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复议申请人应遵守何种义务
行政复议申请人的义务:如实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并按照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在行政复议期间执行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构认为需要申请人协助调查取证的,申请人应当予以配合;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
书面审查原则及例外,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二、行政复议决定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行政复议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行政诉讼期限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行为人先提起复议后诉讼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包括: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有关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等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五章 行政复议决定 第二十二条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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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申请人应履行哪些义务?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12(1)在复议过程中,复议申请人应自觉遵守复议纪律,维护复议秩序,听从复议机关依法作出的安排;(2)复议申请人应自觉履行已生效的复议决定;(3)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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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应当遵守什么规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7认为被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作出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单位提出复议申请。对大多数行政争议,行政相对人可以选择,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还可以先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再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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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2复议申请人的权利有:(1)申请复议权;(2)委托权。在行政复议中,复议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行政复议代理人代为参加复议;(3)申请回避权;(4)撤回复议申请权;(5)申请执行权;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复议决定,复议申请人有依法申请执行的权利。(6)诉权;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法定时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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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人的行政权限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7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申请人必须是行政相对人 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一种客观形态。为了达到行政行政职权的目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以人作为承受对象,这样的人称为行政相对人。凡是合法权益手具体行政行为不利影响的人都是行政相对人。 根据行政相对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关系直接与否,行政相对人又可以分为行政对象人和行政相关人。 行政对象人是直接承受具体行政行为的人,如行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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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17《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 本条是关于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处理规定。不予受理包括拒绝受理和不予答复的两种情况。 本条的“上级行政机关”是指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的上一级或者以上的行政机关,而不是上级权力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