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权及不动产抵押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18:43:55 205 人看过

一、主债权及不动产抵押合同

同一般合同的生效一样,动产抵押合同的生效也须具备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标的确定与可能四项要件。

1、主体适格

主体适格即当事人适格,是指抵押合同的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在主体资格上不存在瑕疵。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人应当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抵押合同作为法律行为的一种,必须符合一般法律行为对当事人在行为能力方面的要求,即订立抵押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是否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此外,由于抵押权的设定行为属处分行为,因此,当事人除具有行为能力之外,抵押人还应具有对抵押财产的处分能力,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2、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本质要素,是指向外部表明意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法律效果之意思的行为。意思表示由两个要素所构成:一是内心意思;二是此项内心意思的外部表示。当事人的内心意思经过外部表示而客观化,从而为他人所知悉,便构成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而所谓意思表示真实,就是指当事人的内心意思与经过表示而外观化的意思相互吻合,没有瑕疵而言。抵押合同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通过意思表示设定抵押权以担保实现的合同,抵押合同中的意思表示就是抵押当事人通过合同表达的意欲发生抵押权设定效果的意思。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应当表现自己内心的真实意愿,并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允许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使其违背自己的真实意志而签订抵押合同。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上述规定,合同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也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依照法律规定,抵押财产应当是流通物和可转让财产,禁止流通物和不可转让的财产,不得用于抵押,如毒品、枪支弹药,以及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等等。此外,抵押人与抵押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而订立的抵押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抵押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善良风俗的抵押合同;以及其他违反法律强制性或者禁止性规定的抵押合同等等,都属于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抵押合同,皆为法律所禁止。

4、标的确定与可能

合同标的决定着合同权利义务的质和量,因此,合同标的应具有确定性、可能性。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成立时,其内容须确定,否则合同的内容无从实现,合同也就无法发生效力。标的可能则是指合同中的给付可能实现。尽管我国均未明确要求合同的标的必须确定与可能,但此为合同标的的题中应有之义。

就抵押合同来说,其标的确定即为抵押权的确定。抵押权的确定性体现在抵押物必须特定以及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必须特定两方面。其中“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是对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必须确定的要求,而“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则是对抵押物必须特定的要求。如果抵押合同的标的不确定,则抵押合同无法发生法律效力。抵押合同的标的可能则是指抵押当事人通过抵押合同设定的抵押权有可能实现。如果抵押权没有实现的可能,则属抵押合同的标的不可能。

由上文可知,动产抵押合同生效的要件有: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标的确定与可能。

二、不动产抵押合同的管辖法院

1、凡是涉及不动产纠纷的案件,无论纠纷属于哪种性质,均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这是传统意义上的不动产专属管辖,也是目前司法实践中多数法院的作法。其依据在于《民事诉讼法》在确立不动产专属管辖原则时,并不以案件纠纷专属于某一性质为前提,而且不动产纠纷一律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有利于法院审查涉案不动产的状况,从而便于查明案情、对不动产采取保全等措施,也有利于案件审理完毕后的执行。

2、不动产物权之诉讼专属于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理由为因不动产而引发的债权诉讼并不直接以不动产上的物权为诉讼标的,其可能涉及诉讼标的为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很多时候不动产债权纠纷的不动产所在地与原、被告之住所地均不一致。为便于当事人在发生纠纷后能够就近、就地、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以求得法律上的保护,和便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故不动产债权纠纷应遵循“两便原则”,采取任意管辖主义,适用一般地域管辖。

三、动产质押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1)动产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2)动产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质押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③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④质押担保的范围;

⑤质物移交的时间;

⑥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另外,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13: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动产抵押相关文章
  • 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怎样的
    一、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怎样的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主合同中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权利,抵押担保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如果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权,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的动产进行优先受偿。《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二、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的确定原因是怎样的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的确定原因如下:一、当事人之确定请求。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如果没有约定决算期,则最高额抵押权就会无限期地延长,最高额范围内的抵押物担保价值就会一直处于被剥夺状态,这对抵押物的所有人甚为不利。二、决算期届至。决算期是最高额抵押合同的一个重要内容,是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实际数额的时间。
    2024-01-19
    156人看过
  • 转让抵押权:主债权与抵押权的同时移转?
    主债权转让时抵押权能一并转移。主债权转让时抵押权会一并转移,抵押权具有从属性,是主债权的从权利,主债权转让的,从权利也会一并转让,抵押权是指当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享有的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主债权转让的时候抵押权一并转让,抵押权具有从属性,是主债权的从权利,主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债权人转让其债权的,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转让抵押权:主债权与抵押权的同时移转?如果需要经验更丰富的建议或者想在当地找律师的,有2个途径:1.点击#找律师#,可以选择同城、领域、是否在线以及电话咨询服务!!私密咨询个人法律问题。快速解决你的困扰!2.点击#找律师#→按专长找→选择纠纷专长→咨
    2024-03-24
    310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合同怎么写?不动产抵押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贷款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抵押房地产共有人:(以下简称“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电子邮箱:鉴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当票(编号:),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房地产抵押给甲方,作为履行前述当票(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第一条抵押房地产基本情况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码:房屋位置:抵押部位: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土地使用权性质:第二条抵押担保范围及期限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当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
    2023-06-01
    233人看过
  • 不动产权证上的不动产抵押,质押合同效力怎么样
    房地产抵押原则上采用登记要件主义,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但房地产抵押未登记,不影响抵押合同效力。抛开抵押物未登记的影响,抵押合同最终是否有效,应回归合同效力和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认定规则。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效的:(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经批准等程序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履行审批等义务条款及相关条款的有效性。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对方可以违反义务的责任。不动产权证的共有情况不动产权证共有情况有两种,一种是按份共有,一种是共同共有。房产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产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依据
    2023-08-07
    374人看过
  • 抵押合同依附主债务合同吗
    抵押合同是主债权债务的从合同,所以抵押合同是依附于主债务合同的,主债权债务合同有效,抵押合同才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签了担保合同后怎么解除合同1、约定解除在签担保合同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担保合同的条件,当该条件成就时,有解除权的一方就可以解除担保合同了。2、协议解除(1)主合同当事人如果协商一致解除了住债权债务合同的,原则上担保合同也随之解除了。(2)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可解除担保合同,需注意的,此时,如果如债权人不愿意放弃担保权利,此
    2023-03-23
    332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设立要件以及不动产抵押登记收费
    一、不动产抵押设立要件不动产抵押设立要件如下:1.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即抵押人应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对抵押物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2.抵押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从各国立法来看,并非所有不动产均可设定抵押权。3.价值评估应该公允。抵押物的价值应该经过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做出合理公允的评估报告,然后根据评估的价值确定抵押率和担保价值;4.办理抵押登记。依照我国法律,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二、不动产抵押登记收费不动产抵押登记费是指房屋抵押登记费,房屋抵押登记费是房屋贷款人到房管局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手续,在办理时向房管局缴纳一定的服务费用,即抵押登记费。办理按揭贷款时由产籍中心收取抵押登记费,80元每套。三、不动产以登记为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不动产以登记为准的法律规定是《民法典》。《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
    2023-05-06
    145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债权转移确认书
    房地产抵押债权转移确认书致:银行(债权人)就本人购买位于中山市东升镇xx村广福路xx.乐意居期幢/座层号商品房/商铺/车位(以下称抵押物)向贵行申请抵押贷款一事,鉴于中山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贷款保证人、债权受让人)为本人之抵押贷款进行保证担保,本人特在此就下述事项予以确认:在因本人不按时还贷款或有其他违反贷款合同规定的情形,致使保证人中山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追究责任的,自保证人代本人偿还债务之日起,本人无条件同意债权人将其基于抵押贷款合同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抵押权)转移给保证人,保证人自受让权利之日起享有对本人的追索权和对抵押物的优先权。本人并在此明确:债权的转移必须以债权受让人代本人偿还债务为前提。本确认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确认人(债务人):身份证号码:二OO年月日
    2023-06-04
    188人看过
  • 抵押合同担保主债权种类有哪些
    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种类如下:1.金钱债权。抵押担保的债权多为金钱债权,并以金融借贷中的金钱债权为典型,但并不以此为限。2.可转化为金钱债权的债权。非金钱债权,例如具有财产上价值的物品为给付标的的实物债权,以及以提供劳务等不具有财产价值的给付为标的的债权,在其不能实现时,也常常发生财产上的损害,从而由非金钱债权转化为金钱债权,为了确保该种债权的实现,自然可设定担保物权。3.将来债权。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最高额抵押权的设定不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通常在其设定时,被担保的债权尚未发生,是典型的担保将来债权的抵押权。一、担保物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第一,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担保物权的设立,是为了保证主债债务的履行,使得债权人对于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它是对主债权效力的加强和补充。第二,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必须是特
    2023-03-15
    385人看过
  • 抵押合同主债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抵押合同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是什么主债权是相对于债权中的附属债权而定的,规范主债权的合同就是主债权合同。抵押担保则是债权的一种担保方式。抵押权的成立必须以主债权的成立为前提,但是主债权的成立并不以抵押担保的成立为前提,因此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主合同:不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不受其制约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抵押权的相关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
    2023-03-25
    285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合同是否需要登记,不动产抵押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一、不动产抵押合同是否需要登记不动产抵押合同不是都需要登记。民法典规定,抵押房屋为债务担保的,抵押房屋要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才设立。所以房屋抵押要登记才有效。对于一般的动产抵押,只需要双方当事人设立的抵押合同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的抵押权就会成立。但是对于不动产抵押,我国不动产实行的是登记生效主义。在实践中当抵押物是由第三人提供时,第三人应当重点考虑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只有在主债务履行期明确的情况下,抵押人可以清楚地预见到自己提供的财产上的抵押权存续的期限,并据此对抵押财产作预期的安排,抵押人才能从事为债务人提供抵押担保这种有相当风险的活动。另外,根据抵押权消灭的从属性,当主债权消失时,抵押权亦随同消灭。因此当主债权存续期限确定之时,债务人既可以通过提前履行债务解除抵押物上的权利负担(抵押权),也可以在履行期届满前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要求,防止抵押物被折价或拍卖、变卖。二、不动产抵押合同什么时
    2023-04-25
    498人看过
  • 主合同没生效可不可以全额抵押其抵押权
    主合同未生效抵押权是不成立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担保债务履行,当事人可以设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且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主债权生效判决能否再主张抵押权主债权生效判决后,债权人可以再主张抵押权的,债权人可以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内,行使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2023-08-15
    411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需要抵押登记吗
    一、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需要抵押登记吗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需要抵押登记。如果不动产抵押没有登记的,抵押合同生效,抵押权未设立。根据法律的规定,不动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所以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二、不动产抵押登记流程1、申请。由于不动产担保权属私权,各国立法均规定,无论是不动产担保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涂销登记,还是顺位登记、预登记等,都必须由当事人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登记机关不得依职权为之。2、审查。各国立法均规定,登记机关接到当事人的申请书后,应当在法定的期间内,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但如何审查?各国立法主张不一。大体来说,有两种做法:3、公告。不动产担保登记前,是否需要进行公告?各国立法对此态度不一4、登记。无论是采登记要件主义,还是采登记对抗主义,各国立法均规定不动产担保的变动应当登记,只不过登记的效力不同而已。除登记内容外,许多国家的不动产登记法还对登记簿的纸张、
    2023-06-15
    144人看过
  • 2024动产浮动抵押合同
    法律综合知识
    甲方:乙方:负责人:负责人: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2024-04-02
    282人看过
  • 质押权与抵押权的权利主体不同
    质押与抵押的区别:1、权利性质不同:抵押权的性质是依附于土地所有权的使用权,是一种房地产权。质权是将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维持占有作为优先受偿权的担保方式,设定质权的权利,不能与质权的性质相冲突;2、生效要件不同:由于与土地关系密切,权利抵押具有稳定的交换价值。对于权利抵押,我国实行登记成立要件主义,未经登记不会产生抵押果。权利质押通过交付质押物,足以限制出质人对质押物的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以占有而不是登记为权利质押的成立要件;3、债权保全方式不同:在抵押中,由于抵押权人不实际占有抵押物,如果抵押物价值的降低对债权人的利益有害,债权人有权保全抵押物交换价值,抵押权人也享有抵押权人的权利。与权利抵押权人相比,权利质押权人的权利更加灵活和主动;4、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同:权利质押权人占有质物时,有权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前留置质物;质权人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转质。留置权抵押权质押权顺序是什么一个
    2023-07-08
    10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动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动产不移转占有而供担保的抵押形式。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占有抵押动产,并就其出卖价金优先于其他债权而受清偿。由于不移转动产的占有而与以动产为标的的质权相区别,因动产抵押为不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动产的担... 更多>

    #动产抵押
    相关咨询
    • 抵押债权人死亡抵押房屋不动产合同有效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2
      抵押人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时,其房地产合法继承人或者代管人应当继续履行原抵押合同。
    • 动产抵押主要涉及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7
      动产浮动抵押在提高经济流转之效率,扩大企业的融资能力,避免因实现抵押权而导致企业之破产,以及不妨碍其他担保利益的设定等方面具有一般抵押权所难以媲美的优势
    • 动产抵押与不动产抵押合同的范本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1
      一百八十七条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一百八十八条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百八十九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
    • 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08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
    • 房产抵押合同主要涉及哪些条款?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8
      抵押合同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意思表示一致所订立的协议,它是抵押权设定登记的原因文件。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额、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四)担保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