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不作为案由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0:54:54 373 人看过

行政不作为类案件的案由,原则上仍适用上述作为类案件的两种构成要素的结构,但又要体现此类案件的特色,其确定方法是:以“诉”作为此类案件案由的第一个构成要素;以行政主体的类别作为第二个构成要素,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海关”等;以不履行特定行政职责或义务作为第三个构成要素。以公安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法定职责案为例,案由确定为“诉公安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法定职责”。“履行……法定职责”中要求履行的是何种职责,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如可以具体区分为“诉××(行政主体)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诉××(行政主体)不履行行政合同义务”、“诉××(房屋管理机关等)不履行登记法定职责”等等。

相关知识:

案由适用范围和确定时间

在立案审查阶段,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起诉确定初步案由。在审理阶段,如果发现初步确定的案由不准确时,应当根据审理后确定的法律关系性质来确定结案案由。因此,本规定既适用于审查起诉阶段,也适用于审理阶段,但法律文书和卷宗封面等均应以结案案由为准。

难以确定案由情况的处理

当出现行政管理范围和具体行政行为种类难以界定、案由难以确定的情况时,可以作为例外情况酌情确定案由。如起诉乡镇人民政府的一些越权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案件,就很难确定管理范围,也很难确定其行政行为的种类,这时,可以用“乡(镇)政府行政处理”、“诉乡(镇)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行政义务”等作为案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2: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身权相关文章
  • 针对不作为的行政行为
    针对不作为的行政行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适用于以下情形: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而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原告理由不成立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1、被告确无履行职责或者给付义务。2、被告已经依法履行了职责或给付义务。3、被告履行职责或给付义务有法定期限,并且该期限尚未届满。4、被告履行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的条件尚未具备。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行政诉讼中存在上述原因导致无法进行受理的,可以驳回诉讼请求,当事人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相关规定来对案件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并结合实际的行政诉讼情况来进行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发生。一、行政诉讼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适用条件有哪些?针对作为的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证据确凿。即对被诉行政行为确认的事实,有充分证据证明其真实存在。要求案件的事实均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各
    2023-03-24
    474人看过
  • 对行政不作为行政案件审理程序是什么
    一、对行政不作为行政案件审理程序是什么?(一)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通知与告知相关人员。审判长宣布开庭以及相关事项,告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二)法庭调查开庭阶段的事项进行完毕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始法庭调查。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2、被告人、被害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分别陈述。3、讯问、发问被告人、被害人。4、出示、核实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只有经过当庭查证核实才能成为定案的根据。5、调取新证据。6、合议庭调查核实证据。(三)法庭辩论(四)被告人最后陈述(五)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六)宣判。分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形式。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宣布判决结果,并在5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二、行政不作为的定义就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
    2023-06-02
    229人看过
  • 怎么举报行政不作为行为
    一、怎么举报行政不作为行为?如果政府职能部门行政部作为,可以向不作为政府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投诉。如果是行政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可先向政府信访局投诉。行政不作为就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认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未履行具体的法定作为义务,并且在程序上没有明确意思表示的行政行为。所谓行政中的“不作为”行为,是基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符合条件的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应该实施某种行为或履行某种法定职责,而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却拒绝作为的行政违法行为,亦称“不作为违法”或“消极违法”行为。二、行政不作为的成立条件行政不作为的成立是否需要由相对方的请求为条件,也就是说,是否只有在相对方请求,而行政主体不履行法定义务时,才构成行政不作为;当行政相对方未请求时,行政主体的不作为可否视为行政不作为。从理论上说,行政主体的职责既然是法定的
    2023-04-13
    135人看过
  • 怎么处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一、怎么处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根据投诉和举报认真开展调查落实工作,对情况属实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其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做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待岗、取消执法资格或行政处分等处理。二、行政不作为的义务来源第一,法律直接规定的行政作为义务。这种法律正面规定的行政作为义务只能来自狭义的义务性法律规范,禁止性或授权性法律规范都不能正面体现行政作为义务。第二,法律间接体现的行政作为义务。所有授权性法律规范均隐含相应的行政职责,其中很大一部分是行政作为义务。另外,行政相对人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规范也隐含行政主体的行政职责,从而包容着行政作为义务。第三,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作为义务。第四,先行行为引起的行政作为义务。它指由于行政主体先前实施的行为,使相对人某种合法权益处于遭受严重损害的危险状态,行政主体因此必须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害发生的作为
    2023-06-02
    107人看过
  • 何种行为构成行政不作为
    一、何种行为构成行政不作为1、在依申请的行政案件中,对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不予受理或受理不予答复。如高谷镇大青村四组诉彭水县国土局不处理土地纠纷一案。2、在依职权的行政案件中,对受害人请求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申请或行政主体自己发现的需要立即实施救助义务的情形视而不见,置若罔闻,拖延履行行政义务。3、在接到行政相对人的许可申请,求助申请或依职权发现相对人需要立即实施救助义务的情形后,借故摆脱,无正当理由在法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拖延履行行政义务。4、不履行行政合同中约定的行政义务,如张丹等五人诉彭水县人事局、县计生委不履行人事行政合同一案。5、不履行基于行政主体的自身行为所派生的行政义务,如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赔偿请求人向行政主体请法语行政赔偿,行政主体不予答复的行为。二、行政不作为侵权构成第一,行政不作为违法。一般行政侵权行为既包括违法也包括不适当,而行政不作为不存在不适当
    2023-06-02
    101人看过
  • 起诉行政不作为案件如何举证
    在行政作为的案件中,原告起诉时的举证责任主要是证明被诉的作为行为存在。而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的举证责任则由被告承担。但在行政不作为案件中,原告起诉时的举证责任则更大些。对于相对人提出要求行政主体履行法定职责的申请或者请求,而行政主体“拒不履行”职责或者“不予答复”的行政不作为案件,原告除了提供证明被诉的不作为行为存在的证据外,还提供其他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与本案有关的下列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一)由国家机关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三)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3-06-14
    116人看过
  • 行政不作为诉讼案件如何判决
    行政不作为诉讼是行政案件诉讼中重要类型,所有的行政诉讼案件都可以划分为行政作为违法案件和行政不作为违法案件。审判实践中,大多将行政主体“拒绝颁发许可证或拖延颁发、行政诉讼,如果原告坚持原来的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履行法定作为义务,则可驳回起诉。(三)如果审查原告申请合法,被告有作为义务,则可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作为义务,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予以驳回。(四)如果审查原告申请不合法,被告没有作为义务的,判决驳回诉讼。刘忠发
    2023-06-06
    106人看过
  •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扩大行政机关不作为行为可起诉
    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扩大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草案将行政机关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行政机关侵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征用财产、摊派费用,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等纳入受案范围。扩大受案范围已是大势所趋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高广生说,现行行政诉讼法对受案范围规定过窄,限制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诉权,也限制了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使大量的行政侵权行为得不到及时合理的救济。行政复议法实施后,行政复议范围明显大于行政诉讼范围,如果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扩大,势必产生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无法衔接的情况。高广生说,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大势所趋。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此次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巨大进步。郑功成委员认为。吴恒委员在行政诉讼法施行20周年时,曾到基层就该法施行情况进行
    2023-06-06
    165人看过
  • 行政不作为案件的成因及救济
    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负有作出相应行政行为的法定义务,但在法定或合理期限内未按照法定程序履行或完全履行的消极行为。在我院2007年至2010年9月受理的45件不作为行政诉讼案件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行政不作为不仅直接危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损害了行政机关的形象,已成为当前严重干扰依法行政的顽疾一、不作为行政诉讼案件的特点1、不作为类型以不履行法定职责居多。在近三年受理的45件不作为行政诉讼案件中,因不履行法定职责而引起诉讼的有31件,占68.89%;因不履行法定义务引起的有14件,占31.11%.2、被诉行政机关相对集中,主要集中在对公民人身、财产权利实现有决定权或保护职责的公安、劳动等部门。在受理的45件案件中,被告为公安、劳动、房管、国土部门的有30件,占66.67%.3、不作为表现形式多样化。有对当事人的请求明确产权。四、行政不作为之救济途径行政不作为具有多
    2023-06-06
    147人看过
  • 行政处罚立案案由分为哪几类
    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在立案审查阶段,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起诉确定初步案由。在审理阶段,如果发现初步确定的案由不准确时,应当根据审理后确定的法律关系性质来确定结案案由。因此,本规定既适用于审查起诉阶段,也适用于审理阶段,但法律文书和卷宗封面等均应以结案案由为准。一、相关知识(一)作为类案件案由的构成要素和确定方法确定作为类案件案由的基本方法是划分案件的类别,以行政管理范围为“类”,以具体行政行为种类为“别”进行构造。案由的结构应当具备以下两个要素:1、行政管理范围。行政管理范围是指行政主体代表国家管理行政事务的领域。以行政管理范围作为行政案件案由的第一个要素,将行政案件初步分为“公安”、“工商”、“税务”等行政纠纷,从类上区别开来。一般情况下,以行政管理范围作为案由的第一构成要素,分类后无需再作分解,如海关、计划生育、税务等,直接以“海关”、“计划生育”、
    2023-02-20
    61人看过
  • 接到报案不出警算是行政不作为吗?
    接到报案不出警算是行政不作为的,这主要是由于警察的这样的一种职责范围所决定的,对于警察来说他有权利有义务来保证人们的生命健康财产类型的安全,所以接到报案之后必须要履行这样职责,否则是不作为的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明确: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的;(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五)有其他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一、侵权构成第一,行政不作为违法。一般行政侵权行为既包括违法也包括不适当,而行政不作为不存在不适当的问题,
    2023-03-25
    296人看过
  • 如何书写行政处罚行为的案由
    行政处罚一案多个案案由,按一个案号立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规定:案件案由的构成要素和确定方法确定案件案由的基本方法是划分案件的类别,以行政管理范围为“类”,以具体行政行为种类为“别”进行构造。审查原判决确认行政处罚行为的有效性确认行政处罚行为是否有效,是检察机关审查审判机关的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的首要问题。行政机关的处罚行为有效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是行政机关有此种处罚权;二是被处罚者有违法行为,且违反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无法定免除处罚情况;三是行政处罚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四是处罚决定适用行政法律、法规正确。检察机关要判定审判机关确认行政机关的处罚行为有效性是否正确,就必须把握上述四个条件。(一)审查行政机关是否有处罚权,是否滥用处罚权或超越处罚权。行政机关并不都具有行政处罚权,只有一部分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具有行政处罚权
    2023-07-02
    189人看过
  • 不作为的行政特点
    1、违法性。违法性是行政不作为的本质特征。由于行政主体没有在法定期限或合理期限内履行其行政义务,所以,行政主体一旦被认定构成行政不作为,就意味着这种行政不作为必然违法,从理论上讲根本不存在合法的行政不作为,合法的行政行为必然不构成行政不作为。行政不作为在本质上是对其应该保护的法益的一种放弃,必然会造成一定的危害后果,因此,行政不作为只能是一种违法行为。2、消极性。行政不作为是行政主体对其职权职责的放弃,客观上表现为怠于履行职责的消极性。行政不作为的消极性在主观上表现为行政主体对其行政职权的放弃,在客观上表现为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所承担的行政义务。3、程序性。判断行政主体的行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最基本的是要看其是否启动并完成了行政程序。只要行政主体启动并完成了行政程序,行政主体的行为都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积极作为行为,不构成行政不作为。4、非强制性。行政作为一经作出就产生法律上的公定力、确定力、拘束
    2023-08-05
    366人看过
  • 行政不作为多长时间内可以认为不作为
    多长时间不答复属于行政不作为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在相关行政事项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答复就属于行政不作为,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行政不作为就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认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未履行具体的法定作为义务,并且在程序上没有明确意思表示的行政行为。所谓行政中的“不作为”行为,是基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符合条件的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应该实施某种行为或履行某种法定职责,而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却拒绝作为的行政违法行为,亦称“不作为违法”或“消极违法”行为。举报导致行政不作为可以向哪一个部门投诉?如果政府职能部门行政部作为,可以向不作为政府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投诉。如果是行政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可先向政府信访局投诉。行政不作为就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
    2023-08-05
    243人看过
换一批
#人身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权
    词条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 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 更多>

    #人身权
    相关咨询
    • 作为行政行为与不作为行政行为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7-05
      以行政行为是否以作为方式来表现为标准,行政行为可分为作为行政行为和不作为行政行为。所谓作为行政行为,是指以积极作为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为。所谓不作为行政行为是指以消极不作为方式表现出来的行政行为。划分作为方式与不作为方式的行政行为,有利于明确行政行为的范围,也有利于行政职责的履行和对相对方权益的保护,真正体现行政法的精神。
    • 公安机关不作为的行政案件属于不作为案件吗?什么是行政不作为案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5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自己职责,但是在实践中总会出现当事人需求公安保护,而公安机关不作为的情况,那么什么样的情况属于不作为呢 所谓行政不作为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对某事项负有法定管理职责而不履行该职责,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从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案件。行政“不作为”其表现形式大致有拒绝履行、不予答复、拖延履行,它与行政中“乱作为”一样,都将可能侵
    • 行政复议改变原行政行为由谁作为被告?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30
      行政诉讼法有明确规定。这种法律有规定的请直接找法条!!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被告的确定】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相信了解以上内容后,你就知道行政复议改变原行政行为由谁作为被告了
    • 如何确定行政行为的案由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03
      确定行政诉讼案由: 1、行政作为类案件的结构是:管理范围的具体行政行为类型; 2、确定不作为案件的方法是:以诉讼为此类案件的第一要素;以行政主体类别为第二要素; 3、确定单独提起行政赔偿案件原因的方法是:行政范围内的行政赔偿。
    • 行政不作为的证据都由谁来提供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4
      原告及公民负责提供行政不作为的证据。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对人民群众申请的事项置之不理或者拖延造成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起诉,告相关机构及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这种是行政诉讼,从举证角度看,提出诉讼的一方要在提交诉状的时候准备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