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不想纠纷不断,就先把这些问题重视起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1:01:38 451 人看过

一、审查股东资格

由于全体股东要对发起设立公司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一定要审查好股东的资格,包括股东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并且对股东的身份证明最好进行备份。

二、要明确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而且,全部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所以,一定要明确股东的出资方式和金额。

如涉及以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作为出资方式,出让方应当保证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系经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拥有,可以被依法自由转让。

三、要明确约定出资的时间及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等问题

由于现在时常会出现股东出资不实或拖延出资的情况,所以,在签订出资协议时,要明确约定出资的时间,因为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及要明确约定货币出资、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财产权的转移问题,如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若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则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需要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的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并且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四、明确股东的出资责任

股东的出资责任包括出资违约责任和资本充实责任。

1、股东出资违约责任,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出资时,应承担缴纳出资和应向足额出资的股东进行违约赔偿的责任。

2、股东出资的资本充实责任,是指未按照协议约定出资的股东对出资差额的填补责任,以及其他已出资的股东对该股东填补责任的连带责任。资本充实责任是只适用于公司股东的特殊出资责任,这种责任是连带责任,股东中的任一人对全部公司的资产不足均负有充实责任,先行承担资本充实责任的股东,可以向违约出资义务的股东求偿,也可以要求其他股东分担。这种责任是法律强制责任,不能通过股东之间的约定、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来免除。

五、公司未能设立的责任的约定

1、对外责任。原则上,公司设立不能,股东应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2、内部责任。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如何分担的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9: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出资相关文章
  • 合同纠纷是否能够涵盖股东知情权纠纷这一问题?
    不属于。股东知情权纠纷属于与公司有关的纠纷。而合同纠纷则是因合同关系引发的民事纠纷。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享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如果知情权受到侵害,有权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股东知情权纠纷以谁为被告《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
    2023-07-02
    76人看过
  • 股东优先购买权产生纠纷的的法律问题
    1、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因为继承、被强制执行等非因股东本人的意思发生变动,其他股东主张优先受让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当事人不能就转让价格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评估方式确定。2、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因被强制执行等原因予以拍卖的,公司股东可以主张以拍卖底价行使优先购买权。股东未行使优先购买权,非股东竞拍成交后,其不得请求以拍卖成交价行使优先购买权。因流拍重新确定底价,公司股东主张以新确定的底价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继承人、财产析得人或受赠人因继承、析产或者赠与可以获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财产权益,但不当然获得股东身份权,除非其他股东同意其获得股东身份。未取得股东身份的继承人、财产析得人或受赠人将股份对外转让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023-06-09
    146人看过
  •  股权出资纠纷法律问题的解释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加资本时,按照法律、章程和协议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支付义务,以取得股权的行为。股东出资纠纷包括虚假出资纠纷、出资不足纠纷、逾期出资纠纷和抽逃出资纠纷。这些纠纷在公司案件审理中常见,股东出资纠纷处理需要遵守《公司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加资本时,按照法律、章程和协议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支付义务,以取得股权的行为。《公司法》司法解释专门规定了股东出资纠纷的原因,处理各种非法出资行为,追究股东责任。公司案件审理中常见的股东出资纠纷包括以下几种:1。虚假出资纠纷。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认购出资而不实际出资,取得公司股权的情况。例如: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产权转让手续。2、出资不足纠纷。出资不足是指在约定的期限内,股东仅仅履行了部分出资义务或者未能补足出资的情形。例如:货币出资只履行部分出资义务。三是逾期出资纠纷。逾期出资
    2023-08-28
    449人看过
  • 隐名股东的出资问题
    隐名股东的出资瑕疵有以下情形:1、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货币之外的实物出资,股东没办理过户手续或者没有交付实物。2、约定是以货币出资,但股东要求以实物出资。3、约定是以特定物出资如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但股东要求替代出资。4、作为出资的实物或者其他非货币财产的价格明显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隐名股东存在问题的处理隐名股东的领域,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针对现实中存在纷繁复杂的隐名股东问题,在公司法修改之前,部分学者提出改变目前的隐名股东法律规定缺位的现象,将隐名股东写进公司法,确立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由于隐名股东的种种弊端,如为其披上合法的外衣将会引发更多的问题。一、何谓隐名股东探讨隐名股东的问题,首先我们应搞清楚什么是隐名股东。
    2023-07-27
    226人看过
  • 隐名股东提起股东出资纠纷诉讼怎么提起
    1、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隐名与显名股东之间是许签订代持股协议的。2、实际股东成为显名股东的条件,经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3、实际上等同于股权的对外转让。《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六条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处理。4、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隐名股东怎么维护权利1、要求名义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名义股东和隐名股东之间通常都会订立一份《股份代持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虽然只约束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但还是有效受法律保护的,所以隐名股东可以根据《股份代持股协议书》要求名义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要求名义股东承担
    2023-02-23
    271人看过
  • 股东的工资是不是劳资纠纷
    1、公司股东工资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不一定,主要取决于股东的身份和支付方式,以及他是否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工资的,应当属于劳动者,受劳动法保护。如果存在拖欠股东工资的情况,自然属于劳动争议。没有劳动合同的,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开除、辞退等原因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2。在公司任职的股东不拿工资合法吗。股东是股份公司的投资者。股东是指持有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的人。指其他合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股东是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公司股权,对公司享
    2023-05-31
    50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这些问题要重视
    近年来,一些农村因土地承包引发的矛盾纠纷日渐多发,诱发这些问题的原因,既有农村土地管理方面的疏漏,也有农村干部法制意识的薄弱。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但个别地方在落实这些政策时出现偏差,由此引发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矛盾纠纷日益多发,已经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重要因素。近日,万宁市市检察院对当地出现的农村土地承包矛盾纠纷进行调研,发现在农村土地承包中存在发包程序不合法、承包合同签订不规范、非法侵占集体土地、违反合同约定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因村委会班子换届重复发包土地、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混乱引发纠纷六大问题。关于土地承包现象:程序不合法合同不规范2011年年初,万宁市龙滚镇新市村委会单独与**衡顺建材有限公司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将边黎岭山地100亩地租赁给**衡顺建材有限公司。然而,这100亩土地的发包权属于村民小组,民主议定的范围应当是村民小组,村委会无权发包。农村土地
    2023-05-04
    370人看过
  • 如何判断股东出资纠纷的管辖权归属?
    股东出资纠纷管辖权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确定。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住所地或者资协议履行地为基础,但要综合考虑公司所在地等因素来确定管辖法院。股东出资纠纷的表现很多:虚假出资纠纷、逾期出资纠纷、出资不足纠纷、抽逃出资纠纷等。因为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而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公司的股东出资纠纷是什么纠纷?股东出资纠纷指因出资引发的纠纷。股东出资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加资本时,按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协议的约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以取得股权的行为。股东出资纠纷的情况有:虚假出资纠纷;出资不足纠纷;逾期出资纠纷;抽逃出资纠纷。股东出资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加资本时,按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协议的约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以取得股权的行为。出资是股东对公司的基本义务,也是形成公司财产的基础。如果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
    2023-07-01
    377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纠纷中的问题
    (一)管辖问题从世界各国立法看,公司法大都规定股东代表诉讼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即实行专属管辖。我国大多数学者也持这一观点,但也有学者认为实行专属管辖毫无意义。我们认为,应当根据股东代表诉讼的类型分别确定管辖:当内部人员侵犯公司利益时,由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当公司外部人员侵犯公司利益时,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的一般管辖原则。因为在我国,争夺管辖权的案件居高不下,若一律采用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容易造成恶意争管辖权的问题。当公司与第三人发生纠纷时,公司自己提起诉讼若按一般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公司就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而公司为了规避这一管辖,会采用迂回战术,操纵股东以公司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从而将管辖法院定位在公司住所地法院。所以,为了遏止公司这种行为的发生,应当根据公司代表诉讼的类型分别确定管辖。(二)案由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实体法律关系包括两方面:一是原告股东是否有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权;二
    2023-06-27
    248人看过
  • 想和父母断绝关系是不是把户口迁出就可以
    不可以。断绝父女关系是寻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据、途径的。无法解除如果父子属血亲关系(亲生父子),没有哪部法律有解除父子关系的程序规定.只是在特定的情况下,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可以消除的。例如,未成年子女与他人之间形成合法收养关系的情况下,亲生母子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时消除。除此以外,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能消除。一、父母遗弃孩子有赡养义务吗父母遗弃孩子需不需要赡养要根据情况确定:1、如果被遗弃子女已经被收养,并有合法的收养关系的,不需赡养亲生父母;2、如果被遗弃子女没有被收养的,则孩子还需要赡养父母。《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
    2023-03-08
    164人看过
  • 股东出资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1)虚假出资纠纷。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认购出资而未实际出资,取得公司股权的情形。虚假出资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以无实际现金流通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以虚假的实物出资手续验资报告;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等。如果是公司通过借款等方式筹措资金代替股东划到验资帐户上,完成验资之后立即归还,或者干脆依赖于代办机构的设立、验资、领照一条龙服务,不出资而设立的公司,也应当称作虚假出资。我们将其定位在诈欺行为之上,未作手脚,未沾虚假者不便称为虚假出资。(2)出资不足纠纷。出资不足是指在约定的期限内,股东仅仅履行了部分出资义务或者未能补足出资的情形。出资不足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货币出资只履行了部分出资义务;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交付的标的物存在着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影响公司对标的物的占有、使用和处分等情况都是出资不足
    2023-03-03
    465人看过
  • 股东出资纠纷与股东代诉都属于民事纠纷吗
    股东出资纠纷与股东代诉都属于民事纠纷。股东代表诉讼,一般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由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并出于追究这些成员责任或实现这些权利之目的,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一、股东代诉的诉讼程序根据侵犯人身份的不同与具体情况的不同,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有以下几种程序: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程序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了确保责任者真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作了如下规定:(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
    2023-02-21
    386人看过
  • 股东出资中的隐匿问题
    1、不适当出资。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约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或者股东出资的时间、出资的方式或出资的手续不符合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事项规定的行为。2、虚假出资。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上并未出资的行为。隐名股东瑕疵出资要承担什么责任公司发起人要对公司出资的充实承担担保责任,确保公司资本的充足和可靠,这是保证公司人格健全的第一需要。资本充实责任就是指为贯彻资本充实原则,由公司发起人共同承担的相互担保出资义务履行,确保公司实收资本与章程所定资本一致的民事责任。根据资本充实责任,出资瑕疵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存在缴纳担保责任、差额填补责任、损害赔偿责任。缴纳担保责任是指股东未缴纳股款或交付实物的,由发起人承担连带缴纳股款或交付未缴付财产价款的义务,这在股份公司当中得到确认,但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并没有规定。差额填补责任是指如果出资实物的实际价款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款时,出资人承担补
    2023-07-05
    274人看过
  • 村财务不衔接的问题应引起重视
    作者:贾宁王…2010-9-79:49:07来源:山西省临汾市审计局近两年来,通过对村级财务的审计,发现农村财务不衔接的问题较为普遍(也就是现任的不接上任的帐),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村干部为了当初的承诺,不惜举债创“政绩”。每一届村干部选举之际,所有参选者都会在全体选民大会上给村民几项他当选后的承诺,比如:硬化村中的道路、整修村容村貌、为村中盖一所学校等等,这些承诺似乎成了村干部当选的一成不变的定律,也就是说老百姓真是因为他的承诺合乎民意才一致选举他为村中的领头人。可一旦当选,当初的承诺不履行不行,履行村中又没有钱,仅凭上级的一点补助远远不能满足在村中创“政绩”的要求,怎么办?于是就出现了大量举债创“政绩”的现象,举债的渠道主要有银行贷款和借高利贷(最高5分息),随着村中建设的摊子越铺越大,债台也就越垒越高(多者上百万,少者几十万),一届干下来“政绩”创下了不少,可债务也是多的惊人,由
    2023-04-24
    318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 更多>

    #股东出资
    相关咨询
    • 股东出资纠纷是指哪些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26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加资本时,按照法律、章程和协议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取得股权的行为。《公司法》司法解释专门规定了股东出资纠纷的原因,处理各种非法出资行为,追究股东责任。公司案件审理中常见的股东出资纠纷包括以下几种:1。虚假出资纠纷。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认购出资而不实际出资,取得公司股权的情况。例如: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产权转让手续。二是出资不足纠纷。出资不
    • 股东不出资起诉公司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04
      股东不出资,公司或者其它股东可以起诉该股东。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小股东出资问题如何认定为股东出资不足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12
      股东如果以货币形式出资,应提供银行的进帐单或其他资金证明。 如果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必须经过核实、评估作价,既不得高估作价,也不得低估作价。 从一般的法律实践来看,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应根据公司成立前后一定时间内对该出资标的价值的综合评估额,并按照资本充实原则来考察,如果该评估额与注册资本的价额相差比较大; 导致注册资本出现较大欠缺,或者对公司所经营的事业带来的障碍比较大,
    • 前不久是挂名股东想问投资公司挂名股东的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2
      1、认定股东是以实际出资来认定,即实际出资人才是股东。 2、股份证明书可以证明你不是真正的股东,而是股份代持关系。 公司即使破产,也和你没关系。
    • 公司出了问题想问问股东除名纠纷一案是什么意思?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1
      股东除名制度是出现特定事由时,公司按照特定程序剥夺不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股东资格,公司对不履行义务的股东除名不需要征求被除名股东的意见,公司可以直接做出决定。公司做出除名决定后,不需要被除名股东的配合,不履行义务股东的股东资格即刻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