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一般质量问题时出卖人应当在保修期内承担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4:54:45 395 人看过

如果房屋质量存在重大问题而和出卖人解除合同,可以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当房屋存在一般质量问题,买受人就可以退房,这样不利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最高院《解释》第13条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我国政府先后颁布了《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管理条例》和《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这些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委托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商品房保修期是从房屋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最低保修期为: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及卫生洁具1年;管道堵塞2个月;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期为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商与用户自行约定。最高院《解释》第13条同时还规定: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11: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地产开发相关文章
  • 卖方是否需要为二手房质量问题承担维修责任?
    二手房质量存在问题,如果卖方已经告知买方后交付房子,可以不负责任;如果卖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未尽隐蔽瑕疵的告知义务,就会使买方做出违背真实意愿的意思表示,合同本身即有瑕疵,故卖方应但承担违约责任,买方可以要求卖方维修。房产税是买方交还是卖方交一、房产税是买方交还是卖方交1、房产税是买方交。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要将税费分配情况落实到购房合同中,才能更好的保证各自的权益,房产税中的个人所得税是由房屋买卖中卖方承担,征收房屋价款的百分之一,五年以上的唯一普通住房的卖方是可以减免征收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2023-07-17
    83人看过
  • 谁应该承担工程质量问题责任
    工程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施工单位需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若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则总承包单位也需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工程质量问题一般由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问题进行负责,并且需要承担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1、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3、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处理1、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事故后,应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其有关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需要时,还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同时,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2、进行质量问题调研,主要目的是要明确问题的范围、问题程度、性质
    2023-06-30
    134人看过
  • 超出质保期的产品出现问题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依据我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存在缺陷是没有保质期限制的,产品的缺陷应该由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来承担,而生产者承担产品缺陷责任是有限制的。《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产品缺陷责任的构成要件1、产品存在缺陷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存在缺陷是产品缺陷责任的构成要件的必要条件。产品存在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
    2023-07-02
    321人看过
  • 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由谁承担责任?
    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留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2023-08-17
    260人看过
  •  谁来承担安装质量问题的责任?
    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销售者在售出产品时需要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包括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质量问题。同时,销售者还需要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并且承担安装费。但是,如果产品在出厂时已经因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毁损或灭失,不能修理、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需要赔偿消费者损失,如安装费等。销售者赔偿后可以向生产者进行追偿。如果销售者售出的产品在出厂时没有质量问题,那么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质量问题应由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同时,销售者还需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安装费也应该是销售者出;但是产品在出厂的时候就因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毁损或灭失,不能修理、更换或退货的,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可要求销售者赔偿损失,如安装费等,销售者赔偿后可以向生产者进行追偿。 销 售 者 责 任 : 产 品 出 厂 有 质 量 问 题 , 销 售 者 负 责 修 理 、 更 换 或 退 货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销售
    2023-10-02
    175人看过
  • 出卖人违反质量瑕疵担保需承担责任吗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出卖人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因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而造成其他损失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一、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产品质量法》第40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有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做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2023-06-01
    426人看过
  • 开发商如何承担房屋质量问题的责任
    日前,一名50岁左右的中年女子在阳台围栏上赏雪时,围栏断了。女子和围栏从24楼坠落身亡,引起网友热议。经现场勘查,警方确认栏杆锈蚀严重,无法承受女子身体的压力,这是造成女子死亡的主要原因。那女人不慎死了。据悉,该小区刚刚建成10年。重庆一家大型房地产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在确认事故是栏杆腐朽所致后,在追究责任时,要看业主在使用过程中是否对栏杆进行了改造。如果栏杆不是业主自己损坏的,开发商的房屋质量问题就可以查处。一是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买受人可以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因维修影响房屋功能或者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下列责任:,发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是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开发商应首先要求当地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进行检查。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证明后,可以要
    2023-05-07
    381人看过
  •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劳务公司承担质量责任吗
    看鉴定结论如何,跟劳务有关系的话,劳务公司是要承担责任的。一、劳务派遣工辞退找派遣公司赔吗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劳务派遣人员,就等同于将劳务派遣人员,退还至劳务公司。此时劳务派遣人员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失去工作,劳务派遣公司将为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二次分配,寻找其他的新工作。所以,这种情况得不到认可的赔偿。其次,劳务派遣人员,被劳务公司辞退,这种情况劳务公司需要按照劳动合同和劳动法相关的规定,对劳务人员进行赔偿。此时意味着劳务派遣人员,已经从实质上失去工作,依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依法获赔。二、外包工工伤怎么赔偿标准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事故理赔程序如下:1、劳务派遣员工出现工伤首先由用工单位第一时间送到医院给予急救。2、由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员工本人及时通知劳务公司。3、劳务公司负责工伤的申报,审批,鉴定等一系列的工伤程序的处理。4、工伤的赔偿根据工伤鉴定的标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5、赔偿结果达不到一致
    2023-02-15
    113人看过
  •  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问题中应承担何种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承担赔偿责任:1.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从而导致损失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 工程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从而导致损失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承担赔偿责任:1.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从而导致损失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工程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从而导致损失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监 理 单 位 对 工 程 质 量 问 题 的 赔 偿 责 任 规 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1、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
    2023-10-06
    483人看过
  • 商品房的质量问题和开发商的保修责任
    商品房在交付使用时,开发商应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交付后,如出现质量问题,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承担修复责任;如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商品房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三、供热和供冷系统,为二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二年保修期从该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2023-04-22
    199人看过
  • 房东在租房子装修时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承租人装修费用由谁来承担的问题要考虑在合同上有没有具体约定,一般有约定的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由出租人与承租人来协商解决。下面为具体分析这两种情况:(一)双方有约定的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专修费用由谁来承担的问题达成了约定,应该按照约定执行。(二)双方没有约定的1、出租人不同意装修的如果承租人的装修行为本来没有得到出租人的同意的话,装修费用应该由承租人自己来承担。因为承租人装修是处于自己利益的考虑,而且没有经过出租人的同意是不能要求出租人承担装修费用的。2、出租人同意装修的如果承租人的装修行为取得了出租人的同意,由承租人承担装修及修复的费用。若无特别约定或签订补充协议,承租人装修房屋的费用,只能承租人自行承担。另外,一般的情况主体结构的装修归出租人,附属设施老化的归出租人。屋内的主体结构和附属设施由于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的,由承租人负责赔偿。当心了,十种不能租的房子又到一年租房热,在房
    2023-07-09
    73人看过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保修期,保修期内责任承担规则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保修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如下: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4.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保修期内责任承担规则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保修期内责任承担规则如下:1.施工单位未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造成质量缺陷的,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2.属于勘察、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修复,保修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建设单位再向勘察、设计单位追偿。3.因
    2023-06-07
    454人看过
  • 产品质量问题应该由生产者承担责任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的损害,除产品的缺陷是由于销售者的过错造成的外,都应由产品的生产者依法承担无过错责任。即产品的生产者是产品责任的主体。那么,缺陷产品的受害人能否直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呢?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先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在先行赔偿后,有权向缺陷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当然,如果产品的缺陷是由于销售者的过错造成的,销售者只能自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受害人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生产者赔偿后,发现应属于产品销售者的责任的,生产者也有权向销售者追偿。产品质量法的这一规定,体现了对产品质量受害人的优先保护。生产者的产品责任是什么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
    2023-07-07
    59人看过
  • 工程质保期到期了有问题的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什么是工程质保期?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用以维修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保修期是从竣/交工验收合格之后即日起计算。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法律规定: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
    2023-04-17
    500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商品房买卖中,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买卖双方应当承担哪些保修责任?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8
      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 (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日建设部发布) 第五条《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
    • 买房遇到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是否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质量责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5
      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这里所说的质量问题指的就是一般质量问题。所谓一般质量问题,是指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之外的、未严重影响购房人正常居住使
    • 房屋质量问题的保修责任有谁承担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2
      在保质期内,由开发商承担房屋质量问题保修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 买的房子,出租时发现质量问题,卖方能否承担责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商品房质量问题通常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二、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 《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
    • 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应当由谁承担房屋质量责任?责任如何划分?责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1
      商品房质量对购房者来说尤为重要,不仅关系其居住安全,也关系其居住舒适的程度。有的开发商建设的商品房却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质量缺陷,严重侵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对此,国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承担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房屋的质量问题有如下三种: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是指房屋未能通过验收或经核验被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