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盗窃罪,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就是犯罪既遂。
盗窃罪中的扒窃是指什么
扒窃”一词,以往更多的是在侦查学、犯罪学及办案实务中使用,尚不属于规范的法律用语,其核心意义并不明确。权威性的观点认为,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窃取他人随身携带财物的行为”。这里很明显地对“扒窃”限定了两个条件:一个是扒窃地点,即扒窃行为必须发生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中;另一个是扒窃对象,即扒窃的对象应当是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应当说,作这样的限定是有道理的,在公共场所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显著提升了扒窃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既具有动用刑法规制的必要,又不至于过分扩大打击的范围。
关于“公共场所”。一般来说,公共场所是供人们从事社会生活的各种场所,凡是能够为公众提供进行工作、学习、经济、文化、社交、娱乐、体育、参观、医疗、卫生、休息、旅游和满足部分生活需求所使用的一切公用建筑物、场所及其设施,都可归入此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列举式地将公共场所分为七大类: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结合这个规定可以看出,公共场所的核心特征有三个:一是空间上的开放性,能够供社会成员自由往来,这与封闭性、缺乏人员流动性相对;二是人员上的多数性或不特定性,这一点是基于公共场所的开放性和人员流动性作出的要求;三是社会活动性,即公共场所的功能是用于满足公众的社会生活需求,从而有别于企事业单位或者私人住所。基于此,笔者认为,这里的“公共场所”,是指向社会开放的,社会多数或者不特定成员能够自由往来,用于社会活动的场所。
关于“随身携带的物品”。携带在本质上是持有的一种表现形式,鉴于扒窃行为的特点,这里的携带应限于现实的支配,而不包含观念的支配。这里的“随身携带的物品”,不仅包括贴身财物,而且包括放置在身边随时能够被控制的财物,如放在座位旁边触手可及的手机等,即具有随时支配的可能性。如果行为人趁顾客短暂离开座位时行窃,或是窃取乘客放在公共交通工具行李架上等非贴身位置的财物,宜认定为普通盗窃。另外,从社会一般观念来看,扒窃的物品不宜过大,将偷走他人身边的自行车的行为也归入扒窃,可能有违大众对“扒窃财物通常是小件物品”的普遍认识。
犯罪人员的罪行一旦被我国的公安部门进行抓获的,应积极的对这类人员进行处罚。犯罪人员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审理程序,交代相应的自身罪行,我国的司法部门按照法律规定,这类人员有悔过、自首、坦白的,还应积极地对这类人员进行相关的减刑判处。
《刑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盗窃罪】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详细介绍
317人看过
-
什么是介绍卖淫罪,介绍卖淫罪和介绍卖淫罪的区别?
298人看过
-
盗窃罪量刑介绍有哪些要点
366人看过
-
“介绍贿赂”的“介绍”意思是什么?
52人看过
-
绍兴盗窃罪判几年是正确的?
281人看过
-
盗窃罪是什么意思,什么是盗窃罪
314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盗窃爆炸物罪量刑标准介绍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2《刑法》盗窃爆炸物罪的量刑标准为: 1、行为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盗窃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介绍卖淫罪和盗窃罪能取保候审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13介绍卖淫罪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 (3)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取保候审的。
-
“介绍贿赂”的“介绍”意思是什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22介绍受贿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受贿,情节严重的行为。介绍贿赂罪在主观上是故意的,也就是说,知道是为受贿者和受贿者服务,促进贿赂交易。客观地表现为行为者与贿赂者取得联系、交流关系、推荐、中介、实现贿赂和贿赂的行为。构成贿赂罪还需要情节严重的条件。《刑法》有关介绍贿赂罪的条文规定:第三百九十二条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盗墓罪的量刑标准的介绍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21我国法律上没有“盗墓罪”这个罪名,盗窃坟墓的行为有可能涉嫌盗窃罪和盗掘古墓葬罪。盗窃普通坟墓,盗窃财物金额达到立案标准的,涉嫌盗窃罪。盗窃金额各省市有权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自行出台地方法律进行规定,以本人所在的云南省为例,盗窃普通坟墓财产价值1500元及以上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徒刑;盗窃金额达到4万元以上的,刑期为3至10年徒刑;盗窃金额达到35万元以上的,刑期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
什么是介绍贿赂罪,介绍贿赂罪如何认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10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其构成要件为: 1、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既不包括其他非国家工作人员,也不包括单位。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实施沟通、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撮合的是行贿、受贿行为而有意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