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怎么判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22:11:10 134 人看过

滥用职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玩忽职守罪怎么样判刑

玩忽职守罪判刑如下: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造成公共财产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渎职行为包括哪些

渎职行为包括: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泄露国家机密,私放罪犯,仿碍他人解救受害者、绑架、儿童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等。滥用职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渎职造成3亿万元损失判几年

渎职造成3亿万元损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9: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受贿滥用职权案刑事判决书要点
    被告人陈某某,男,1946年10月24日出生,原系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曾任上海市xx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市长。2007年7月26日,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逮捕。被告人陈某某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7年7月23日立案侦查。2007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将案件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移交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2007年10月27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告知了陈某某有权委托辩护人等诉讼权利,并在法定期限内讯问了陈某某,听取了陈某某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该案经申请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退回补充侦查一次后,于2008年1月24日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某犯罪事实如下:一、受贿罪1988年
    2023-06-11
    137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常识
    一、概念及其构成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版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首先,滥用职权应是滥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一般职务权限,如果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与其一般的职务权限没有任何关系,则不展于滥用职权。其次,行为人或者是以不当目的实施职务行为或者是以不法方法实施职务行为;在出于不
    2023-06-11
    87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刑事附带民事自诉判决书怎么写
    ××××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一审公诉案件用)(××××)×刑初字第××号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证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首先概述检察院指控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和辩护人辩护的要点)。经审理查明,……(详写法院认定的事实、情节和证据。如果控、辩双方对事实、情节、证据有异议,应予分析否定。在这里,不仅要列举证据,而且要通过对主要证据的分
    2023-06-14
    321人看过
  • 违规决策算滥用职权吗
    违反规定进行决策的,造成严重损害的,会构成滥用职权罪。一、滥用职权罪的处罚有哪些滥用职权罪的处罚如下: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二、哪些经营者应当承担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责任一是民事赔偿责任。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是行政责任。经营者违反规定,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其他经营者造成损害的,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之外,监督检查部门还可以根据其行为的严重性程度不同分别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或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三是刑事责任。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023-02-18
    90人看过
  • 股东滥用职权如何解决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二、股东的权利如下: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等资料;2、依法享有资产收益;3、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三、股东的义务主要包括: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2、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股东滥用职权应当怎样承担责任股东滥用职权应承担责任具体如下:1、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
    2023-08-01
    201人看过
  • 求解滥用职权罪的既遂标准和判决?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既遂标准是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滥用职权罪的证据标准是什么(一)滥用职权罪的时间证据。滥用职权罪的时间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作出决定的时间。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批示的时间。二是会议纪要记载的时间。三是口头决定的时间。四是直接实施的时间。第二,接到相关通知、决定、指示、报案或者遇到相关情况而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具体时间证据。应当注意收集以下几方面的证据:一是接到通知不履行职责的时间证据。二是接到决定、指示不履行职责的时间证据。三是接到报案后不履行职责的证据。四是遇到相关情况时不履行职责的时间证据。由此可见,滥用职权罪的时间证据,有的是时间点,如私放在押人员罪和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滥用职权
    2023-08-10
    99人看过
  • 怎样处罚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要怎样处罚
    一、怎样处罚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7条)(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2.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4.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造成伤亡达到前款第1项规定人数3倍以上的;2.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3.造成前款规定的损失后果,不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损失后果持续、扩大或者抢救工作延误的;4.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5.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盗窃、
    2023-06-19
    63人看过
  • 怎么区别滥用职权与失职
    区别:滥用职权是属于故意的行为,而失职是属于过失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3-04-14
    276人看过
  • 判定职权滥用罪的依据
    滥用职权罪有几个认定方法:1、首先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超出其职权的范围,处理不属于其职责范围的事项,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事情,导致国家利益产生重大损失的行为;2、违法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0万元以上;3、违法行为造成一些企业、公司利益损失,导致破产或者亏损等。滥用职权罪怎么构成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观上表现为滥用职权,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2、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主观上表现为故意。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照或者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造成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的行为。根据《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二、渎职犯罪案件(一)滥用职权案(第三百九十七条)(二)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
    2023-07-01
    466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量刑标准犯国企滥用职权罪怎么量刑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国家利益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本罪的,依照上述从重处罚。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修正案条文: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修改为: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国家利益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滥用职权罪是什么意思?刑法中滥用职权罪的意思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本罪主体是国家
    2023-08-09
    275人看过
  • 判决与裁定滥用职权罪要件:执行过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二)客观方面本罪名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滥用职权,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构成要件有什么1、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主要包括:(1)被执行人公民,即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规定的负有作为或不作为义务的自然人;(2)被执行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这些人员为了本单位的利益拒不执行,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也构成本罪主体;(3)与被执行人共同实施妨害执行和拒不执行的行为人。这种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因其不是被执行人,故实际上不是拒不执行行为,而是妨害执行行为,只因这种行为是为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服务,从属于拒不执行行为,故以拒不执行犯罪论处。如果被执行人不构成该罪,而其行为人构成犯罪的,
    2023-07-16
    126人看过
  • 如何判断违规决策是否属于职权滥用
    违反规定进行决策的,造成严重损害的,会构成滥用职权罪。《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违规进人属于滥用职权吗滥用职权是行政行为违法的表现之一。行政机关的决定,虽然其权限范围以内,但不符合法律授予这种权力的目的。行政机关不能自由地行使权力,法律授予行政机关权力是为了服务于公共利益的目的,以及某个更为具体、特定的目的,行使权力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目的,否则即构成违法行为的权力滥用。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表现为两种情况:1、不认真履行职务范围内的权力;2、过度运用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中华人民共
    2023-07-05
    223人看过
  • 怎么举报队长滥用职权
    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相关知识滥用职权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首先,滥用职权应是滥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一般职务权限,如果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与其一般的职务权限没有任何关系,则不展于滥用职权。其次,行
    2023-04-22
    445人看过
  • 怎么才能曝光滥用职权
    政府热线或检察院若想匿名检察院有匿名举报信箱或者拨打你们当地检察院举报电话,或者进行网上举报。滥用职权定罪标准罪与非罪根据本条规定,成立滥用职权罪,首先必须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滥用职权,完全是在具体的职权范围内处理事项,则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但另一方面,不能为了给行为人开脱罪责,而扩大行为人的具体的职权范围;也不能以属于官僚主义为由开脱行为人的罪责,官僚主义不是法律用语,但官僚主义行为中包括了滥用职权的行为,因而包括了犯罪行为。成立滥用职权罪,其次要求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对于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滥用职权行为,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但另一方面,对作为本罪构成要件的"重大损失",不能单纯理解为有形的损失,而应包括无形的损失。本条关于滥用职权罪的规定属于普通法条,此外,本法还规定了其他一些特殊的滥用职权的犯罪即特别法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行为触犯特别法条时,也可能同时触犯本条的
    2023-06-03
    34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滥用职权法院判决书怎么写?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2
      滥用职权法院判决书如下: 审判员:李×× 审判员:管×× 199×年×月×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万×× (××××)×民再字第××号 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除当事人的称谓外,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
    • 刑事判决:滥用职权罪怎样处罚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31
      执行判决滥用职权罪的处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非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给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给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被告人执行错误判决,滥用职权,怎么判?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27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9条第3款三款,刑法修正案第八条)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滥用职权、非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给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 刑法滥用职权罪被判决后怎么执行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2-09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滥用职权罪判决处罚的情形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5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处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