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如何区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16:53:52 108 人看过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主要存在着一下不同:

(一)犯罪客体

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而挪用公款罪仅侵犯的是公共财产的使用权。

(二)客观方面

挪用公款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而为三种行为:一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二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三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行为人的行为只要符合上述三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就构成挪用公款罪。而贪污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三)犯罪主体

挪用公款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贪污罪的主体除了国家工作人员以外,刑法第382条第2款还规定,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可以成为贪污罪的主体。也就是说贪污罪主体范围大于挪用公款罪。

(四)主观方面

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的主观方面虽然都是故意,但故意的内容不同。挪用公款罪是非法占用公款,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对公款的使用权。贪污罪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一、贪污罪一般怎么判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但是二者的量刑却有很大的不同,贪污罪最高可以处以死刑,而挪用公款罪最高为无期徒刑。相同的犯罪金额,贪污罪的处罚也比挪用公款罪要高得多。因此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如何区分,贪污罪一般怎么判十分有必要。如果您对具体个案是贪污罪还是挪用公款罪存在着疑问,最好咨询专业刑事律师,他们一定能为您厘清此罪还是彼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3日 02: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挪用资金罪之异同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或者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行为。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存在很多相同或相似之处,比如客体都是复杂客体;客观方面都包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犯的对象都包括公款;主观方面都是直接故意等。正是由于两罪的紧密联系,在1997年刑法颁布之前
    2023-04-30
    108人看过
  • 【罪名比较】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两者在客观上都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两者在客观上均是利用职务之便;主观上两者都是出于直接故意。但是,作为两种不同犯罪形式,两者又有如下区别:(1)对犯罪客体侵犯程度与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同。前者只侵犯公共财物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三种权能,而后者侵犯了包括出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能的公共财产所有权的四种权能;就犯罪对象而言,前者为公款和特定公物,后者为公共财产。(2)犯罪的行为方式不同,前者是使用公款,后者是占有财物。(3)犯罪的目的不同。前者只是暂时使用,后者为永久占有。(4)犯罪的危害程度不同。挪用公款的数额并不等于对所有者造成的实际损失额,公款的本息要全部归还或追缴;而贪污数额就是对所有者的财产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5)构成犯罪的时限要求不同。前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非营利性的合法使用的,必须非法控制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才构成犯罪;而贪污罪只要非法占有了
    2023-06-11
    171人看过
  • 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刑法怎么判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三个月以上未偿还的行为。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标准是:1、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四、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挪用公款罪转化成贪污罪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挪用公款转化为贪污罪的情形包括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挪用公款后用虚假发票平账或销毁有关账目、截取单位收入不入账,而作其它用途等。《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
    2023-08-08
    75人看过
  • 贪污挪用公款罪有什么不同?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1、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两种犯罪虽然都侵犯公共财产权,但侵犯程度不同,社会危害性也就不同。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全部权能,而挪用公款罪只侵犯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2、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判断挪用公款是否转化为贪污,应当按照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具体判断和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3、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由于行为人往往采取销毁、涂改、伪造单据、帐目等手段,故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发现公共财物已经被非法侵吞;而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为擅自决定动用本单位公款,虽然有时也采取一些欺骗手段,但一般不采用侵吞、盗窃、骗取手段。贪污罪是指
    2023-06-21
    182人看过
  •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主要区别体现在哪
    1、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同。贪污罪侵犯的对象包括公款和公物,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一般仅限于公款;2、主体范围不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的主体除了国家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3、犯罪目的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目的就是挪用,挪用不是占有,是以归还为前提的,即挪用只是为了暂时的使用。从挪用的目的看,并非将公款据为己有,而只是获取其使用权和收益权。挪用者的本意是使用一段后归还,而非永久占有。贪污罪是以永久性非法占有为目的,行为人非法控制公共财物后,希望最终转移公共财物的所有权,使所有权的真正享有者永久性地丧失行使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能。一、伙同挪用公款会有什么罪1、伙同挪用公款会有挪用公款罪。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
    2023-06-29
    296人看过
  • 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吗
    刑法第382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刑法第383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
    2023-03-02
    87人看过
  • 挪用公款和贪污的区别都有哪些
    一、挪用公款和贪污的区别都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对贪污罪的规定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而第三百八十四条对挪用公款罪的规定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相同的,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都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这也是其都隶属于贪污贿赂罪之下的原因。比较两罪的特点,可以发现在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之间存在的区别是:挪用公款则不要求主体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意图,相反,挪用公款要求行为主体具有暂时使用财物而非意图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
    2023-04-13
    86人看过
  • 挪用公款和贪污行为有什么区别
    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是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二是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由于行为人往往采取销毁、涂改、伪造单据、账目等手段,故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发现公共财物已经被非法侵吞;而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为擅自决定动用本单位公款,虽然有时也采取一些欺骗手段,但一般不采用侵吞、盗窃、骗取手段。在挪用公款案件中,行为人通常会在账面上留下痕迹,甚至会留下借款凭证,没有平账举动,因而通过查账能够发现公款被挪用的事实。公职人员挪用公款和贪污罪区别有什么公职人员挪用公款和贪污罪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但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2、行为人的主观意识
    2023-08-15
    202人看过
  • 贪污挪用公款罪罚款数额一般如何规定?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较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较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巨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巨大。醉驾罚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无限额罚金制。法律上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在无限额罚金的情况下,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二)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三)比例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四)倍数罚金制。即以犯罪
    2023-07-17
    476人看过
  • 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异同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哪些?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两种犯罪虽然都侵犯公共财产权,但侵犯程度不同,社会危害性也就不同。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全部权能,而挪用公款罪只侵犯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第二,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判断挪用公款是否转化为贪污,应当按照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具体判断和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第三,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由于行为人往往采取销毁、涂改、伪造单据、帐目等手段,故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发现公共财物已经被非法侵吞;而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为擅自决定动用本单位公款,虽然有时也采取一些欺骗手段,但
    2023-04-28
    439人看过
  • 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法律主体哪个更重要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主体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但受贿罪的主体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还扩大到“其他国家职工、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作人员”。属于贪污罪的主体有哪些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
    2023-07-26
    456人看过
  • 挪用公款行为有哪些特征,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何不同
    挪用公款行为有哪些特征而挪用公款行为的当事人只是为了在一定时期内非法取得相应公款的使用权,因此当事人不会实施推卸或逃避经管责任的行为,从财务上看具有明确清楚的财务责任主体,而且通过一般的财务核对方法就能确认和追究具体的经管责任人和行为人,大多数案件能及时追回被挪用的公款或调整原先不准确的财务责任主体。所以,以账实不符的虚假形式反映公共财产原样存在,并有具体真实的财务责任人始终承担经管责任,或案发时行为人能主动说明因其挪用而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并自觉承担被其所挪用公款的经管责任,是挪用公款行为的一般特征。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何不同实践中,贪污与挪用公款两种犯罪行为往往不容易分清,影响到反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总结几年来从事反腐工作的经验,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犯罪的财务特征加以概括,以期有助于对它们的正确界定。贪污行为包括占有财产和推卸或逃避财产经管责任两个方面。由于占有财产的行为具有秘密性,而
    2023-06-28
    428人看过
  •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主观方面
    1、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关键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和目的。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的主观方面虽然都是故意,但故意的内容不同。挪用公款罪是非法占用公款,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对公款的使用权。贪污罪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即意图永远地非法占有公共财物。2、若行为人以挪用的方式取得公款后,携带公款潜逃,挥霍公款,使用公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等,致使公款不能退还的应定贪污罪。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因客观原因在一审宣判前不能退还的。可见,刑法规定的不退还,不包括主观上故意不退还,主观不退还毫无疑问应定贪污罪),说明行为已经实际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故意,应定贪污罪。3、行为人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后又投案自首,并设法积极退还挪用的公款的,应按挪用公款罪投案自
    2023-04-25
    197人看过
  •  能否将挪用公款罪转化为贪污罪?
    本文介绍了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的区别以及如何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意图。在司法实践中,具有行为人挪用公款后采取虚假发票平帐、销毁有关帐目等手段,使所挪用的公款已难以在单位财务帐目上反映出来,且没有归还行为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而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能力归还所挪用的公款而拒不归还,并隐瞒挪用的公款去向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意图。判断行为人是否将挪用公款转化为贪污,需要遵循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并具体判断和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意图。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1、行为人挪用公款后采取虚假发票平帐、销毁有关帐目等手段,使所挪用的公款已难以在单位财务帐目上反映出来,且没有归还行为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2、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能力归还所挪用的公款而拒不归还,并隐瞒挪用的
    2023-09-05
    28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界限是什么, 如何区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联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0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为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没有归还的行为。虽然两者都是特殊的主体,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但贪污是永久地占有,挪用公款却是暂时性地占有;贪污实现了财物权的转移,而挪用并没有转移财物手所
    •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犯罪中间关系如何认定,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5
      根据刑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在检察实践中,贪污与挪用公款两种犯罪行为往往不容易分清,影响到反腐工作的顺利进行。笔者总结几年来从事反腐工作的经验,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犯罪的财务特征加以概括,以期有助于对它们的正确界定。贪污行为包括占有财产和推卸或逃避
    • 公务员挪用公款与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 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怎样区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7
      两者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财物。其主要区别是:(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人员;后者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2)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仅限于公共财物;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
    •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哪些,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
      1、含义不同: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为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没有归还的行为。 2、占有时间性不同:贪污是永久性的转移财产的占有,并不具有归还的意思;而挪用公款却是暂时性地占有,具有归还的意思;当挪用公款并
    • 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是如何规定的,求解答。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31
      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虽然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但在实践中,两种罪名在某些方面有其相似之处,互有交叉,两者就很容易混淆。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