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于居住权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3 10:24:44 56 人看过

《民法典》(民法典于2021.1.1实行)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民法典中侵犯我的居住权怎么处理

侵犯居住权人居住权,属于侵权的行为,侵权人要承担侵权责任。居住权人可以和侵权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赔偿费用支付方式】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三百六十八条、第三百六十九条、第三百七十条、第三百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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