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请临时工是否为劳动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8 15:11:40 89 人看过

雇请临时工属于劳动关系。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的工作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约束等,可以认定双方间存在劳动关系。

此外,用人单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工作人员或承包人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在外招用人员,不为反对意见;

或受招用人员有充分理由相信该工作人员或承包人是代表用人单位的,如果劳动者确实为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当认定受招用人员与该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关系。

一、入职未签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会被确认吗

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等等。

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存在与否,是一个事实问题,需要相应的事实和证据加以证明。《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据此说明,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据。依照民事证据规则,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李华认为其与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就应当举出自己与被告之间的书面劳动合同,但根据本院查明的事实,原被告之间根本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而,从形式上看,原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这表明建立劳动关系,不仅要符合形式要件,更要符合实质要件,即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实际用工行为。一般认为,实质要件更为重要。只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实际用工行为,即便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亦可认定双方具有劳动关系。这里所谓“实际用工行为”,是指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且“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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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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