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几个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1:02:18 95 人看过

犯罪行为在对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侵害的同时,也使国家、集体财产受到侵犯,公民利益遭受损失。我国采用的是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补偿问题,但由于附带民事诉讼的理论基础较为薄弱,立法技术上存在问题,给审判实践带来一定困难。本文拟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和价值取向入手做一分析。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和价值取向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性质上是民事诉讼

1.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性质完全不同,刑事诉讼属于公法范畴,民事诉讼是私法范畴;刑事诉讼的本质是国家如何在追究犯罪和保障人权两者之间达成平衡,民事诉讼则是国家通过司法权来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故两者在诉讼目的、诉讼原则、诉讼规则上均有较大的区别。

笔者认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是民事诉讼。首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基于原告人因被告人行为遭受经济损失而形成,诉讼标的具有民事性质;其次,原告人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的诉讼理由亦属民事性质;再次,犯罪嫌疑人的主体资格具有双重属性,既是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又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故从诉的要素分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符合民事诉讼的基本构成,只是在形式上附着于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同步进行而已。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特殊的民事诉讼。从法律规定来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具有其特殊性。首先,诉讼主体特殊。附带民事诉讼主体包括原告人与被告人,通常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也可能成为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刑事被告人以及应当为犯罪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方;而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组织是审理刑事诉讼的审判组织;其次,具有时效性。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通常刑事诉讼已经进行,但尚未宣判,判决结果往往是一并宣判或者是刑事判决宣告在前。如果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再次,具有可分性。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为防止刑事案件审判过分迟延,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提出上诉也不影响刑事诉讼生效。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价值取向

1.基于被害人权利保障角度考虑。大多数犯罪行为在破坏国家社会秩序、侵害公共利益的同时,会使国家、集体财产受到侵犯,使公民遭受利益损失,即侵害的法益具有双重属性。在国家追诉主义条件下,一方面被害人让渡刑事追诉权;另一方面国家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确认被害人享有民事求偿权。当然,在自诉案件中,刑事追诉权与民事求偿权得到自然的统一。

2.基于对公正与效率的追求。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过程中,立法者关注国家资源的投入,强调简化诉讼程序,节省人力、物力,及时有效地处理案件,节约司法资源,使被害人免受讼累;同时尽可能保证案件处理结果的公正,可避免因不同诉讼程序在认定事实上可能产生的矛盾。

我国法律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地位规定不是十分明确,条文比较粗糙,比如,将附带民事求偿权规定于刑法第三章刑罚的种类一节,而民事赔偿责任不属于刑罚的内容,与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非刑罚处罚方式也明显不同。该条文在表述上含义不清,根据情况赔偿是根据什么情况则没有明确规定,造成实践中做法不一。通常认为,在确定侵权赔偿范围时,应考虑被告人的赔偿能力,以已经查明的被告人现有的财产份额为限,如果被告人有全部赔偿能力,就判全部赔偿;如果仅有部分赔偿能力,就判决部分赔偿;如果确无赔偿能力,则判决不予赔偿,以避免空判产生的负面效应。反对意见则认为,赔偿责任与赔偿能力没有必然联系,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应当与侵权行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相关,不能因被告人赔偿能力有限或没有赔偿能力而少赔或不赔。除了这一问题外,在程序设计上也存在不合理之处,需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二、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改革的建议

1.立法上明确犯罪行为亦是侵权行为,体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民事诉讼的本质特性,在尊重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的同时统一司法解释。附带民事诉讼的本质决定当事人对诉权可以自由处分,许多国家在立法上规定的赔偿制度体现了当事人选择权,当事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单独进行民事诉讼,法国、西班牙即是如此。从我国的法律规定来看,采用的也是可分的诉讼。这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实体处理上应当与民事法律规定相一致,不能发生冲突。如果同一法律事实,通过不同的诉讼途径产生的法律结果不一样,就不能体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简化诉讼程序、节约诉讼成本、有效保护当事人的价值取向。

2.在程序设计上既体现保护被害人的利益,又要注意保障被告人的权利。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与被告人诉讼双方地位是平等的,诉讼上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如在逃的同案犯亦可根据当事人诉意,列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按照民事诉讼的规定进行缺席审判。另外在举证责任、是否可以提出反诉、承担责任的方式等具体问题上有待进一步明确规定。

3.建立国家补偿制度。从本质上看,犯罪是侵犯社会秩序超过国家所能容忍的限度,需要给予刑罚处罚的行为,而被害人遭受损失的直接原因是罪犯的犯罪行为,从深层原因上讲是作为公民因国家法律保护不力而权利遭受侵犯,是一种对国家公权力保护期待的落空,也正因为如此,解决被害人利益的损失与对犯罪行为的惩处一样,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国家权力应当解决的问题,这也是对被害人进行国家补偿的理论基础。目前,新西兰、英国、美国、法国、德国等国家均有被害人补偿制度。联合国《为罪行和滥用权力行为受害者取得公理的基本原则宣言》规定了由国家补偿被害人的原则:当无法从罪犯或其他来源得到充分的补偿时,会员国应设法提供金钱上的补偿(陈光中等主编《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与中国刑事法制》),对我国建立国家补偿制度具有参照作用。

张虎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9: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附带民事诉讼相关文章
  • 附带诉讼中刑事和民事的提起时间
    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撤销权提起的时间撤销权的提起时间,总的来说应该是在债权合法成立并发现债务人不当处理财产之后,且该处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这是没有疑问的。但在实践中也有个时间问题,实际上是债权所处的状态,即是否必须是到期债权。比如,在债权成立但还没有到履行期限时可否提起撤销权。如借款合同,在没有到履行期限时,发现债权人不当处理财产,这时当然可以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为由起诉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还款义务,但如果不及时履行撤销权可能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是财产没有了,二是可能又过了一年的撤销权的诉讼时效。因此应该允许在债权成立但未到
    2023-07-04
    251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的构成要素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所需提交的主要文件包括刑事起诉状、原告人身份证明文件和相关证据材料。附带民事诉讼应在刑事案件立案后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未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所需提交的主要文件包括:1.刑事起诉状;2.原告人身份证明文件;3.相关证据材料。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怎么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的写作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对于受害者和被告人来说具有重要意义。一份优秀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应当具备以下特点:首先,应当清晰明确地陈述案件的基本信息,包括案件被告、受害人群体、案件经过、损失情况等;其次,应当具体明
    2023-08-26
    312人看过
  • 论精神损害赔偿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合法性
    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的正当性龙峥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予以补偿,而对其犯罪行为给予当事人造成的间接损失一律不予赔偿,而加害方给被害方造成的精神损害、名誉权损害等均不能得到救济,虽然法律对间接损失不予赔偿早已定论,但学术界对因犯罪行为引起的非直接损害,特别是精神损害是否予以支持仍存在争议,笔者认为对间接损害是否赔偿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而应当在客观的基础上加以具体分析,目前我国实践中的做法值得商権。从犯罪行为的本质来看,与民事侵权之间并不存在严格的界限,其仅仅是一种社会危害更大的侵权行为,本质与普通侵权行为无异,但与普通侵权行为主要侵害公民个人权益不同的是,犯罪行为不仅对当事人个人的权益加以侵害,同时还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侵害,具有双重加害性,对于犯罪人的加害行为本身,我们通常运用公权力予以约束,有效的遏制了犯罪行为的产生和发展,而对于
    2023-07-07
    343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附带条款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是:(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所谓被害人是指其实体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经营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人,有赔偿的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3)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即两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只能是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已死亡的被害人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2、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2条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只限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必须是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
    2023-07-10
    69人看过
  • 附带诉讼抗诉:刑事与民事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法有哪些法律规定”的相关解答如下:交通事故赔偿法规定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抗诉申请书如何书写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追究被告人胡//犯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对其从重处罚。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人胡//赔偿医疗费///元、法医鉴定费980元、误工费////元、护理费////元、住院伙食补助费///元、营养费///元、交通费////元。共计////元。事实与理由:2017年3月25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以下简称本人)在///市//区
    2023-07-02
    244人看过
  • 刑事被告人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执行问题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其实简单的说也就是民事诉讼的一种,只是可能会涉及到一点刑事部分的内容,由于本质上属于民事诉讼所以在民事诉讼中涉及到的执行问题,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也同样会遇到,比如说财产保全和先于执行。只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只能刑事方面先行处理而民事需要等待刑事案件处理好之后再处理。那么刑事被告人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执行问题有哪些呢?附带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可能因被告人或其他人的行为导致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不能或难以得到执行时,司法机关对被告人的财产采取一定的保全措施,从而保证附带民事判决能够得到执行。刑事诉讼法第77条第3款规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这里的查封和扣押,即是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保全措施。附带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应当注意:第一,必须存在紧急情况,即被告人或其他人可能实施某种行为导致法院未来作出的附带民事诉讼判决
    2023-06-03
    360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属于虚假诉讼罪中的“民事诉讼”
    认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属于虚假诉讼罪中的“民事诉讼”,应当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审查。在刑事公诉案件审理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虚假诉讼罪。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条件,是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情况下,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法律事实为案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具有一定的事实依据,不能认定为“无中生有”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不符合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刑事自诉案件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行为,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自诉人需要自行提供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证据,存在自诉人“无中生有”捏造他人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能性,自诉人的行为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律师补充:虚假诉讼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于虚假诉讼行为,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
    2023-05-06
    413人看过
  • 论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倒置问题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7、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8、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
    2023-03-07
    491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在罗某放火案中,钱某、孙某和吴某3家房屋均被烧毁。一审时,钱某和孙某提起要求罗某赔偿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吴某未主张。一审判决宣告后,吴某欲让罗某赔偿财产损失。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吴某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B.吴某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C.吴某可提出上诉,请求法院在二审程序中判令罗某予以赔偿D.吴某既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诉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第一审期间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第二审期间提起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在刑事判决、裁定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本案中,吴某在一审时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其在二审中提起的话,二审法院只能针对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而不能对赔偿问题进行判
    2023-05-04
    446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赔偿责任主体等法律问题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1、因人身权利收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4、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经过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2、有明确的被告人;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依据;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富有赔偿责任的主体范围1、刑事案件被
    2023-06-01
    27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
    受害人因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物质损失的刑事案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几个问题的说明第88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条件如下(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二)有明确的被告人;(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四)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何提起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可以告知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
    2023-08-05
    400人看过
  •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第二审的审理问题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抗诉案件,应如何适用法律,对此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应当适用《刑事诉讼法》关于第二审程序的有关规定,即应当适用《刑事诉讼法》第186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具体地说,应当根据附带民事诉讼中上诉、抗诉的具体情况,分别处理:1.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裁定的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部分都进行上诉和抗诉的,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6条之规定处理,即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抗诉案件时,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裁定的全部内容,对其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抗诉的范围的限制。具体地说,第二审人民法律不认是对第一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还是第一审判决中的附带民事部分,都应当对其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2.对于只就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或者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单独提出上诉或者提起抗诉的,我们认为,
    2023-06-11
    75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什么时候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什么?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出形式附带民事诉讼的提出可以分为几种形式:1.在侦查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在审查起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3.在诉讼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4.在刑事诉讼后提起民事诉讼。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被害人就应当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外,如果刑事诉讼程序尚未启动,或者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被害人也只能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三、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有谁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主要包括:1.刑事被告人。包括被列为刑事被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起诉书中涉及到,但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需要注意的是:在
    2023-06-24
    473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如何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起?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如何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刑事案件与相关联的民事案件一起审理,但是先开始审理刑事案件再审理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立案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包括哪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包括: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
    2023-06-22
    377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是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具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附带... 更多>

    #附带民事诉讼
    相关咨询
    • 请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其他民事诉讼中的赔偿问题如何处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16
      A《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关于伤残赔偿金的问题,一般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0
      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食宿费、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当然上述每一项赔偿项目都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否则法院不会支持的。建议你在起诉前先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以便一次性要求赔偿。2013年1月1日刑诉法修改后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再支持伤残赔偿金,故建议你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调解,如果达不成调解意见,要判决下发前撤诉。否则你再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
    •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怎么写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24
      刑事附带民事诉状的写法: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的标题应当写明; 2、说明原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 三、明确具体诉讼请求; 4、原因清晰,逻辑性强,需要结合
    • 刑法刑法第几条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0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47号) 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
    •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区别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0
      想知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区别不合符以下条件的案件只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而不能附带提起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二)有明确的被告人;(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四)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五)属于人民法院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