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是不是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31 10:22:25 69 人看过

一、个人债务是不是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如果双方都同意的,则夫妻个人债务是不是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反之如果一方不同意的,则不是不是可以执行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配偶没有共同偿还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怎么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夫妻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别:

1、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

2、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由举债方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是不是可以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是不是可以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怎么界定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首先,需要在举债时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在事后追认,那么该债务是不是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其次,无论是否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若该债务最终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人民法院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再次,若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是不是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人民法院都将认定为个人债务。

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下列债务是不是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投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或者协议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台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6)其也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是不是可以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n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n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n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12: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共同债务可以吗
    夫妻一方自愿以个人财产偿还共同债务,法律不予干涉。离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向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追偿。一、离婚后债务纠纷如何处理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双方的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的夫妻共同债务,这时候双方就应当以自己的个人财产,来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换句话说,就算离婚也不能回避连带清偿责任。同时,如果其中一方已经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可以根据双方事先达成的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权利。离婚之后,仍然能够就共同债务问题提起诉讼,特别是针对对方不肯偿还相应部分的情。二、离婚房贷如何分割处理离婚房贷分割处理如下:1、夫妻共同贷款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义务;2、
    2023-06-21
    367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能否执行夫妻个人资产
    法院一般是不能通过执行个人财产的方式来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夫妻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债务和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一、关于夫妻离婚财产一定要平分吗不是,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应根据对夫妻双方履行的家庭义务而进行合理的分配。也就是说,虽然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丈夫欠债可以离婚吗?丈
    2023-03-12
    404人看过
  • 个人债务拍卖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吗?
    不可以的,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只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房产中一方的份额,不能将共同财产均进行拍卖。另外,必要的居住场所可以查封,不能拍卖的。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一、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是什么?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
    2023-06-25
    403人看过
  • 个人债务夫妻共同财产执行的规定有哪些
    通常情况下,当涉及到夫妻一方的个人负债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会限定执行范围至借款人的个人资产。然而,当夫妻关系尚未解除期间,若其中一方以自己的名义产生的债务寻求司法救济,则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进行处理。然而,若是配偶一方能够阐述并证明此项负债只源于本人或者适用了有关法律中规定的特殊例外情况,那么另一方即可避免对此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07-24
    78人看过
  • 执行夫妻一方债务查封共同财产是否违法
    执行夫妻一方债务查封共同财产并不违法,根据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一、夫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一)夫妻双方约定的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立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
    2023-06-23
    472人看过
  • 个人债务在执行程序中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规定情形的除外。《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2024-04-24
    196人看过
  • 夫一方的债,债权人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一般的司法实践中,若属于配偶单方面的个人债务,债权人往往无法直接对夫妻共有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然而,倘若该笔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具有明确的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前提,则这种情况便有可能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而使得债权人得以对夫妻共同财产发起强制执行程序。然而,若是能够提交充分证据来证明此种财产实为配偶单独所有,那么应该将这部分个人财产从执行对象的范围内剔除出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08-04
    128人看过
  • 配偶去世继承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是不是可以
    一、配偶去世继承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是不是可以不能,除非没有其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和死者婚前个人财产算是他的遗产。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失去继承权的情形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无论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还是为其他目的而杀害,只要是有故意杀害的行为,便是一种严重
    2023-04-20
    218人看过
  • 夫妻债务新规考验共同财产执行可以吗?
    一、夫妻债务新规考验共同财产执行可以吗?共同财产是可以执行的,一般情况下只要只要债务发生在双方夫妻关系还存在的情况下就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债务,这时候如果法院判处强制执行的时候,这个时候就需要用双方的共有财产来还款,如果在这个时候有一方可以证明这个债务属于个人债务。1、一般情况下只要只要债务发生在双方夫妻关系还存在的情况下就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债务,这时候如果法院判处强制执行的时候,这个时候就需要用双方的共有财产来还款,如果在这个时候有一方可以证明这个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在约束债务的时候也属于个人行为的话,就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在进行判断,一般情况下就不能用共同的财产来还款了,强制执行也是不能用这部分资产的。2、如果在夫妻身份在存在的情况下,一方用自己的名义想对方借款并超出了这对夫妻正常的生活所需的款项,那么债权人在向法院申请需要双方共同还债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法律都是不会在受理的,除非这时候能够充分证明
    2023-06-16
    94人看过
  • 执行债务人夫妻共同住房可以执行吗
    可以,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房产中一方的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1、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的必需的居住房屋的,比如你是老人,那么名下虽然有一套房子,但是你儿子的房子多,他足以保障你的生存。2、执行依据生效之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而转让他名下的其他房产的,本来有房产,甚至有多套房产,但是执行依据生效之后,为了逃避债务,转让、转移
    2023-04-11
    155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承担一半可以吗
    在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方面,配偶承担债务的一半并不是强制性义务。夫妻二人应对共同负担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之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者在合同签订后得到配偶追认等形成共同意思表示的情况下产生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均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具体的分担比例可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然而,若在协商过程中或法院裁决中明确规定配偶仅需承担一半的债务,这也是完全可行的。但是,如有证据表明该笔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未经过夫妻双方共同同意,则该债务可能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无需对此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
    2024-08-11
    284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用个人财产清偿么以及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一、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用个人财产清偿么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用个人财产清偿,如果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是需要用个人财产偿还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有三种情况: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双方的名义,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般是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
    2023-04-30
    154人看过
  • 夫妻一方的侵权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的侵权之债是个人债务。法律规定,只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侵权之债不是基于夫妻双方意思所负,所以不可将其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配偶也无需对此承担偿还责任。一、丈夫借款妻子有什么责任丈夫借款,如果是妻子知情且追认或者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妻子承担共同清偿的责任;如果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属于个人债务,妻子不需要承担清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
    2023-06-25
    223人看过
  •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执行财产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执行财产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包括: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离婚了债务会牵扯孩子吗离婚了债务通常不会牵扯孩子,如果是父母的个人债务,父母作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需要自己承担
    2023-09-29
    48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用个人财产一半偿还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6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债权人就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个人债务执行夫妻共同房产可以吗,共同债务能执行婚前唯一房产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29
      1〉以双方共同名义出具借据,或以双方共同名义进行求借,不管该借款怎么使用(除出借人明知借款是用以诸如赌博、贩毒等非法活动外)即是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2〉借时确系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对方承认之或债权人能够证明之即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3〉借时系以双方共同名义所借,且言称用以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但借后确系用于一方个人使用
    • 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还是可以分割一半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7
      如没有约定的,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均分。
    • 债务直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8
      1、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在执行时,可以直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2、债务是个人债务的,不能直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执行对方个人的那一部分。
    • 判决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法院可执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0
      应当可以。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以个人财产清偿共同债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