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失业保险金停发如何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4 08:00:12 99 人看过

一、北海失业保险金停发如何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

第三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和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计划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31号

一、(二)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二、北海失业保险金停发的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三、北海失业保险金停发的办理时间

窗口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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