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30 03: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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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动产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区别是什么
动产与不动产在物权变动上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1.动产,如金钱、器物等,其得失变更主要基于交付主义,即动产物权的变动通过交付行为来实现。
2.与此不同,不动产,如土地、房屋等,其物权变动则需通过登记来确认。
在诉讼管辖及涉外法律适用上,动产通常遵循属人主义,即与动产所有人的身份或国籍相关;而不动产则遵循属物主义,即与不动产的地理位置相关。
二、动产与不动产的权力设定
动产与不动产在权力设定方式上也存在显著差异。
1.动产的转让和其他权利的设定通常不需要书面的形式,如口头协议、实际交付等即可实现。
2.不动产无权的转让和其他权利的设定则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如买卖合同、抵押合同等,并且需要通过相关部门进行登记确认,以确保权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动产与不动产的公示方式安排
动产与不动产的公示方式也有所不同。
1.动产的转让通常以交付为公示方式,即动产物权变动后,通过交付行为向外界展示新的物权状态。这种公示方式简单直接,便于交易双方确认。
2.不动产和其他权利的设定则以登记为公示方式,即不动产物权变动后,需要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以向外界展示新的物权状态。这种公示方式更加权威、正式,能够有效地保障权利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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