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必须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这已是人人皆知的常识了。但是,只有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时,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无效合同从签订的时候就没有法律效力,权利人的权利也得不到相应的保护。那么,究竟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约定房产和地产分别转让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在上海由于是房地一起转让,不会存在这种情况。
2、非所有人出卖他人的房屋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实践中一般要其他共有人共同到场签署,或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3、侵犯优先购买权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时,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4、非法转让房屋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产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5、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或者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则所签合同为无效合同。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方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生效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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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转让是指房屋所有权人通过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在房产转让过程中,需要双方签署转让协议,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以确保转让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需要注意的是,房产转让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需要办理相...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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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房屋转让无效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24一、首次房产转让无效,如果导致无效的情形消失,再次转让不一定无效,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二、房产转让无效合同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七种: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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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产转让合同属于无效合同非法转让情形有哪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04《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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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让合同有效吗买房合同转让一般要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2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效力存在四种情况:合同无效、合同有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 所以,并不是所有的房屋转让合同都有效,只有行为人在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房屋转让合同才有效,才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其他方式包括互易、继承、遗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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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土地分开转让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是无效合同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17是无效的。 相关法律规定:城市房屋的产权与房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实行权利人一致的原则,除另有规定的外,不得分离;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合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则该类买卖合同应当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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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转让合同无效??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4因转让小产权房引发纠纷近两年,随着房市的火热,潜山县一路走高的房价让部分购房者转而将目光投向了城镇近郊的拆迁安置房,导致用来拆迁安置的宅基地交易异常活跃,单幅地价从两年前的8万元左右增至现在的26万元,增长3倍多。然而,随着近日潜山法院一记法槌的落下,首次宣判潜山县安置宅基地转让合同无效,也宣告了潜山小产权房的前途和命运。原告胡某为潜山梅城镇八一村村民,因开发区建设拆迁安置在东风新村。2009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