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管辖权的定义和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9:52:14 189 人看过

协议管辖权,也称为协商一致管辖权或协议管辖权,指在合同纠纷或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之后,双方选择通过协议解决争议的主管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非涉外诉讼中的协议管辖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第二审案件的当事人不得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管辖权协议是一种正式的行为,必须是书面的。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约定管辖权,将约定管辖权作为合同内容之一,也可以在订立合同后、诉讼发生前以书面形式约定管辖权。如果合同中约定本协议管辖的条款应视为独立条款,即使合同被确认无效,本协议管辖的条款的效力也不受影响。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选择。当事人依法可以选择的法院是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和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这五个地方与合同密切相关。双方必须做出明确的单一选择。双方必须在协议中就管辖法院达成明确协议。如果不清楚,则无法根据协议确定管辖权。如果无法选择两个或多个法院,则两个或多个法院的选择不得基于同一协议。选择法院时,双方不得违反等级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的规定。当事人达成协议时,只能变更一审的地区管辖权,不得变更一级管辖权,不同意基层法院依法管辖的诉讼由中级法院甚至高级法院管辖,否则会造成审级关系混乱。排他性管辖权是强制性的,因此双方不得通过协议改变排他性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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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8日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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