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的种类有哪些,保证人的责任范围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1 09:02:57 204 人看过

一、保证的种类有哪些保证的种类包括:

1、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一般保证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所谓先诉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可见,先诉抗辩权的存在使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所承担的责任成为一种纯粹的补充责任。同时,债权人仅于诉讼外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后即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亦有权拒绝其主张。

2、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只要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在连带保证责任中,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其承担保证责任不再以债权人先诉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为前提。这是连带责任保证与一般保证最为重大的区别。

二、保证人的责任范围是怎样的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保证责任的内容包括代为履行和承担赔偿责任两种,具体应由当事人约定。代为履行即双方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代其履行。只有在保证人履行不能时,才可以承担赔偿责任替代债务的实际履行。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破产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19: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人相关文章
  • 保险种类:医责险的保障范围
    医疗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及其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及医疗意外,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而依照相关规定或约定由保险人负责赔偿或补偿的责任保险。太平洋保险承保深圳医责险探索医患纠纷解决新机制3月17日太平洋保险与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签订医疗责任险合作协议,为深圳医院提供累计赔偿责任总保额达620万,保障范围涉及医疗事故、医疗差错、意外事件和院内场所设施和服务缺陷责任导致的各种保险责任赔偿。今后在北大深圳医院发生的上述保险责任的纠纷事件,有望通过保险的经济补偿方式得到合理解决本次保险合作,使深圳保险业拓展社会风险管理的探索又向前大步推进太平洋保险自3年前和南山医院首次开展此项保险以来,已在深圳与7家医院开展了此项业务合作。而此次北大深圳医院的加入,是深圳第一家市级著名医疗机构自觉寻求用商业保险机制来化解医患纠纷。此次保险,借鉴了此
    2023-07-09
    224人看过
  • 担保到期多久担保责任解除,保证责任的范围有哪些
    一、担保到期多久担保责任解除担保到期后多长时间担保责任解除,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担保物权担保的,主债权消灭后,担保人不承担责任。如果是保证担保的,保证到期后,保证人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二、保证责任的范围有哪些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
    2024-01-09
    61人看过
  • 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中有哪些保证人有的承担
    1、一般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2、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责责任保证。在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一、欠款人和但保人法院可以同时执行么担保人是指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第三人。欠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同时执行,执行顺序有两种情况:1、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2、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
    2023-06-20
    488人看过
  • 保证责任的确定与范围
    1、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2、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一、民间借贷担保责任有哪些种类1、共同担保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2、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
    2023-04-04
    197人看过
  • 保证人遗产属保证责任范围
    案件回放2003年6月30日,被告李某、林某、罗某与原告中国工商银行华安县支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约定由李某向原告借款人民币4.5万元,期限至2004年6月29日,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借款由李某与林某提供其共有的房产抵押并经登记,由罗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2年。借款后,借款人李某仅支付过一次5000元利息。2005年9月23日,保证人罗某因交通事故死亡,林木娘、罗雪松、罗金碧、李查某为罗某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原告于2006年1月23日提起诉讼,并申请追加罗某的4位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为共同被告,请求判令被告李某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4.5万元及相应利息;原告对被告提供的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因担保人罗某已死亡,要求其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法官说法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李某向原告华安工行借款4.5万元,并提供其与林某共有房屋作为抵押并经登记
    2023-06-08
    142人看过
  • 出租车担保人的责任范围是怎样的?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买出租车担保人期限多长时间购买出租车时,担保人担保期限由担保人和债权人协商确定,如果没有约定的,担保期限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023-07-06
    204人看过
  • 合同保证担保责任的范围涵盖哪些方面
    一、合同保证担保责任的范围涵盖哪些方面保证合同保证的范围,由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二、担保责任期限是多久担保责任期限为六个月或者两年。担保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担保期限的,债主应在这段时间内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否则逾期担保人免责;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半年,超过半年之后担保人免责;有约定担保期限但未明确约定的,担保期限应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2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
    2023-10-07
    367人看过
  • 保证有哪些主要的种类
    (一)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的种类(一)、依据保证人在保证关系中的地位划分为:一般保证和特别保证。1、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
    2023-06-01
    156人看过
  • 刑事责任的种类和范围
    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的种类主要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刑。这几种都属于主刑,而在主刑之外,法律还规定了相关的附加刑,即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因此对于刑事责任的处罚,一般是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来进行选择。刑事责任能力种类包括以下内容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有完全的辨认与控制能力,适用对象是16周岁以上、精神正常的人;非盲聋哑人。2.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行为人仅对刑法规定的某些严重犯罪具有辨认与控制能力,适用对象是14-16周岁的未成年人。3.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完全没有辨认与控制能力,适用对象是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完全丧失辨认与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4.减轻刑事责任能力:指行为人虽有责任能力,但其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能力较完全责任能力者有一定程度的减弱。适用对象是1
    2023-07-01
    360人看过
  • 运输索赔的范围是怎么样的,种类有哪些
    运输索赔的范围有货物装卸时使货物受到损失,中途照料不当而损失,货堆积在一起而损失,水渍(火灾)等自然现象的损失,其他不能免责的过失导致货物损失等。运输索赔的种类有向船公司索赔;向航空公司的索赔等。一、运输索赔的范围是怎么样的运输索赔的范围从理论上讲,除了不可抗力、货物内存缺陷及托运人的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外,承运人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均应向货主负赔偿责任。但因运输惯例、相关的国际公约、海商法均规定了承运人在一定条件下的免责事项,因此,进口商向承运人索赔的范围大大受限。通常情况下,只有下列原因导致的货物灭失或损坏,进口商才能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要求:1.货物装卸时发生的损失。如野蛮装卸致使货物跌落或相撞的损失。2.积载不当而致损。如轻重货物不合理堆积、货物串味等致使货物损失等。3.短装短卸损失。因承运人的过失致使装卸货物短少、数量不足等损失。4.照料不当而致损。如在运输途中,没有及时、适当通风
    2022-05-17
    166人看过
  • 保证责任的法定范围与责任是什么
    关于保证债权的实现方式一直是司法实践与理论广泛讨论的话题,也是人们普遍关心的焦点之一。一般来说代为履行和赔偿损失是保证责任的方式,保证责任的范围有: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那么,保证责任的法定范围与责任是什么?本文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提供参考。一、保证责任的范围有哪些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这种承担全部责任的保证,称无限保证。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明确规定由保证人承担责任中的一部分,则该保证为有限保证。二、保证责任的方式有哪些保证责
    2023-04-19
    114人看过
  • 解析保证合同的范围和种类的内容
    信赖利益的赔偿表现为:(一)缔约费用,包括邮电费用、赴订约地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二)准备接受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三)债权人支出上述费用所失去的利息;(四)丧失得到合格保证人的机会所遭受的损失。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伯的一种担保。1、保证合同的范围保证合同的范围依当事人的约定,没有约定则按《民法典》21条处理,即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2、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1)主债权的种类既可以是种类之债也可以是特定之债,可以是专属性的债务也可以是非专属性的债务,如果被保证的债务是非金钱债务,可以由保证人代替履行,如果不能代替履行,则由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解释第六百八十五条)(2)自然债务也可以作为保证的对象,解释35条规定,保证人对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
    2023-06-15
    135人看过
  • 票据保证人的义务及责任范围
    票据保证人的责任有:1、保证人对合法取得票据持有人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被保证人的债务因缺乏票据记录而无效的除外;2、还规定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票据到期后未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要求付款,保证人应当全额付款。同一责任所表明的,是在责任的性质、范围、效力等方面的一致性,即内容上的一致性。票据保证人的责任范围世界大多数国家的票据法对保证人的责任范围都有明确规定,《日本票据法》第32条规定,保证人与被保证人负同一责任。《日内瓦统一保证人、本票法》第32条也作了同样的规定。我国《票据法》第50条、第51条和第81条分别就汇票和本票保证人的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一)保证人和被保证人的责任在性质上完全相同,负有完全相同的票据责任。保证人的票据责任取决于被保证人的责任地位。当保证人为承兑人提供保证时,保证人即处
    2023-07-07
    332人看过
  • 保证的种类有哪些,保证的设立方式是什么
    一、保证的种类有哪些1、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一般保证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所谓先诉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可见,先诉抗辩权的存在使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所承担的责任成为一种纯粹的补充责任。同时,债权人仅于诉讼外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后即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亦有权拒绝其主张。2、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只要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证
    2023-06-01
    43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人
    词条

    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再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 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 更多>

    #保证人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适用范围有哪些?责任保险的种类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8
      责任保险是指承保致害人(被保险人)对受害人(第三者)依法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当被保险人依照法律需要对第三者负损害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代其赔偿责任损失的一类保险。主要有公众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等险种。 一、责任保险,适用于一切可能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与人身伤亡的各种单位、家庭或个人。具体而言,责任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如下几部分: 1.各种公众活动场
    • 什么是保证责任?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1)保证责任是指保证人依据保证合同或法律规定所承担的责任。我国法律规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双方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2)当事人约定对于保证债务范围加以限制可以是多样的,当事人可以约定只保证主债务,不保证利息、违约金、赔偿损失及其他债务;亦可以约定只保证主债务的一部
    • 保证的种类有哪些, 保证的种类有哪些, 保证的种类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保证的种类有哪些保证的种类包括:1、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一般保证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所谓先诉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可见,先诉抗辩权的存在使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所承担的责任成为一种纯粹的补充责任。同时
    • 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 保证合同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哪些内容呢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保证担保的范围就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请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负连带责任以及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包括如下内容:1、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2、利息。利息有法定和
    • 保证合XX的范围和种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0
      1、保证合同的范围保证合同的范围依当事人的约定,没有约定则按《担保法》21条处理,即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2、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1)主债权的种类既可以是种类之债也可以是特定之债,可以是专属性的债务也可以是非专属性的债务,如果被保证的债务是非金钱债务,可以由保证人代替履行,如果不能代替履行,则由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解释第13条)(2)自然债务也可以作为保证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