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期货统计月度报表制度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6:23:52 256 人看过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证监发字[1996]33号

各期货交易所:

为了及时掌握期货送1996年以前各年的有关数据,报表格式另附。

(五)本报表制度自1996年3月第一周报送1996年1、2月报表起施行。

(六)本报表制度目前主要通过传真的方式进行填报,待相应的计算机软件设计出后,每月报送磁盘。

二、指标解释及填报要求:

(一)交易所详细名称:按证监会核准的期货交易所全称填写,同时填写英文名称。

(二)主要指标解释:

1.成交量、成交金额、交割量、交割金额均按单边计算。

2.成交量、交割量、持仓量单位均为“张”,并说明每张合约的实物量(如1张=××吨)。

3.对于本期交割的品种,计算如下三个“交割率”:

交割率Ⅰ=交割量/成交量

交割率Ⅱ=交割量/最高持仓量

交割率Ⅲ=交割金额/成交金额

其中:成交量、成交金额是指从挂牌交易开始至交易结束期间的成交量、成交金额,最高持仓量是指从挂牌交易开始至交易结束期间的最高持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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