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企业应注意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21:31:50 331 人看过

1、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具有考察期、适应期、缓冲期的功能,所以法律赋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进一步进行双向选择的权利,允许双方当事人在试用期内较为容易解除劳动合同。而非全日制用工具有松散、灵活的特点,且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意义并不大,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的初衷。

2、工作时间受限。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以周为统计单位,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得超过24小时,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但在每周24小时的范围内,用人单位可以灵活安排日工作时间,比如一周工作3日,每日工作8小时;一周工作4日,每日工作6小时,只要不超出每周24小时的限制即可。因此,用人单位应严格控制员工的工作时间,避免随意安排加班或恶意利用加班延长工作时间,从而造成全日制用工之实。

3、工资结算周期较短。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而全日制用工通常按月支付工资。

4、不利于商业秘密的保护。

由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可以与一个甚至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再加上工作时间的限制造成工作的不连贯,这不利于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用人单位应避免为了降低用工成本而盲目扩大非全日制用工的适用范围,一般应限制在临时性、辅助性的岗位。

非全日制的劳动关系之间不应该存在试用期,应该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在短期内支付劳动人员的工资。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应该向当地的劳动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办理,保护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和支付办理。

一、非全日制用工每月工作天数有要求吗

没有要求,只要不超出每周24小时的限制即可。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劳动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劳动者通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为其他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由劳务派遣组织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则符合劳动关系的所有特征,双方之间建立的是的劳动关系,应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7: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非全日制用工相关文章
  • 如何甄别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用工呢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的劳动关系,它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就业形式多样化而发展起来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正是因为与全日制用工相比,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不得约定试用期、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等特点,使得非全日制用工更为便捷、灵活,既有利于用人单位灵活用工,也有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劳动者就业。也正因为非全日制用工有着全日制用工不具备的“优势”,有些用人单位表面上与劳动者约定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劳动者实际工作却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每日平均4小时,每周累计24小时的工作时间。为了掩盖事实,用人单位会以超过法定规定工作时间支付的是加班费的
    2023-06-23
    421人看过
  • 关于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此外,按照上海市的规定,劳动者与每个用人单位约定的每日、每周或者每月工作时间,应当分别在法定工作时间的百分之五十以下。二、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应当注意的事项一般来讲,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同时也可以约定保密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关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可以不受劳动法相关规定的约束,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种进行自由约定。如果当事人未在劳
    2023-04-15
    458人看过
  • 企业编制年报应注意什么
    企业编制年度报告应注意哪些事项;但是,企业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应当在每年规定的期限内更正完毕。纠正前后信息同时公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企业未在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公布年度报告的,或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内公布有关企业信息的(二)企业公布的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应当注意上述情况,不得列入名单经营异常清单什么是企业年报。企业应当每年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查询企业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等信息(2)开业、关闭、清算等企业存续情况信息(3)企业投
    2023-05-02
    198人看过
  • 法律上什么叫做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一、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期限怎么约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因此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学生兼职是不用和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的。非全日制用工工资个税怎么计算非全日制员工与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其受《劳动合同法调整》,所得报酬为工资薪金而非劳务报酬,和全日制用工的个人所得税标准是一样的,起征点是2000元。《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报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二、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审批吗不需要,《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
    2023-03-24
    200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的安全须知
    非全日制用工应注意以下:1、合同形式:口头劳动合同可以不限于书面形式;2、工资形式和标准:工资分配最基本的两种方式是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报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3、试用期规定:试用期不得约定;4、经济补偿: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5、时限规定:同一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平均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6、其他规定:允许从事兼职工作的劳动者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跟全日制用工的区别是什么?两者的区别如下:1、计算工资报酬方式不一样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
    2023-07-03
    299人看过
  • 企业利用签订“非全日制用工”以规避法律规定
    这是个有意思的话题,在HR管理过程中,我们能否将一些本应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员工签订成为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呢?1、先来看看非全日制用工的内容。《劳动合同法》在第五章第三节正式规定了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其特点:第一,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累计不超过24小时;第二,双方可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第三,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第四,双方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五,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第六,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七,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2、上述非全日制用工内容有吸引企业之处: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终止用工时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HR深知企业在用工过程中,经常出现的让人头脑的问题就是某员工工作表现不好、
    2023-06-10
    125人看过
  •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范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使用)
    劳动合同书(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使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第一条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乙方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04-22
    121人看过
  • 公司招非全日制劳动者,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区别是什么?
    一、劳动法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与全日制用工相对的一个概念,也是一类特殊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积不超过24小时。因此非全日制用工也被称为小时工,但是需要了解,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工,和一些由个人和家庭雇佣的钟点工并不一样,钟点工和雇主属于是劳务关系,签署的是民事雇佣合同;而非全日制用工和用人单位属于劳动关系,签署的是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合同法中对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二、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的区别除了工作的时间不一样外,还有别的区别。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的区别有如下几种:1、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只订立口头协议,不签署劳动合同;全日制则必须以书面形式签署劳动合同。2、非全日制用
    2023-04-13
    389人看过
  • 签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怎能干全日制的活?
    刘某于2010年3月到烟台开发区某包装公司工作。因工作性质特殊,双方签订了一份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刘某的工作时间平均每日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张某的工作岗位为运行工;劳动报酬按小时计算,结算周期最长不超过15天,合同自2010年3月18日生效。但实际工作中,刘某每天被安排工作8小时,有时还被安排加班,工资也是一个月才发放一次,而且工资的发放日期同其他全日制职工一样,都是每月的7日。干了半年后,刘某提出要求与其他职工一样的待遇,该公司人事主管答应向领导汇报,但直到去年年底,也未给刘某明确答复。今年3月,刘某在咨询律师后依法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要求该公司像其他职工一样为其缴纳2010年3月以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经过审理,仲裁委认为,刘某与该公司虽然签订的是非全日制用工性质的劳动合同,但是实际上却按全日制用工方式履行,刘某与该公司实际形成的是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该公司
    2023-06-10
    360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劳动用工的区别有哪些
    一、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劳动用工的区别有哪些1、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劳动用工有下列区别: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的,而全日制用工是以天、周、月为主的;非全日制用工可以签订口头的劳动合同,而全日制用工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二、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意思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
    2023-06-12
    321人看过
  •  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工人的差别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存在多个方面的差异。非全日制用工工作时间短、工资待遇低、福利待遇不完善、晋升和职业发展空间小且以小时计酬。而全日制用工工作时间长、工资待遇高、福利待遇完善、晋升和职业发展空间大且以日计酬。此外,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小时计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差异:1.工作时间: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相对较短,通常在每周2-3天,每天工作4小时以内。而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较长,每周工作5-7天,每天工作8小时以上。2.工资待遇: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待遇相对较低,通常在每小时5-8元。而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待遇相对较高,每小时10-20元。3.福利待遇:非全日制用工通常不提供福利待遇,如社保、公积金等。而全日制用工则提供完善的福利待遇,如社保
    2023-11-13
    232人看过
  • 非全日制合同的用工风险有什么
    一、非全日制合同的用工风险有什么1、存在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的法律风险在实际操作中,非全日制用工很容易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就像上述的案例一样,因工作时间超过了法定时限,就容易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一旦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就存在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风险。2、承担工伤待遇的法律风险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下,用人单位具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但在实务中,很多用人单位因为非全日制用工人员流动性大等原因,没有给这些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或者这部分员工因为想要获得更多的报酬也不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的标准向被认定为工伤的员工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3、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法律风险要知道,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能同时与多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这多个单位之间可能会存在竞争关系,要是不加强对公司
    2023-04-29
    394人看过
  • 餐饮行业可以采用非全日制用工吗
    可以,非全日制用工主要是以时薪计算为主,工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企业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可以订立书面协议,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不可以约定试用期,而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多个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职工在同一企业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企业应为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企业和非全日制用工任何一方可以随时不用提前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企业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
    2023-05-04
    204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同工同酬吗
    非全日制用工不是同工同酬。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作时间不同。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二是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职工的劳动权利以及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要求,可以口头约定。三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除一些特别情况外,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
    2023-06-14
    28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 更多>

    #非全日制用工
    相关咨询
    • 企业招聘非全日制用工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4
      企业招用非全日制职工,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企业应在公司内做好非全日制用工记录,由职工保管,公司留存; 2、企业应在用工之日起七日内办理招工备案材料,送达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3、企业与非全日制职工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4、企业要为非全日制职工缴纳工伤保险; 5、企业要十五天支付一次工资; 6、劳动关系解除终止后,出具退工证明。 风险提示: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
    •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如何签订,非全日制用工要注意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11
      一、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如何签订 1、由于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此,企业只要是使用了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尽管其与其他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也仍然要与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
    • (6)企业应如何支付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18
      支付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 (一)工资支付要求;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与调整; 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劳动保障部备案。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
    • 非全日制用工究竟是什么意思?非全日制用工都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6
      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意思?非全日用工形式是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不仅方便劳动者利用空闲时间劳动,而用人单位也可以在保证经营利益下节省用人成本。非全日用工形式虽然可以通过口头形式约定,但是目前越来越多企业更愿意通过书面形式去约定非全日用工的权利义务,并且认为只要签订非全日用工协议,双方的用工方式就认定为非全日用工形式。那么,具体规定都有哪些呢,都有哪些工作是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呢?请看下文
    • 企业可以全部采取非全日制用工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4
      可以,但需要符合非全日制用工条件。企业不可将全日制用工拆分为非全日制用工,以规避企业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只要企业的业务经营确实比较适合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并未对此进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