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向限制竞争行为的类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5:43:33 245 人看过

纵向限制竞争行为又称垂直限制竞争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在同一产业中处于不同环节或层次而有交易关系的企业,如制造商与销售商、批发商与零售商,通过合同或其他形式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现实中比较常见的纵向限制竞争行为主要有:

(1)维持转售价格,是指制造商(供应商)确定销售商向客户转售商品的价格的协议。

(2)搭售,是指销售商在购买方购买其所需要的商品时,要求其以购买其他其不需要的商品为条件,或者在销售一种商品时捆绑销售其他商品。

(3)独家销售协议,又称为排他性交易协议,通常包括一个或者一系列协议,其中约定供应商同意在特定的地区内向销售商独家销售商品,或者销售商同意只从供应商处购买用于转售的一类商品,或者双方当事人相互承担上述约束。

(4)选择性交易,又称为选择性销售,是指制造商根据特定的资格标准选择销售商的一种销售制度。

(5)知识产权方面的协议。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知识产权,不得被视为是限制竞争。

但是,如果协议对权利取得人或被许可人强加的限制在内容上超出保护权的范围,或者被保护的权利超出了保护期限,该限制则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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