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破坏或任意破坏,占有公私财产,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二)多次强制或任意破坏,占有公私财产,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强行破坏或任意破坏,占有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者、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财产,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4)引起他人精神异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强拿硬要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是什么
强拿硬要寻衅滋事罪中的“强拿硬要”的认定指的是范围的事实状态,比如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寻衅滋事罪中的“强拿硬要”具有犯罪的事实、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应定为情节严重:
(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
(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种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个月。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累计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以自残、自杀等威胁、要挟方法在公共场所、机关等企事业单位无理取闹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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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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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拿硬要寻衅滋事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22强行破坏或任意破坏,占有公私财产,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二)多次强制或任意破坏,占有公私财产,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强行破坏或任意破坏,占有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者、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财产,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4)引起他人精神异常、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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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立案标准辽宁在线咨询 2022-12-15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1、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2、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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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拿硬要寻衅滋事立案标准是什么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7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1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2千元以上的; (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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