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胎儿的利益保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06:00:43 54 人看过

胎儿,医学上一般是指受孕12周(也有人认为是8周)开始,四肢明显可见,手足已经分化的受孕体。但是按照这一认识,那12周以内的胎儿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护。所以民法典所保护的胎儿是指正在孕育中的“人”,保护的是从受孕那一刻起一直到脱离母体独立呼吸成为真正的民事主体,涵盖整个孕育阶段。

胎儿的利益主要指胎儿的人格与财产利益,通常表现为继承、接受赠与的利益,但并不限于这两种利益。胎儿的抚养费、胎儿在孕育过程中遭受损害,或父母受到人身伤害影响对胎儿出生后的抚养等以及胎体损害赔偿等方面均享有受保护的利益。

律师补充: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即仍以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为原则,但在涉及特定事项时,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十六条

【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胎儿预留份】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16: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抚养费相关文章
  • 有哪些关于胎儿利益保护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胎儿权益保护有着详尽的法律规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胎儿拥有人之生命中的基本权利和尊严,即生命权;其次,具备良好的身体状况和健全的心智水平,保障其健康权;再次,胎儿在父母离世后也享有对于其父母所持财产的法定继承权以及接受他人遗赠的权力,这也是保障胎儿权益的重要手段。详细来看:第一,胎儿只有在落地呱呱坠地之后才能正式获得进行民事活动的权利与资格,这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遵循的原则底线。第二,当涉及到遗传财富的分配、受赠财产等对胎儿权益可能产生影响的事项时,要将胎儿视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来对待。第三,如果胎儿在分娩过程中不幸夭折,那么其生前享有的民事权利将会立即终止。《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2024-07-28
    256人看过
  • 还没出生的胎儿的利益是否受法律保护
    一、还没出生的胎儿的利益是否受法律保护1、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赋予胎儿民事权利能力,但是在民法典内有明确规定保护胎儿的继承利益。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二、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相关规定有哪些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注: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2、如
    2023-04-26
    74人看过
  • 遭遇车祸流产的胎儿利益如何保护
    一、遭遇车祸流产的胎儿利益如何保护在有关遭遇车祸引发流产的胎儿利益保障这一议题中,涵盖了诸多复杂的伦理、法律及医学层面的考量。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尽管胎儿尚未降生世间,但其存在所蕴含的生命权与健康权依然应当得到充分尊重与妥善维护。针对因车祸而诱发流产的特殊情况,孕妇及其家人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肇事方追责并索求相应的经济赔偿以及精神抚慰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
    2024-07-18
    98人看过
  • 如何保护胎儿的利益有哪些法律规定
    关于胎儿的权益保障问题,特别是涉及到遗产继承权以及礼物和财产的受赠权,法律将胎儿一律视作拥有民事权利能力。然而,当婴儿在出生之际未能存活下来,其原先所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便自动宣告终止。至于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方式,也根据胎儿诞生之时是否处于存活状态分为两种情况来进行对待。倘若孕妇因生产出现状况而导致新生儿死亡,那么自初始就无法再享有任何的继承权。《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2024-08-14
    421人看过
  • 对胎儿民事权利的保护有什么意义
    一、对胎儿民事权利的保护有什么意义对胎儿民事权利的保护体现了法律对于生命的尊重与关怀,它意味着法律不再将胎儿视为一个单纯的生物学概念,而是赋予了其法律上的主体资格和地位。1.这种保护不仅有助于维护胎儿的合法权益,如继承权、受遗赠权等,还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2.当胎儿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法律为其提供了救济途径,这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二、胎儿权利能力与保护在传统民法理念中,胎儿并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只有当其脱离母体且为活体时,才能享有民事主体的资格和地位。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律的发展,这种观念已经逐渐被打破。1.在现代法律中,胎儿被视为具有潜在的民事权利能力,即在涉及胎儿利益的保护时,视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2.这意味着,即使胎儿尚未出生,也可以行使一些民事权利,如继承权、受遗赠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3.在保护胎儿权益方面,法律应当明确对胎儿的保护范围及其行使办法。(1)这包括对
    2024-07-11
    167人看过
  • 2024民法典中关于胎儿利益保护的规定有哪些
    一、民法典中关于胎儿利益保护的规定有哪些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十六条【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二、自然人民事权利一般有哪些1、财产权和人身权——这是以权利的客体之不同所作的分类。2、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这是根据权利的作用的不同所作的分类。(1)支配权是指可以对标的物直接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2)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3)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权利的权利,例如不安抗辩权。(4)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
    2023-11-20
    270人看过
  • 胎儿权益:是保障还是负担?
    对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的处理:被继承人要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但是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除。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果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什么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注: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
    2023-08-14
    372人看过
  • 我国民法典第16条规定,涉及哪些等胎儿利益保护的
    《民法典》第十六条并未赋予胎儿完整的权利能力,只有涉及到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才视为具有权利能力,这种利益应该是纯利益,即不要求胎儿承担任何义务的,同时。胎儿的此种权利能力是预设型的,即如果胎儿娩出是死体,则其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2024-04-22
    496人看过
  • 期待利益保护原则是什么?
    一、期待利益保护原则是什么?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对期待利益的赔偿要尤其严肃慎重,并注意把握如下原则:(一)实事求是,全面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谓实事求是,是指对期待利益损失的有无、大小的确定,要严格以事实为依据。这里所说的事实,主要是指受害人遭受期待利益损失的事实。确定期待利益损失是否存在,一般应把握两个条件:1、受害人的未来利益是否具有实现的基础和条件。期待利益应当是具备了必要的条件,在正常情况下必然能够实现的未来利益。如果未来利益仅具一种设想或可能,而尚未具备实现的充分条件,则不宜以期待利益损失论;2、这种未来利益的丧失,是否在客观上给受害人的经济生活包括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不良影响,既要注意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因违法行为而实际遭受的财产损失能够得到应有的充分的补偿,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加害人的合法权益,使其所承担的责任与所实施的违法行为基本相适应。如果损害后果完全是由加害行为所造
    2024-01-16
    388人看过
  • 维护胎儿权益的具体措施和规定
    《民法典》中关于胎儿利益保护的规定有:胎儿享有生命权,健康权,财产继承权,受遗赠权等等。具体如下:1、一般情况下胎儿出生之后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2、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时,其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3、胎儿出生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视为从一开始就不存在。对企业合并中各利益相关者的保护制度虽然企业合并能够给社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但法律不能绝对将财富最大化作为政策决定的最高指导原则,而应在考虑财富最大化的同时,充分注意合并是否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企业合并作为企业重大的法律行为,关系到股东、出资人、债权人和职工的切身利益,《企业合并法》应规定对各利益相关者的保护制度。如规定股东、出资人对合并的决议制度、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对债权人的告知制度(要在现行公司法规定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告知的效力)。《企业合并法》还应吸收国外的立法成果,规定股东、出资人、债权人提起企业合
    2023-08-11
    286人看过
  • 离婚保护财产利益的方式是什么
    1、离婚,夫、妻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保护自己的财产、债务利益:(1)、对共同财产、共同债务情况要作全面的了解,了解有多少共同财产和债务;(2)、必要是双方可以签订财产协议书或者债务协议书;(3)、在紧急的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权益,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4)、离婚后发现有方有转移共同财产、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损害自己权益的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重新分割共同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
    2023-03-03
    233人看过
  • 胎儿的生命权是否受宪法保护
    一、胎儿的生命权是否受宪法保护胎儿的生命权受到宪法的保护,宪法规定生命权属于人格权。生命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生命是公民作为权利主体而存在的物质前提。二、什么是健康权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身体健康是公民参加社会活动和从事民事活动的重要保证。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就是保障公民身体的机能和器官不受非法侵害。健康权是公民享有的一项最基本人权。是公民享有一切权利的基础之一,如果健康权得不到保障,那么公民的其他权利就无法实现或很难实现。保护公民的健康权是我国刑法、民法等多项部门法的共同任务。非法侵害公民的健康权,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法律责任。三、生命健康权受到侵权应该怎样去维权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是公民享受其他权利的基础。生命健康权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侵害
    2023-05-03
    294人看过
  •  胎儿权益的延伸:法律如何保障其权益
    胎儿亲属法所涉及的权益包括亲权利益和亲属权利益。胎儿自受孕之时起便存在,成功植入母体时,便形成了胎儿与其父母和其他亲属之间的身份关系。胎儿的身份利益、健康利益和生命利益受到侵害时,应予以延伸保护。1.胎儿亲属法所涉及的权益包括亲权利益和亲属权利益。这种权益自胎儿受孕之时起便存在,当胎儿成功植入母体时,事实上就已经形成了胎儿与其父母和其他亲属之间的身份关系。2、胎儿的身份利益。如他人非法利用胎儿死体,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对死者遗体、遗骨保护规定的立法精神,应认定为侵害胎儿先期身体法益,追究侵害人的民事责任。3、胎儿的健康利益。胎儿在母体中为第三人外力所伤,胎儿健康受到损害,也应予以延伸保护,是为先期健康法益。4、胎儿的生命利益。胎儿在母体中因第三人外力致伤而堕胎,在剖腹产手术过程中因医生的过错行为而致胎儿丧失生命特征,均为侵害胎儿生命法益,应承担侵权责任。胎儿亲属法胎儿亲属法是一种保护胎儿权益的
    2023-10-29
    491人看过
  • 一房二卖利益保护顺序是什么
    一房二卖所涉及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性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定。若该行为被证实为恶意串通或者存在欺诈等非法因素的影响,则此类合同将不被认为具备法律效力。反之,如果这两个买卖合同都是在合法、公正的环境下签署的,并且其中一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相关的过户手续,那么就应该承认履行了过户手续的那一方拥有该房屋的正式所有权。此外,如果经过法庭裁决认定此前签署的合同存在欺诈行为并予以撤销,那么这份撤销之后的合同也将失去其法律效力。所谓“一房二卖”,指的是卖家在同一时间内或者前后相继地与两位买家分别签订了两份买卖合同,将同一处房产出售给了两位不同的买家。在这种情况下,两位买家都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卖家签订了合同。对于这种情况,我们通常会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解决房屋的产权归属问题:首先,以登记为准。也就是说,如果在这两份合同中,其中一份已经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由于物权的优先性原则,我们应当承认已经办理了
    2024-05-03
    193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费
    词条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抚养费
    相关咨询
    • 胎儿应当保护什么样的利益?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13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未存活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如果分娩出事死体,则从一开始无法继承。
    • 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是怎么规定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30
      1、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 亮点3:明确胎儿利益保护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0
      民法总则草案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未存活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解读:作出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从两方面对胎儿权益进行保护。第一,从继承的角度,要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体现了特留份制度。第二,造成侵权之后,例如在出生前因不当行为导致胎儿的出生缺陷等,胎儿出生之后可以独立请求赔偿。亮点4:增加保护网络虚拟财产规定
    • 法律是怎样保护未出生胎儿的利益?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5-24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我国民法没有明确赋予胎儿民事权利能力,但是在继承领域却有明确规定保护胎儿的继承利益。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可见,虽然开始继承时胎儿还没有出生,但是,法律还是规定应当保留胎儿的一定继承利益。
    • 胎儿的利益保护的范围大小是怎么回事?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15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未存活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如果分娩出事死体,则从一开始无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