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具有哪些效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8:01:13 395 人看过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一、承包合同可以变更吗

一、承包合同可以变更吗

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后,双方都有履行合同的义务,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发包方也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承包合同变更的条件有:

(1)发生了使合同基础发生变化的客观情况;

(2)合同变更应经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擅自变更的合同无法律效力;

(3)变更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协议变更应有相应的证据;

(4)按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须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同,其内容的重大变更还应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二、变更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合同变更应注意的问题有:

1、合同变更的形式;

2、合同变更的效力;

3、变更约定不明推定未变更

二、夫妻离婚土地该怎么分

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但是,基于我国目前土地承包的性质和方式,离婚时需要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者领取经营权证的。这应该分为两种情况:

1、夫妻双方都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具有承包主体资格;

2、一方婚前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后迁入另一方户口的。离婚时要求分割的,也要区分情况处理。一方婚前取得承包土地经营权,另一方婚后未迁入户口的,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不具备承包主体资格。离婚时未迁入一方主张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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