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属于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赔偿标准低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扣留、冻结财产和行政强制执行;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拒不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定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对征收征用决定和补偿决定不服的;
(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9)认为行政机关非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非法要求履行义务其他义务;
(十)认为行政机关未依法支付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会保险金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不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等其他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起诉的其他行政案件。农村房屋拆迁的一般规定补偿安置的依据: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筑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以实际面积为准,但依法确认的违法建筑除外。特殊情况处理:1。征地公告发布时,被拆迁人取得建筑批准文件,新房已竣工的,对新房给予补偿,对应当拆除但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设批准文件,但新房屋尚未竣工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设,具体补偿金额参照建设批准文件的内容,或者可以由拆迁当事人协商同意;2。拆除不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3。一般来说,对应当无偿拆除的违法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不予补偿。(1)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被拆迁房屋在国有土地范围内的补偿安置,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执行;在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集体土地范围按照《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执行。按照城市房屋拆迁规定执行地方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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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征收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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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集体茶园承包补偿金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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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怎样给村民分配最合理,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纠纷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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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村集体有权扣补偿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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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是否必须低于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2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标准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的补偿标准的,没有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补偿价格必须低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补偿价格,如果当地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不满意,可以先不签署补偿协议,鉴于问题过于简单建议完善问题或者是电话直接沟通,为你提供精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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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收后房屋有哪些补偿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5《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只针对“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给予公平补偿。因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不适用该条例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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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该如何处理,有什么程序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5第一步:第二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第三步:征询村民意见。第四步:征地文件上报审批。第五步:征收土地公告。第六步: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及征求意见。第七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报批。第八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第九步:办理土地补偿登记。第十步:补偿安置费用的支付和土地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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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如何征收?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29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征收要合法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发布征收公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告知被征收人被征收的范围,对征收公告有异议的被征收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 2、登记调查。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进行公布。 3、制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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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除房屋补偿外,土地补偿如何主张赔偿?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4房地本身是不可分的,其实所谓的房地产价格主要是土地使用权的价格。所以在维权时要着重分析征地拆迁本身的违法性并予打击,以最终实现自己的维权目的。此外,该种案件集体委托专业律师维权效果最好,维权成本也相对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