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按索赔要求不同分为哪几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4:00:55 102 人看过

工程建设索赔通常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一、按索赔要求分类

1.工期索赔即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推迟竣工日期。

2.费用索赔即要求发包人补偿费用损失,调整合同价格。

二、按索赔所依据的理由分类

1.合同内索赔即索赔以合同条文作为依据,发生了合同规定给承包人以补偿的干扰事件,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提出索赔要求。这是最常见的索赔。

2.合同外索赔指工程过程中发生的干扰事件的性质已经超过合同范围。在合同中找不出具体的依据,一般必须根据适用于合同关系的法律解决索赔问题。

3.道义索赔指由于承包人失误(如报价失误、环境调查失误等),或发生承包人应负责的风险而造成承包人重大的损失。

三、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

1.单项索赔单项索赔是针对某一干扰事件提出的。索赔的处理是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干扰事件发生时,或发生后立即进行。它由合同管理人员处理,并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书和索赔报告。

2.总索赔又叫一揽子索赔或综合索赔。这是在国际工程中经常采用的索赔处理和解决方法。一般在工程竣工前,承包人将工程过程中未解决的单项索赔集中起来,提出一份总索赔报告。合同双方在工程交付前或交付后进行最终谈判,以一揽子方案解决索赔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0: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补偿相关文章
  • 建筑工程索赔的特征
    建筑工程索赔
    一、索赔费用的组成索赔费用的组成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组成类似,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人工费指列入概算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的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在索赔费用中还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等损失费的累计,其中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应按照计日工费计算,而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按窝工费计算,窝工费的标准双方应在合同中设定。2、设备费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当工作内容增加引起的设备费索赔时,设备费的标准按照机械台班费计算。因窝工引起的设备费索赔,当施工机械属于施工企业自有时,按照机械折旧费计算索赔费用;当施工机械是企业从外部租赁时,索赔费用的标准按照设备租赁费计算。3、材料费材料费的索赔包括: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承包人责任工程延期
    2023-03-30
    62人看过
  • 建筑工程的索赔能索赔利润吗
    建筑工程的索赔,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索赔利润的。一般情况下,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如计划外的工程、大规模的工程变更,和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可以索赔利润。一、承包人可以索赔的施工赔偿有哪些承包人可以索赔的施工赔偿包含以下内容:1、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创造施工条件所造成的损失;2、工程设计变更导致工期延长的损失;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造成的损失;4、发包人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这些损失包括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返工、工作量增加造成的损失。二、施工合同和房子买卖合同解除后怎么索赔建设施工合同解除后索赔可以在事件发生的28天内由承包人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工程师对承包人的索赔申请进行审核,认可该项索赔后通知承包人,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承包人作出是否接受最终索赔的决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
    2023-04-01
    57人看过
  • 建筑工程分类如何进行分类
    1、建设项目按建设性质划分(1)新建项目是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新开始建设的项目。有的建设项目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的,也算新建项目。(2)扩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为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而新建主要车间或工程的项目。(3)改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为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产品方向,对原有设备或工程进行改造的项目。有的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建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算改建项目。(4)迁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经上级批准搬迁到另地建设的项目。迁建项目中符合新建、扩建、改建条件的,应分别作为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迁建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址的部分。(5)恢复项目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因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以后又投资按原有规模重新恢复起
    2023-03-29
    373人看过
  • 建筑工程中的不可抗力索赔机制分析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除金钱债务的迟延履行责任和迟延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两种情况外根据不可抗力的情况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相关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建筑工程索赔时限是多久?索赔时效的规定如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索赔须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三峡土建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索赔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并造成损失后28天内,向合同监理单位提交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任何未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索赔的书面通知,均可视为受害方放弃索赔的主张;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编写的土术工程施工合同条件1987年第四版也规定:承包商的索赔应在引起索赔的事件第一次发生之后28天内,将它的索赔意向通知工程师同时规定:如果承包商未能遵守规定,它有权得到的有关付款将只能由工程师核实估价。《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7-03
    193人看过
  • 什么是建筑工程索赔?
    建筑工程索赔
    工程索赔的概念在我国已有十多年时间,但是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不少人认为索赔仅仅是一种合同纠纷,并把索赔得到的费用看作是一种意外之财。由此,受害人往往基于对自己信誉及对今后工程承揽等方面的考虑,不敢提出索赔,这就形成了对索赔认识上的误区。因此,要使索赔工作更顺利的进行,必须走出认识误区,正确理解索赔的含义。索赔概念所谓工程索赔,是指在建设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另一方原因造成本方经济损失,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方式向对方索取费用的活动。索赔作为一种补偿要求,具有下列特征:第一,索赔发生在有实际经济损失的前提下;第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或根据法律及惯例,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承担有约定;第三,经济损失的责任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是在合同中规定应由合同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第四,索赔要按照一定程序进行,需通过一定方式解决。索赔程序(1)索赔事件发生后28d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
    2023-06-12
    187人看过
  • 建筑工程索赔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建筑工程索赔要具备的条件有:1.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末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2.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3.合同变化;4.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物价和自然条件变化等;5.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天气,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等。建筑工程索赔期限建筑工程索赔期限一般是28天。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
    2023-07-27
    461人看过
  • 建设工程承包分哪几类?
    1.总承包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例如施工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这个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在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仅同这个承包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不同各专业承包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这样的承包方式叫做总承包。承担这种任务的单位叫做总承包单位,或简称总包,通常有咨询设计机构,一般土建公司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大建筑公司等。我国的工程总承包公司就是总包单位的一种组织形式。2.分承包分承包简称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即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某一分项工程(例如土方、模板、钢筋等)或某种专业工程(例如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卫生设备安装、电梯安装等),在现场上由总包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包负责。分包单位通常为专业工程公司,例如工业炉窑公司、设备安装公司、装饰工程公司等。国际上通行的
    2023-06-20
    104人看过
  • 工程索赔工作分为哪些
    一、工程索赔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二、工程索赔工作分为哪些1、工程延误索赔因发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设计图纸、施工现场、道路等,或因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这是工程中常见的一类索赔。2、工程变更索赔由于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指令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增加附加工程、修改设计、变更工程顺序等,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3、合同被迫终止的索赔人或承包人违约以及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合同非正常终止,无责任的受害方因其蒙
    2023-06-07
    263人看过
  • 工程发包分为哪几类
    建筑工程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生产性建筑:包括工业建筑和农业建筑。工业建筑主要服务于工业生产,如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动力用房、仓储建筑等。农业建筑则主要用于农业、畜牧业生产和加工,如温室、畜禽饲养场、粮食与饲料加工站、农机修理站等。 2. 民用建筑:主要服务于民用和商业领域,如住宅、商业楼、办公楼、酒店等。 3. 基础设施建筑:如桥梁、道路、隧道、给排水系统、电力系统等。 4. 特殊建筑:如机场、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体育场馆等。 这些建筑类型在设计、结构和施工方面都有其特点和需求,因此需要专业的建筑师、工程师和施工团队来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
    2024-01-05
    155人看过
  • 国债按不同的标准分为哪几种类别
    国债按不同的标准可分为不同的类别1.按偿还期限分类:习惯上分为短期国债、中期国债和长期国债。短期国债一般指偿还期限为1年或1年以内的国债。中期国债是指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国债。长期国债是指偿还期限在10年或10年以上的国债。2.按资金用途分类国债可以分为赤字国债、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措资金的债务凭证。国家债券通常简称为国债建设国债、战争国债和特种国债。3.按流通与否分类可以分为流通国债和非流通国债。4.按发行本位分类国债可以分为实物国债和货币国债。我国中央政府自1981年恢复发行国债。1981年至1997年我国发行的国债品种有:1、国库券2、国家重点建设债券3、国家建设债券4、财政债券5、特种债券6、保值债券7、基本建设债券8、转换债券
    2023-06-12
    490人看过
  • 建筑工人事故索赔流程
    >[提要]凡在我市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一旦有各类安全事故发生都必须在事故发生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将事故报告及事故现场照片上报昆山市建筑安全监督站;达到事故级别和重大安全事故,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昆山市建筑安全监督站上报事故信息。..。撞墙事故索赔程序(一)、报案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的车到保险公司。2、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二)、定损带《车辆出险登记表》找理赔部定损人员以确定修理项目和费用。定损后,会给您一张《定损单》。不要遗漏修理项目;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三)、修车1、把车、《定损单》一起交修理厂,修理厂按《定损单》修车,并给您一张《提车单》作提车证明。2、车修好后,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提车,并向修理厂索要:《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均须盖修理厂公章)。(四)、开事故证明若损失不大,可任意找人写一个《第三方证明
    2023-07-02
    443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常见的索赔证据有哪些
    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备忘录、修正案等),业主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包括图纸修改指令),技术规范等;承包商的报价文件,包括各种工程预算和其他作为报价依据的资料,如环境调查资料、标前会议和澄清会议资料等。2.来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答复信等。这里注意,商讨性的和意向性的信件通常不能作为变更指令或合同变更文件。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商对业主和工程师的口头指令、传真件、电子邮件等和对工程问题的处理意见要及时索取书面证据。来信的信封也要封存,信封上的邮戳记载着发信和收信的准确日期,起证明作用。3.各种会议纪要。在标前会议和决标前的澄清会议上,业主对承包商问题的书面答复,或双方签署的会谈纪要;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业主、工程师和各承包商定期会商,研究实际情况,作出决议或决定。它们可作为合同的补充。但会谈纪要须经各方
    2023-06-12
    378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索赔的解决方式
    一、建筑工程合同索赔的解决方式采用和解、协调、仲裁、诉讼等四种方式:(一)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二)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申请行政调解的纠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根据;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但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或者已经向仲
    2023-06-08
    121人看过
  • 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为何索赔难
    在《职灾报告2012》对工伤维权的关键难点调查中,60.2%的工人选择了“劳动关系认定”,21.9%的人选择了“赔付执行难”。国家统计局《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最高,占74%的份额,远高于制造业、服务业,这也意味着,在工伤未发生之前,未签订合同便为“劳动关系认定”难埋下了伏笔。而“赔付执行难”,则与建筑业盛行的层层分包有关。上述职灾报告显示,在工人职灾发生后,依托于乡土关系的“关系霸权”被打破。在调查中,只有8.2%的包工头对工伤维权抱支持态度,而高达89.1%包工头对工人的工伤维权态度消极,而这其中更是有近四成的包工头直接阻碍工人的维权行为。除此之外,这也与目前现行法律法规中存在的制度障碍有关。据《安全生产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因安全生产事故所造成的工伤,用人单位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查事故现场,并在1个月内为
    2023-06-02
    127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j的行为。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更多>

    #经济补偿
    相关咨询
    • 建筑安全事故分为哪几类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6
      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安全责任划分的设定主要有:行政首长负责制;层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四种。按违法行为的性质、产生危害后果的大小来划分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
    • 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要求分为哪几个阶段呢?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3
      工程质量等级分为质量合格、不合格和优良。单元组成分部、单元工程主体、工程主要检查项目合格(不优秀)基本项目合格70%,少则不合格。90%以上合格优秀(外观认定85%优秀)发生质量事故(一般较大的质量事故)全部返工的,需要重新评定等级。不是所有的重工的只有合格。质量缺陷只能合格。所有该分支机组的50%以上优秀。
    •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具体都分哪几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4
      建筑企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对建筑企业而言,劳务成本占总成本的20%-30%,劳务分包是建筑施工中把技术和管理转化为产品的末端组织,是工程项目管理中最关键、最活跃、也最不稳定的因素之一。那么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形式有哪些,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哪些形式?
    • 2022年建筑工程几类工程如何划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建筑工程几类工程怎样划分,法律有哪些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26
      法律分析 建筑工程划分如下:建筑工程按照使用性质分为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及其他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按照组成结构分为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和室外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