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无需更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以替换民政局的离婚证。法院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审理完离婚案件后,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也就是去法院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结果,它是一种对原被告双方都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书。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
根据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无需更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以替换民政局的离婚证。法院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审理完离婚案件后,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也就是去法院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结果,它是一种对原被告双方都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书。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
【核心内容】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证的法律效力
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是离婚案件中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离婚判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离婚证自办理完毕之日起生效,对离婚夫妻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均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夫妻双方应当遵守和执行。
法院判决离婚或不准离婚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无需更换离婚判决书或民政局的离婚证。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是离婚案件中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它们均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夫妻双方应当遵守和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判决离婚与领取离婚证的区别
260人看过
-
何时能领取到离婚证书
274人看过
-
领取离婚判决书的时间限制
365人看过
-
离婚证书的领取时长:法院判决离婚后多长时间可取得离婚证?
119人看过
-
判决书领取后离婚证怎么办理
172人看过
-
在监狱中能否领取离婚证书?
311人看过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 更多>
-
-
法院判决离婚判决书领取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可以由他的诉讼代理人代领。《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
-
办理离婚判决书如何领取离婚判决书生效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71、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因为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但离婚判决书要配合生效证明一起使用。 2、当法院不主动出具判决生效证明时,当事人领取离婚裁判文书后,应在文书生效后及时向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以免日后办理相关事务时发生不必要的延误。
-
请问能领取取决书或判决书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8需要拿着合法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再次申请办理结婚证,规定一审判决书,需要在判决下达之后15天以内,双方没有上诉,判决才生效,二审判决书自下达就合法生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
-
离婚时财产与财产能否共同判决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10离婚时对于财产可以同时做出判决,但是如果原告没有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同时提出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的,则法院不会对财产分割作出判决。所以法院是否就离婚和财产分割通知作出判决要看当事人有没有同时提出这两个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