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司法部
发布文号:司法部第48号
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资格考试工作,保证律师队伍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律师资格考试是国家举行的专业资格考试,由司法部统一组织。考试合格的,由司法部授予律师资格。
第三条律师资格考试面向社会,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人均可报告参加考试。
律师资格考试贯彻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四条律师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
第五条律师资格考试由司法部统一命题,统一制作试卷,统一组织评卷,统一录取。
第六条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律师资格考试: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国公民;
(二)取得法学大专、非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品行良好。
关联法规:
第七条有《律师法》第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准许其参加律师资格考试。
关联法规:
第八条报名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应当持本人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到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报名。
第九条报名应交报名费。报名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同级收费管理部门确定。
第十条律师资格考试的考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根据报名情况设置。
第十一条每个考区应当设立考务办公室,配备监考、保卫、保密等工作人员。
每个考场配备三名监考人员,考生不得超过30人。
第十二条考生应当持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参加考试,遵守考场纪律。
第十三条在组织考试中出现意外情况,致使考试工作无法进行的或可能影响考试公正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
第十四条考试成绩由考生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通知考生。
考试合格的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律师资格证书。
第十五条考生需要查分的,应当在接到考分通知10日内,向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交纳查询所需的通讯费用,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报请省一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核查。
第十六条参加律师资格考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试成绩无效,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一)提供虚假、伪造证明材料或以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报名资格的;
(二)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三)有作弊行为的;
(四)扰乱考场秩序或其他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有下列形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或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泄露考题;
(二)包庇、纵容考生作弊;
(三)篡改分数。
第十八条港、澳、台居民参加律师资格考试,由司法部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
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报名登记表
201人看过
-
关于公布《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应试规则》的公告
120人看过
-
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统一鉴定报名指南
275人看过
-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号码编排规则
464人看过
-
司法部关于举行一九九二年全国公证员资格统一考试的通知
73人看过
-
律师执业资格考试标准
364人看过
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
律师资格证考试办法全文是怎样的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8律师资格考试办法(全文) (司法部令第61号2000年7月26日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资格考试工作,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制度,保证律师队伍质量,推动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律师资格考试是国家的专业资格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并经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律师资格。 第三条律师资格考试由司法部组织,每年举行一次。律师资格考试于每年
-
-
-
一、2020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时间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0一、2018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时间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20日0时至7月4日24时,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时间为9月22日,主观题考试的报名和交费时间为9月27日0时至9月30日24时,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