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征地补偿款如何追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5:53:16 289 人看过

将征地拆迁补偿款套取出来私分,其行为不仅侵犯了公共财产所有权,而且侵犯了公职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符合贪污罪的特征。套取征地补偿款处理的罪名是职务侵占罪、贪污罪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一、贪污犯罪辩护的要点有哪些

贪污犯罪辩护的要点有:从贪污罪的犯罪主体上看,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行为人是否实施了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二、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有什么区别

贪污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管理国有财产,贪污、盗窃、欺骗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指的是公司、企业或是其他单位的相关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单位财物,且数额巨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三、贪污罪的概念和认定条件有哪些

贪污罪的概念和认定条件如下:

1、贪污罪的概念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

2、贪污罪的认定条件:

(1)侵犯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不仅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还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和职务的诚信,但主要侵犯了职务的诚信;

(2)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

(3)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目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1日 02: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占有相关文章
  • 村干部套取征地补偿款犯了什么罪?
    一、村干部套取征地补偿款犯了什么罪?村干部套取征地补偿款的行为一般都涉及职务侵占罪、贪污罪等罪名。随着土地开发利用规模的扩大、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增加以及涉农惠民政策的落实,土地征用补偿款和惠农拨款成为不少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这些款项往往额度较大,在操作中又存在非常规性、临时性以及使用管理的非规范性,因此这些款项成为了村干部非法谋利的主要目标。二、村干部犯罪的原因1、一些村干部法律知识欠缺,法律观念淡薄。当前很多地方村干部文化素质不高,村干部没有接受法律教育,法律观念淡薄,对自己的行为是否违纪违法没有一个清楚地认识。有的认为公款临时借用,只要按时归还不造成损失,就跟邻里朋友之间借款一样,不是违法行为;有的认为挪用公款仅是违反财务制度,没有触犯法律,不够成犯罪,直到被查处判刑,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2、一些村干部政治素质低,为官动机不纯。担任村干部有的是为了光宗耀祖,有的是为
    2023-04-13
    386人看过
  • “种房”套取征地补偿款两房屋征收人员受审
    10月17日,乌当区人民法院对乌当区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玉某某、刘某贪污受贿违法种房案进行公开审理。据了解,公诉机关查明,被告人玉某某案发前系乌当区房屋征收局第四征收组工作人员,被告人刘某案发前系乌当区房屋征收局第四征收组组长。2013年2月至2014年4月,二人负责北京东路延伸段乌当区范围内的房屋征收工作。2014年4月,乌当区征收局在征收东风镇麦壤村的房屋期间,被告人玉某某伙同他人商议,在征收红线范围内违法修建房屋,通过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套取国家征收补偿款,之后又与他人共同出资在麦壤村红线范围内修建了一栋917.62平米的房屋,并通过确权。房屋征收后,共计套取国家征收补偿款361万余元,玉某某个人分得95万元。之后,又用相似的方法先后在10起房屋征收中,进行贪污受贿,期间,被告人刘某多次参与共同犯罪。经查,在房屋征收工作中,被告人玉某某伙同他人共同贪污国家征收补偿款437万多元,个人分
    2023-06-08
    140人看过
  • 政府欠缺征地补偿款,应该如何索取?
    1、政府拖欠拆迁的钱不给,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方式解决。2、政府拖欠拆迁款,是政府与被拆迁人达成了房屋征收协议,然后,政府拒不依所达成的征收协议履行自己的付款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款第11项规定的行政协议。第2款规定,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协议。因此,政府拖欠拆迁补偿款的,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程序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
    2023-07-02
    423人看过
  • 被截留的集体征地补偿款项该如何追回?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集体土地时,农村集体是不能对征地补偿款进行截留的,截留征地补偿款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进行截留的,村民可以通过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1、土地补偿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安置补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
    2023-07-07
    75人看过
  • 领取违法征地补偿款
    违法征地补偿款案判决原告刘xx,男,汉族,1948年4月x日生,住xx县城关镇xx村里东门村xx号。委托代理人卞申高,男,河南高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被告xx县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xxx,男,县长。委托代理人任x,女,xx县政府法律顾问。一般代理。委托代理人刘x,男,xxx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特别授权。原告刘xx诉被告xx县人民政府确认土地征用违法及行政赔偿一案,于2013年9月5日诉至本院。本院受理后,向被告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10月28日、11月4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刘xx及其委托代理律师卞申高、被告xx县人民政府的委托代理人任x、刘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案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2012年2月,被告将原告承包经营的可耕地征用为非农建设。原告诉称,其以家庭联产形式承包xx县城关镇城里村耕地5.6亩,承包期限自1998年
    2023-04-30
    223人看过
  • 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是否是侵占国有财产?
    套取国家铁路建设征地补偿款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大多情况下会构成贪污罪。一、土地征收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二、计算方法《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
    2023-04-03
    184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如何算离婚如何判
    视情况而定。离婚征地补偿款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该土地的征地补偿款虽然是在婚后所得的,但是其土地的使用权是发生在婚前的,归其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土地的使用权划分是在结婚之后,其配偶对于土地具有使用权的,按照土地征收的面积比例予以划分。征地补偿款的征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
    2023-08-10
    312人看过
  • 骗取国家土地补偿款多少追究刑责?
    一、骗取国家土地补偿款多少追究刑责?骗取国家土地补偿款达到3000元追究刑责,个人骗取征地补偿款量刑标准是:骗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骗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骗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若行为人有骗取征地补偿款的行为,则是违法的,若数额较大还可以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土地管理法》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2024-01-26
    147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有哪些
    一、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
    2023-06-03
    347人看过
  • 个人征地补偿款何时能够领取?
    标准如下:1.征收非牧区农用地中草地的按邻近耕地标准的0.4倍补偿。2.征收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按邻近耕地标准补偿。3.征收未利用地的按邻近耕地统一年产值的2倍补偿。4.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按统一年产值的30倍补偿。5.占用国有农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的补偿,参照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执行。6.占用国有未利用地的不予补偿。保定莲池区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流程是什么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
    2023-07-07
    458人看过
  •  误发征地补偿款,如何解决?
    这段内容讲述了征地补偿款的相关规定。如果错误发放了征地补偿款,应当及时找回并重新分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原则大部分要发给村民。若错误发放了征地补偿款,应当找回这些款子,然后进行重新分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原则大部分要发给村民。 找回发错的征地补偿款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内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农民集体所有者负责征收补偿款;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共同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负责征收补偿款。因此,如果因为征地补偿款发放错误,导致农民
    2023-08-21
    367人看过
  • 政府错发的征地补偿费如何追回
    一、政府错发的征地补偿费如何追回依据民法不当得利的条款诉讼追回。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补偿款不符合征地补偿标准,由此取得的征地补偿款没有合法依据,不受到法律保护,所以应当及时返还。《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二、政府侵占挪用征地补偿款怎么办可以到当地乡镇政府进行举报。《土地管理法》第79条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可见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实际上属于贪污、挪用公共财产,应当由司法机关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行政机关侵占、截留、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根据情节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
    2023-04-18
    298人看过
  • 政府违法征地如何追责?
    法律综合知识
    可向当地土管部门举报,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监督检查。违法征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征地就是没有合法征收及用地手续,批准手或违反批准文件的要求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违法征地的类型有:(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二)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三)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四)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五)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六)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的;(七)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八)不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和范围占用土地的;(九)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十)在临时使用的土地
    2023-02-17
    106人看过
  • 如何分配土地补偿款,如何认定征地补偿款的分配资格
    土地补偿费如何分配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补偿费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权并不意味着不允许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分配,法律也不禁止。征地补偿分配资格的确定是农村土地补偿分配纠纷案件的核心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采取单一标准法,即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是否有常住户口为标准,确定其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二是采取达标办法,即以户籍标准和是否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长期生产生活来判断。三是以是否形成权利义务关系为基础,即必须与集体经济组织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和管理关系。《解释》起草小组在大量调查、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定初步形成意见。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定关系到农民的基本民事权利,属于立法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而其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不宜通过司法解释
    2023-05-02
    466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占有
    词条

    占有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占有人可以是依法有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如根据租赁合同在租期内占有对方交付的租赁物。 占有人也可能是无权占有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如借他人的物品,过期不还。占有人不知道自己是无权占有的,为善意占有;明... 更多>

    #占有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罪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1
      关于国家征地补偿,例如:村民套取国家征地补偿2万元,涉嫌诈骗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
    • 村民套取国家征地补偿2万元如何定罪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07
      村民套取国家征地补偿2万元,涉嫌诈骗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 土地补偿款如何分配土地补偿款如何提取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2
      村集体可以根据XX发布的补偿标准和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对部分补偿费用进行二次分配,具体标准可到县国土资源局查阅。
    • 如何追回村里截留的征地补偿款?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6-25
      如果农民发现自己的征地补偿款遭遇村领导的截留,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有关部门在调查核实后,可责令村民委员会依法公开该项信息;对于查证后发现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规定,村民如果对村委会依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
    • 套取征地补偿款是不是侵占国有资产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3
      1、一般不是侵占国有财产,涉嫌贪污罪。套取征地补偿款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可以向政府管理部门举报,或者向辖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三条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