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生育保险的缴费时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9 14:15:36 302 人看过

缴费时间最低10个月

据介绍,生育保险参保缴费标准没有变化,用人单位按照上年度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的0.8%按月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新政适当降低了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门槛,原来需缴满12个月保险费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从下月起调整为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0个月即可享受待遇。

另外,参保男职工配偶为无业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增加了门诊产前检查和流(引)产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女职工退休后的生育保险待遇增加了流(引)产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分娩医疗费报销力度加大

据了解,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三大类,分别是:产前检查、分娩、生育并发症、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生育津贴。

其中,原来分娩限额为顺产1200元、助娩产1500元、剖宫产3000元;新政的分娩限额为顺产2000元、助娩产2200元、剖宫产3500元。“值得一提的是,新政还将产前及产后4个月内因生育并发症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单列出来进行报销,不再混入分娩费用中,这一点对提升参保人的待遇也很重要。”生育保险科李*滨科长说,新政把生育并发症增加到27种,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1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

对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3个月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其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而原来是1%。据悉,目前南京生育保险的营养费是325元,下月调整后将涨到650元。

值得提醒的是,参保女职工首次因生育保险就医时,要在医院前台进行生育保险登记,以后每次就医检查时要带社保卡。如果想到外地生孩子必须先到医保中心备案。不登记不备案,发生的费用则不予报销。

办理流程:由首次建《孕产妇保健册(卡)》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其享受条件及携带材料,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在生育保险系统中进行生育保险登记,并确定2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生育定点医疗机构。1家为孕前期建《孕产妇保健册(卡)》进行早期产前检查的医院(须为登记医院),另1家为孕后期建《孕产妇保健册(卡)》进行晚期产前检查并分娩的医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19: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生育保险相关文章
  • 南京市五险缴费基数
    住房公积金
    一、南京五险一金缴纳基数:社保缴费基数从9月1日起,南京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从2200元提高到2400元,上限从13678元提高到16200元。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也意味着个人社保费支出要增加,以下是详细的调整办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我市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400元,上限为16200元。溧水、高淳区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160元,上限为16200元。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度参加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170元;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8元。调整后的缴费工资上下限及缴费标准从2018年9月1日起执行。二、南京公积金缴存比例及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023-03-10
    443人看过
  • 南京市生育保险的结算方式是什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保障参保职工生育的基本医疗需求;(二)坚持生育保险运行有序、可控、规范原则,建立健全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控制和基金结算稽核考核制度和机制;(三)坚持“三合理”原则,建立反欺诈、防风险制度。二、结算范围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范围包括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用药和医疗服务目录范围规定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用药和医疗服务的目录范围及支付比例在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和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兼顾生育保险特点确定,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三、结算方式符合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参保职工,在产前检查、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持《南京市社会保障卡》到本人选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和结算。属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由南京市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个人支付的,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四、结算标准生育的产
    2023-05-31
    293人看过
  • 南京职工生育保险费用结算方法
    参保职工如何进行费用结算1、门诊产前检查门诊产前检查费用是指从建《孕产妇保健卡(册)开始至住院分娩前所需相关检查费、化验费。2、分娩医疗费用分娩医疗费用指因顺产(包括手法助产)、助娩产(包括产钳助产、胎头吸引、臀位助产、臀位牵引)、剖宫产三种分娩方式所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医药费等医疗费用。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应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顺产2000元、助娩产2200元、剖宫产3500元以下的费用,由基金支付;顺产2001~4000元、助娩产2201~4500元、剖宫产3501~6000元之间的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顺产4001元、助娩产4501元、剖宫产6001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30%,
    2023-05-29
    60人看过
  • 黔西南生育保险缴费办理须知
    缴存基数2017年度(2017年7月-2018年6月)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范围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4737.25元缴费基数下限为:2947.45元缴存金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33.3元=4940*75%*0.9%133.4元=4940*300%*0.9%黔西南市2014年参保对象需缴费的金额:33.3元或133.4元/每月。单位缴交:由单位负责缴交生育费用(员工个人无需缴交生育保险费用),单位一般通过账户转账渠道进行缴交。
    2023-05-10
    235人看过
  • 三门峡生育保险缴费办理指南
    三门峡市14年平均月工资4947.8元。缴存基数:城市2014年平均月工资标准*75%或300%缴存比例:0.9%缴存金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33.4元=4947.8*75%*0.9%133.6元=4947.8*300%*0.9%三门峡市2014年参保对象需缴费的金额:33.4元或133.6元/每月。单位缴交:由单位负责缴交生育费用(员工个人无需缴交生育保险费用),单位一般通过账户转账渠道进行缴交。
    2023-05-29
    312人看过
  • 南京生育保险费用结算的规定是怎样的
    2008年6月1日起,南京市实施新的生育保险费用结算管理办法,根据新出台的《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生育保险费用结算范围包括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用药和医疗服务目录范围规定的医疗费用。参保职工在产前检查、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持《南京市社会保障卡》到本人选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和结算。女职工建《孕产妇保健卡(册)》后,门诊产前检查费用自建卡(册)起至孕24周(含24周)内的费用为400元、孕24周后至住院分娩前的费用为600元,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结算;达到或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结算。女职工顺产(包括手法助产)、助娩产(包括产钳助产、胎头吸引、臀位助产、臀位牵引)、剖宫产三种分娩方式的住院费用结算标准(含分娩当次住院时发生常见并发症费用)为:三级医院顺产2600元,助娩产3000元,剖宫产4200元;二级医院依次为2200元、2500元和3700元;
    2023-05-31
    363人看过
  • 南京市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一、参保个人如何办理参保缴费证明1、已办理过南京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市民卡”)的人员,可凭市民卡通过自助查询机(水西门大街61号二楼服务大厅自助查询区)进行打印;2、市民卡正在办理之中或未办理市民卡的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通过自助查询机(水西门大街61号二楼服务大厅自助查询区)进行打印;3、已办理过网上注册的人员,可登陆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以下统称“市人社网www.njhrss.gov.cn”)进行查询打印;4、以上三种方式均无法获取参保缴费证明的人员,可凭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在市、区经办机构柜台查询打印。二、参保单位如何办理参保缴费证明1、已办理过网上注册的单位,可登陆市人社网进行网上查询打印;2、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网上注册的参保单位,可凭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劳动保障证副本原件在市、区经办机构柜台查询打印。三、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有何标识社会
    2023-05-10
    308人看过
  • 什么是南京生育保险比例
    南京将全面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参保人员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合并后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缴费费率之和确定,共计9.8%,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年底前实现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管理。一、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1、门诊产前检查费用;2、分娩医疗费用;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4、一次性营养补助费;5、生育津贴;6、妇科专项检查。报销标准1、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顺产报销标准:3100元助娩产报销标准:3400元剖宫产报销标准:4900元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顺产报销标准:2700元助娩产报销标准:2900元剖宫产报销标准:4400元3、一级定点医疗机构顺产报销标准:2200元助娩产报销标准:240
    2023-03-27
    497人看过
  • 生育保险停缴多长时间失效
    生育险停缴三个月之后失效,如果停缴的三个月内,补齐生育险,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1、职工生育保险只要当事人在生育子女前,连续缴费年限不满12个月的,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失效);2、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当事人夫妻双方在政策生育、当事人或者配偶参保生育保险并缴费满1年,且在当地社保部门指定的定点机构分娩的,享受该待遇的前提条件;3、享受该待遇时:应交验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社保卡、劳动合同、出院小结、社保卡及缴费明细、收据及明细、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及资料;4、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明确。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2023-06-18
    75人看过
  • 北京社保缴费时间
    一般的社保局会在19号前交完当月的社保费用,到20号后就会视为下个月来处理。具体还请咨询北京12333社保经办机构落实。一、单位交社保:1、单位给交社保,一般先要在网上进行申报并自助缴费。一般的,社保局会在每个月的19号锁定公司社保台账,19号前缴纳当月的社保费用,19号以后只能办理下个月的社保。社保局对于每月20日以后申报的数据,视为下月申报数据处理。2、一般社保局在锁定公司台账后,会在20号统一从各个公司社保专户里扣去各个员工的社保费用。3、26号之后或者下个月初员工就能查到自己的社保帐户缴费明细,20-25号是社保扣费后的一个刷新时间段。单位当月交的社保扣费成功后,员工下个月1号起就能使用社保卡了。二、个人交社保:个人交社保,一般是委托银行扣款(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可较快扣款到帐,其它行七日后扣款到帐),而每月的21—26日为社保费托收时间。一、社保编号10位数怎么
    2023-06-22
    368人看过
  • 云南楚雄:调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楚雄州自1998年建立生育保险制度并实施生育保险州级统筹以来,切实保障了参加生育保险单位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和基本生活,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一直以来执行州1998年根据《楚雄州劳动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楚劳社发[1998]第27号)文件规定的1%的缴费比例,至今尚未调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平均工资的不断增长,原来执行的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略显偏高,为了更好地发挥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减轻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负担,经请示州人民政府同意,州劳动保障局和州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把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下调0.3个百分点,即由原来执行的1%下调至0.7%,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执行。此次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的调整,合理确定了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完善了楚雄州的生育保险政策,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参加生育
    2023-06-07
    175人看过
  • 重庆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及生育保险相关知识
    一、重庆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1、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7%缴纳生育保险费。2、个人:无须缴费二、重庆生育保险缴费基数1、按照2013年我市社平工资4252元/月计算,2014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5508元、下限为1701元。2、按照2013年我市社平工资4252元/月计算,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2756元,下限为2552元。备注:难以确认工资总额的单位,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人数计算工资总额。三、重庆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2、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
    2023-04-13
    87人看过
  • 南京养老保险缴费怎么补缴
    对于参加南京养老保险的居民应注意,参保人员只有缴费至15年才能在退休后享受养老待遇,如果年限不足15年需要补交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可以带上《养老保险补缴申请表》、个人身份证等资料前往社保局办理。下文将详细为您介绍南京养老保险补缴流程及所需资料。单位补缴参保单位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布职工补缴历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有关情况,公布时间不得少于7天,以接受单位工会组织和职工的监督。参保单位提出补收历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同时向征缴科业务人员提交以下资料进行初审。个人补缴1、活就业人员补缴失业保险费向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初审,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复核后,凭初审、复核材料,到区养老保险经办窗口办理补缴手续。2、活就业人员申请补缴中断期间的养老、医疗保险费向区养老保险经办窗口提交相关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办理。参加南京养老保险的居民如需补缴可以参照文中描述的南京市养老保
    2023-05-08
    197人看过
  • 广州生育保险缴费年限备案指南
    广州生育保险缴费年限备案指流程比较简单,单位经办人携带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年限备案申请表等资料前往单位辖区内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缴费年限备案手续即可。一般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即可成功办理。广州生育保险缴费年限备案指南备案条件:1、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员工参加生育保险;2、转业、复员、退伍;机关事业单位转制、调入企业;3、机关事业单位转制、调入企业;4、本省统筹区内参加生育保险并转入广州市的人员。备案所需资料: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年限备案申请表;2、有效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3、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年限证明(本省统筹区内转入人员需提供);4、原在部队的军龄证明(转业复员退伍人员需提供);5、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证明(机关转制或调入企业人员);6、其它相关资料。备案流程:1、企业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机构申请备案;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3、经
    2023-06-04
    355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生育保险是劳动者因生育子女导致劳动力中断,由此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其作用是在职工妊娠、分娩和机体恢复整个过程中提供身体保健、医疗服务及有薪假期,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保障。 ... 更多>

    #生育保险
    相关咨询
    • 生育险可以在北京多长时间缴费?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7
      北京生育险缴多久可以报是这样的:生之前交满9个月,或者生育1年之后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包含生育津贴,如果是个人缴纳的社保只包含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生育津贴领取要求: 1、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以上,并同时继续为其缴费的; 2、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3、当年转业、复员、退伍的人员及当年的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企业的人员,已按规定及
    • 缴纳生育险时间超过生育保险基数时怎么办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7
      可向劳动局或社保部门咨询。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基金按照定额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偿,超出定额部分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该定额为: (1)正常阴道分娩(顺产)生产:医疗费用为2750元、生育津贴为生育当月缴费基数的3个月; (2)阴道助产术生产:医疗费用为3500元、生育津贴为生育当月缴费基数的3.25个月; (3)剖宫产术生产:医疗费用为4500元、生育津贴为生育当月缴费基数的3.5个月。
    • 我国法律上规定南京生育保险连续缴纳多长时间享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4-09
      生育保险必须连续缴存满一年才可以使用。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
    • 单位不缴生育保险生育保险保障生育费用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3
      未缴纳生育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单位承担。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南京生育保险连续缴纳多久是可以享受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2
      根据《南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第260号令)参保职工(含退休人员、女职工失业期间,下同)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