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建筑工程进行验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7 16:52:23 277 人看过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前,通知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实体进行到位质量监督检查)。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

(3)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4)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进行协调,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一、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1、已完成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2、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均验收合格,符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设计文件规定及合同要求;

3、工程资料符合要求;

4、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单位工程观感质量符合要求。

6、各专项验收及有关专业系统验收全部通过。

由建设单位负责向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检测机构申请各项专业、系统验收:

(1)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2)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3)环保验收认可文件

(4)电梯验收合格文件

(5)智能建筑的有关验收合格文件

(6)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7)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二、工程验收的法律规定

《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7: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施工相关文章
  • 质量监督站对建筑工程验收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五)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六)以上是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除此之外,建设单位还应就工程项目取得规划部门、公安消防部门以及环保单位出具的认可文件
    2023-03-21
    365人看过
  • 建筑工程分类如何进行分类
    1、建设项目按建设性质划分(1)新建项目是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新开始建设的项目。有的建设项目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的,也算新建项目。(2)扩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为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而新建主要车间或工程的项目。(3)改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为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产品方向,对原有设备或工程进行改造的项目。有的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建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算改建项目。(4)迁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经上级批准搬迁到另地建设的项目。迁建项目中符合新建、扩建、改建条件的,应分别作为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迁建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址的部分。(5)恢复项目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因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以后又投资按原有规模重新恢复起
    2023-03-29
    373人看过
  • 建筑工程有几项验收
    一般质监站和勘察、设计、监理、甲方需要到场的,也就是验槽(质监站不需到场)、基础验收、主体验收、竣工验收。竣工初验应由监理机构组织承包单位进行。一、建筑工程验收程序1、验收的顺序首先验收检验批、或者是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再验收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最后验收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2、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都是先由施工企业检查评定后,再由监理或建设单位进行验收。3、标准规定,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和单位(子单位)工程分别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验收。检验批、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及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验收。二
    2023-02-18
    312人看过
  • 如何进行建筑工程价款结算
    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按月定期结算。按月定期结算是指每月由施工企业提出已完成工程月报表,连同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建设单位签证,交建设银行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方法。2.分段结算。分段结算是指以单项工程为对象,按施正形象进度将其划分为不同施工阶段,按阶段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分阶段结算的一般方法是根据工程的性质和特点,将其施工过程划分为若干施工进度阶段,以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基础,测算每个阶段的预支款数额。在施工开始时,办理第一阶段的预支款,在该阶段完成后,计算其工程价款,经建设单位签证,交建设银行审查并办理阶段结算,同时办理下一阶段的预支款。3.竣工后一次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是指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一年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l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预支或分阶段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工程价款的方式。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工
    2023-02-18
    482人看过
  • 工程建筑验收工期多长
    工程验收不一定算工期竣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十四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工程建筑验收的目的是什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了严格的竣工验收程序,其目的在于以下几方面。1、全面考察工程的施工质量:竣工验收阶段通过对已竣工工程的检查和试验,考核承包商的施工成果是否达到了设计的要求而形成的生产或使用能力,可以正式转入生产运行。通过竣工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生产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保证工程项目按照设计要求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正常投入运行。2、明确合同责任:能否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是判别承包商是否按施工承包
    2023-08-07
    318人看过
  • 建筑工程达到什么条件才可以进行竣工验收
    一、建筑工程达到什么条件才可以进行竣工验收1、建筑工程竣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设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警的质最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二、工程验收业务流程有哪些工程验收业务流程:1、工程验收业务流程
    2023-06-17
    342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对建筑安全有何作用?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定如下:1、应符合法定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2、应满足工程勘察和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价的基础上进行;5、隐蔽工程前,施工单位应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或者阻碍依法开展的建筑活动。最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1、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2、分项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3、分部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分部工程(子分部)所含的分项工程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023-07-04
    469人看过
  • 建筑工程审计是做什么的,如何进行建筑工程审计
    一、建筑工程审计是做什么的(一)建设项目开工前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审计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建设用地批准、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文件是否齐全。2、施工准备阶段是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之一,主要把握好项目法人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施工单位选择。项目法人质量控制是否通过资质审查,是否按法定的招投标程序选择了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实行合同管理,各种合同是否规范、合法有效,是否建立了质量管理制度,是否组织了设计与施工单位的设计交底;监理单位是否有相应资格等级证书,所派监理人员是否有岗位证书;审计设计单位是否有承担相应资质勘测设计能力,是否将经过会审后的资料做过技术交底,设计质量是否满足工程质量、安全需要的规范要求;审计施工单位是否有承揽相应施工任务的资质,施工单位是否制定了完善的质量责任制考核
    2023-04-23
    493人看过
  • 没收违法建筑物如何进行
    一、没收违法建筑物如何进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作出“没收建筑物”决定后,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在《土地管理法》未明确规定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拥有执行权力的前提下,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法申请法院受理,并由法院裁定执行。不过,无论《行政诉讼法》还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的司法解释,对法院受理后如何执行尤其是“没收”的执行尚属空白,给法院带来诸多困惑,甚至实践中法院拒绝受理也不鲜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的没收强制执行申请是没有法律根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以依照《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请求上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法院经过审查,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七条和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作出执行裁定后,法院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将执行裁定交由执行机构执行。没
    2023-06-13
    236人看过
  • 法人验收和政府是如何进行工程验收的
    法人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水电站(泵站)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等;政府验收包括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
    2023-06-15
    250人看过
  • 陕西省建筑工程预算是什么?如何进行建筑工程预算?
    陕西省建筑工程预算是什么?为满足生产、生活的需要所建造的房屋称为建筑工程。人们对拟建房屋及其附属工程在建造前,对其所需要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消耗都得事先加以计算,以衡量自己有没有力量去建造它。因此,根据拟建建筑工程的设计图纸、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即间接费定额)、建筑材料预算价格以及与其配套使用的有关规定等,预先计算和确定每个新建、扩建、改建和复建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的技术经济文件,则称为建筑工程预算。根据设计阶段划分的不同、建筑工程预算可分为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统称基本建设预算或简称建设预算。如何进行建筑工程预算?施工图预算编制有两种方法:第一种单价法,第二种实物量法。不管用那种方法都需要依循预算编制程序及步骤。一、作好准备工作广泛搜集、准备各种资料,包括建筑工程勘察地质报告、地形测量图、建筑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各类标准图集、勘察现场、调查建筑施工环境拟定建筑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建
    2023-06-18
    393人看过
  • 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如何处理
    1、返修处理当项目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范、标准或设计规定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采取整修等措施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时,可采取返修处理的方法。2、加固处理主要是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通过对缺陷的加固处理,使建筑结构恢复或提高承载力,重新满足结构安全性与可靠性的要求,使结构能继续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3、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缺陷经过返修、加固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4、限制使用当工程质量缺陷按修补方法处理后无法保证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无法返工处理的情况下,不得已时可作出诸如结构卸荷或减荷以及限制使用的决定。5、不作处理一般可不作专门处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1)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工业建筑物出现放线定位的偏差,且严重超过规范标准规定。又如,某些部位的混凝土表面养
    2023-04-16
    401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前如何进行成本管理
    招投标时编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其目的与实施阶段有所区别。前者是为了中标,而后者是为了盈利。技术标的编制内容要涵盖施工中的方方面面,但要注意重点突出和留有适当变更的余地。为避免中标后的被动局面,在制定方案时,进行适当的“文字处理”,为今后的施工措施和造价调整打下伏笔。商务标编制时,在不提高总报价的前提下,可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对早期完成的和预计工程量将增加的分项工程适当调增单价,对后期完成的和预计实际工程量将减少的分项工程适当调减单价,以有利于压价工程成本的改善和资金周转,减轻资金使用成本。1.2总承包合同的签订建筑施工工程很多情况下都采用总承包合同,在总承包合同中的多数条款都涉及工程造价,因此合同条款的签订是工程成本的重要环节。在签订过程中,既要按招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办事,又要对招标文件和设计中不明确不具体的内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谈判,争取到合理的合同条款。1.3工程成本的预测是项目追
    2023-06-13
    408人看过
  • 砌体工程质量验收应如何进行?
    一、内容简介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由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和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原《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1章和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砌筑砂浆、砖砌体工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石砌体工程、配筋砌体工程、填充墙砌体工程、冬期施工、子分部工程验收。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的划分规定;2增加“一般项目”检测值的最大超差值为允许偏差值的1.5倍的规定;3修改砌筑砂浆的合格验收条件;二、作品目录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砌筑砂浆5砖砌体工程
    2023-04-03
    194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施工
    相关咨询
    • 建筑工程合同中未验收、完工日期对于纠纷当事人应当如何进行处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5
      你提的问题比较简单,工程竣工的问题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按照施工合同正常竣工,施工方首先向建设方提出书面竣工报告,建设单位收到验收报告组织验收;第二种情况,工程没有验收,原因是建设方在施工过程中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工程款,导致工期顺延,这样,就以顺延以后竣工的时间视为竣工日期;第三种情况,工程没有竣工,双方发生纠纷,意见始终不能统一,导致纠纷,这中情况的处理办法就是建设方把未完工程接收下来,接受
    • 建筑工程达到哪些条件才可以进行竣工验收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13
      1、建筑工程达到下列条件才可以进行竣工验收: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检结果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等。 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
    • 工程建筑验收工期多长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17
      工程验收不一定算工期竣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十四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筑工程)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8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筑工程) 工程名称: 验收日期: 建设单位(盖章): 填写说明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向备案机关提交。 2、填写要求内容认真,语言简练,字迹清楚。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督站、备案机关各持一份。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建设面积工程造价 结构类型层数地上:层 地下:层 施工 许可证号监理 许可证号 开工日期验收日期 监督单位监督编
    •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如何进行工程竣工结算(以列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5
      (一)相关程序规定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后,发承包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承包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承包方编制竣工结算通常依据下列资料: 1.施工合同; 2.中标投标书的报价单; 3.施工图及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变更记录,技术经济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