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拖欠工资赔偿金的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20:00:39 190 人看过

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老板拖欠工资打了欠条到期不给可以搬东西吗

老板拖欠工资打了欠条到期不给不可以搬东西。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可通过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而拿东西冲抵工资的做法已涉嫌刑事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拖欠工资法定代表人会不会坐牢

拖欠工资法定代表人会坐牢。

公司拖欠工资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但如果单位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拒不履行构成犯罪的,则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拖欠工资赔偿金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公司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00: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民法典关于农民工的赔偿问题
    该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在劳务关系中遭受工伤事故的农民工给予了救济,即提供劳务期间,如果农民工因劳务受到损害的,用工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农民工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损害的,其可以向第三人要求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向用工人要求补偿。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附件4)。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附件5),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
    2023-07-22
    371人看过
  • 关于公司裁员的赔偿金问题怎么赔偿
    经济性裁员的经济补偿金的赔偿标准,按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和解除劳动合同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一、被裁赔偿金怎么扣税?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2、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4、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5、经济性裁员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6、用人单位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50%)。7、用人单
    2023-04-10
    458人看过
  • 关于肖像权的赔偿问题
    肖像权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采用摄影术或者造型艺术手段反映自然人包括五官在内的形象的作品。肖像权为人格权之一种,是自然人对于肖像的制作权和标表使用权。法律上的肖像为自然人人格的组成部分,肖像所体现的精神特征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转化或派生出公民的物质利益。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是基于肖像上多方面体现了公民的精神利益、人格利益。您也可以为您的家人、孩子、朋友、爱人画上一幅肖像油画。
    2023-06-08
    187人看过
  • 根据《公司法》,关于离职赔偿金的赔偿问题
    符合法定情形下单位可以要求赔偿金,否则不合理,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或者有保密协议,劳动者违反合同约定的,单位可以向劳动者要求赔偿金。或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提供培训,且在劳动合同或是培训协议里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服务期未满离职,公司是可以要求赔偿的。离职赔偿金是否交税国家规定了对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低标准,只有超过该标准的数额,再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进行平均后,才向劳动者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为标准,低于该数额的,劳动者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高于该数额的,劳动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
    2023-07-15
    446人看过
  • 关于房产赔偿问题
    地上建(构)筑物、青苗不予补偿:(一)不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二)政府征地批文下达之日后栽插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搭建的建(构)筑物;(三)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四)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建(构)筑物;(五)天然野生杂丛。第九条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参照农房造价给予适当补偿。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上浮50%予以补偿。第十条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住房在征地拆迁范围以外的,不拆迁、不补偿、不安置。但应根据集体土地使用权属证书确定的宅基地面积,按所在地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至2倍,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次性支付征地农转非人员占用宅基地综合补偿费。补偿后,农转非人员在公共设施使用、公益事业等方面与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023-02-28
    335人看过
  • 关于工伤赔偿问题的处理事项
    一、工伤赔偿的事项有哪些。(一)治(医)疗费。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四)康复治疗费。(五)辅助器具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七)生活护理费。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
    2023-06-07
    439人看过
  • 关于工伤赔偿问题,具体怎样赔偿
    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依据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认定要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亦可认定为工伤。(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认定要点】所谓“预备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诸如运输、备料、准备工具等。所谓“收尾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工作,诸如清理、安全贮存、收拾工具和衣物等。(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认定要点】“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中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是指受到的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因果关系。(四)患职业病的【认定要点】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
    2023-02-19
    363人看过
  • 工资问题:单位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能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数额是: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仍然不支付的,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因此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1、与单位协商2、向劳动行政部门寻求权利救济3、解除合同获取经济补偿4、除了可以到相关部门寻求救济外,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因为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还需要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寻求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
    2023-07-06
    261人看过
  • 答:关于交强险的赔偿问题
    交强险查勘和定损:(一)事故各方机动车的保险人在接到客户报案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无责方车辆涉及人员伤亡赔偿的,无责方保险公司也应进行查勘定损。(二)事故任何一方的估计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应提醒事故各方当事人依法进行责任划分。交强险范围是怎样的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六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在审批保险费率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可以举
    2023-07-12
    118人看过
  • 关于工资拖欠和离职问题:法律如何界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拖欠工资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拖欠劳动工资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法院解决。工人的工资拖欠多久算违法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工资,必须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支付工资的日期按时支付是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义务。并且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也就是如果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达到三十日一般就认定其违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2023-07-11
    167人看过
  • 员工因公司拖欠工资而解除合同,赔偿问题引关注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辞退补偿。公司跟员工解除合同提前多久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否则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按照其他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需要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应当支付给劳动者,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
    2023-07-17
    325人看过
  • 关于克扣、无故拖欠工资案件的仲裁时效问题
    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助、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替代。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将工资支付劳动者本人,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部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扣减工资和超过约定时间支付工资的理由。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劳动者寻求法律救济的途径——劳动仲裁和诉讼。但是,一个严重的现实问题是,作为用人单位的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无故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况却大量发生、屡禁不止。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仲裁案
    2023-06-09
    299人看过
  •  询问关于合同无效赔偿的相关问题
    根据给出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在确认合同无效后,若合同无效导致的财产需返还,若财产无法返还造成损失,则过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确认合同无效可以申请相应的损害赔偿。同时,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确认合同无效后,若合同无效导致的财产需返还,若财产无法返还造成损失,则过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确认合同无效可以申请相应的损害赔偿。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 同 无 效 财 产 返 还 规 定 是 什 么 ?在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终止时,返还财产是一种民事责任。对于返还财产的范围,应以
    2023-10-04
    182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关于加付赔偿金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了加付赔偿金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处于注流地位的观点却是加付赔偿金问题应该去司法化,即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对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同时也可以主张加付赔偿金,但其加付的赔偿金如果想要获得法院的支持,必须有一个前提,即劳动者必须就用人单位拖欠其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的违法行为先向劳动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后,用人单位仍未支付的情况下才存在加付赔偿金,如果未经过这一前提程序,劳动者直接主张加付赔偿金,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2023-04-29
    390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拖欠工资问题赔偿标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 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 关于裁员赔偿工资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31
      你好根据具体情况裁员赔偿: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
    • 关于工资拖欠的问题离职有补助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14
      拖欠工资提出离职有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关于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最新解决方式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31
      拖欠农民工工资最快最直接的解决办法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是合法,有效的途径。 一、投诉 1、投诉的法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条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 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
    • 关于辞职后被公司拖欠的工资问题律师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26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提供的情况和证据 您在聘请律师时,应当向律师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聘请律师的要求,并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 委托事项的概况及产生过程。 委托事项所涉及的争议。 与委托事项事实有关的证据和线索。 委托律师的主要要求。 承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