信息; 二、致送单位; 三、委托事项; 四、委托权限。 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 国家家电三包有哪些注意事项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05
      1、凡是在三包目录内的商品都实行谁卖谁负责三包的原则; 2、商家应保证商品的质量,进货前要进行验收,销售过程中要为顾客解释三包方式; 3、生产商应提供三包凭证和保修期内修理单据; 4、商家应及时处理消费者的质量异议; 5、三包的有效期从商家给消费者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