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经济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5 09:32:57 485 人看过

涉外经济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有:

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国籍、主营业所或住所;

2.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3.合同的类型和合同标的种类、范围;

4.合同标的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规格、数量;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的费用;

7.合同能否转让或者合同转让的条件;

8.违反合同的赔偿和其他责任;

9.合同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

10.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一、专利转让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条款

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载明某项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转让合同。

2.发明创造的名称和内容,应当用简洁明了的专业术语,准确、概括地表达发明创造的名称,所属的专业技术领域,现有技术的状况和本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征。

3.专利申请日、专利号、申请号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4.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情况,有些专利权转让合同是在转让方或与第三方订立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之后订立的,这种情况应载明转让方是否继续实施或已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权利义务如何转移等。

5.技术情报资料清单,至少应包括发明说明书、附图以及技术领域一般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施发明创造所必须其它技术资料。

6.价款及支付方式。

7.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8.争议的解决的办法,当事人愿意在发生争议时,将其提交双方信任的仲裁机构仲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仲裁机构。明确所共同接受的技术合同仲裁,该条款具有排除司法管辖的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5: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哪些涉外经济合同是无效合同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合同中的条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经当事人协商同意予以取消或者改正后,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相关知识点第一十条采取欺诈或者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无效。第一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对合同无效负有责任的,应当对另一方因合同无效而遭受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第一十二条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国籍、主营业所或者住所;二、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三、合同的类型和合同标准的种类、范围;四、合同标准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规格、数量;五、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六、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的费用;七、合同能否转让或者合同转让的条件;八、违反合同的赔偿和其他责任;九、合同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十、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第一十三条合同应当视需要约定当事人对履行标的承担风险的界限;必要时应当约定对标的保险范围。
    2023-06-12
    499人看过
  • 解决涉外经济合同纠纷的经验分享
    一、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应当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通过第三者调解解决。二、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所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三、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四、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或者发生争议后,对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未作选择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允许当事人在开庭审理以前作出选择。如果当事人仍不能协商一致作出选择,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所应适用的法律。订立涉外经济合同注意的问题1、首先要做好市场调查和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了解,搜集多种必要的信息资料,这是签订涉外经济合同的基础和前提;2、订立涉外经济合同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3、涉外经济合同的条款必须齐备,文字表达必须准确;4、要注意订好担保条
    2023-07-04
    296人看过
  • 涉外经济合同的诉讼时效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确定。
    2023-06-09
    68人看过
  • 防范涉外经济合同纠纷的措施
    1、首先要做好市场调查和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了解,搜集多种必要的信息资料,这是签订涉外经济合同的基础和前提;2、订立涉外经济合同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3、涉外经济合同的条款必须齐备,文字表达必须准确。如何解决纠纷?涉外经济合同纠纷1、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应当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通过第三者调解解决。2、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所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3、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4、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或者发生争议后,对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未作选择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允许当事人在开庭审理以前作出选择。如果当事人仍不能协商一致作出选择,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所应适用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7-10
    114人看过
  • 借款合同应该采取哪种合同形式以及借款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一、借款合同应该采取哪种合同形式?借款合同应该采取的合同形式一般为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1.出借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约定。二、借款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借款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在民法典中有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三、借款合同的签订流程是什么借款合同的签订流程如
    2023-06-24
    440人看过
  • 涉外经济合同争议怎样处理
    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应当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通过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所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涉外经济合同争议的实体法适用情况。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或者发生争议后,对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已有选择的,人民法院在审理该项合同纠纷案件时,应以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为依据。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可以是中国法,也可以是港澳地区的法律或者是外国法。但是当事人的选择必须是经双方协商一致和明示的。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必须适用中国法律,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合同条款无效。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或者发生争议后,对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未作选择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
    2023-04-26
    455人看过
  • 拟设外商独资银行应当具备的条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拟设外商独资银行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等。相关法律规定《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九条拟设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的股东或者拟设分行、代表处的外国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二)拟设外商独资银行的股东、中外合资银行的外方股东或者拟设分行、代表处的外国银行具有从事国际金融活动的经验;(三)具有有效的反洗钱制度;(四)拟设外商独资银行的股东、中外合资银行的外方股东或者拟设分行、代表处的外国银行受到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金融监管当局的有效监管,并且其申请经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金融监管当局同意;(五)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拟设外商独资银行的股东、中外合资银行的外方股东或者拟设分行、代表处的外国银行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应当具有完善的金
    2023-06-13
    97人看过
  • 经济合同必备条款内容有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承受者,没有当事人,合同权利义务就失去存在的意义,给付和受领给付便无从谈起,因此,订立合同须有当事人这一条款。当事人由其名称或者姓名及住所加以特定化、固定化,所以,具体合同条款的草拟必须写清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执行的对象。合同不规定标的,就会失去目的,失去意义。可见,标的是一切合同的主要条款。目前,多数说认为合同关系的标的为给付行为,主要指标的物,因而规定有所谓标的的质量、标的的数量。3、质量与数量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是确定合同标的的(物)的具体条件,是这一标的(物)区别于同类另一标的(物)的具体特征。标的(物)的质量需订得详细具体,如标的(物)的技术指标、质量要求、规格、型号等要明确。标的(物)的数量要确切。首先应选择双方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其次要确定双方认可的计量方法;再次应允许规定合理的磅差或尾差
    2023-06-17
    417人看过
  • 涉外经济合同应记录内容以及注意事项
    一般来说签订涉外经济合同是避免不了的,它有一般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也有一般的合同需要记录的内容。那么今天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下涉外经济合同的内容以及订立涉外经济合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涉外经济合同一般应具备条款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国籍、主营业所或住所;2、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3、合同的类型和合同标的种类、范围;4、合同标的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规格、数量;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6、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的费用;7、合同能否转让或者合同转让的条件;8、违反合同的赔偿和其他责任;9、合同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10、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订立涉外经济合同应注意的问题1、首先要做好市场调查和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了解,搜集多种必要的信息资料,这是签订涉外经济合同的基础和前提;2、订立涉外经济合同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023-06-05
    147人看过
  • 涉外经济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涉外经济合同的基本内容有:1、合同当事人的国籍、主营业所或住所;2、合同标的及其数量、质量;3、价款及支付方式和期限;4、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5、违约责任等当事人约定的内容。一、签买卖合同注意什么签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1、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这是合同的必备条款;2、合同标的,指合同当事人之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关系,也是合同的必备条款;3、买卖合同中数量也是必备条款;4、还需约定货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方式,检验的标准和方法、包装方式和结算方式,还有合同效力等。二、合同书样本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合同书样本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订立合同的主体的姓名、住所等信息;2、合同的标的及质量、数量;3、价款或者报酬;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5、违约责任;6、争议解决方法。三、赠与合同约定违约金是否有效赠与合同约定违约金只要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合同
    2023-06-20
    317人看过
  • 涉外结婚的条件要具备哪些
    涉外结婚的条件一般会有: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男方已经满22周岁、女方已经满20周岁;当事人未患有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或暂缓结婚的疾病;当事人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其他条件。一、男女结婚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男女结婚的法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但是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具体情况,作出特别规定。此外,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如下: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包括未婚、离婚、丧偶三种类型;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6、双方自愿结婚。二、办理结婚证需要户口簿么办理结婚证时需要户口簿。结婚登记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1、男女双方必须是自愿结婚的;2、男方的结婚年龄需要满22周岁,女方需要满20周岁;3、男女双方均无配偶的情形;4、男女双方
    2023-04-01
    218人看过
  • 涉外技术引进和技术输出合同应具备的要件
    (1)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技术引进和技术输出合同所涉及的技术问题复杂,从而极易影响当事人对合同细节的理解,依我国法律,这种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否则无效。(2)合同标的许可制度。技术引进合同以及技术输出合同的当事人所协商转让的技术成果,对技术输出国而言,是否构成危及国防等重大利益,关系到输出国的根本利益。因此,应对技术输出合同标的予以限制,规定向国外输出技术的,应经国家主管机关批准。例如:我国专利法第10条规定,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3)合同生效的审批制度。当事人关于技术引进或技术输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但合同是否生效则依赖于技术引进一方当事人所在国主管机关的审批。(4)合同的法定最长期限。为了防止由于合同期限过长,限制受让人在选择使用技术成果方面的自由,很多发展中国家对技术引进和技术输出合同的期限,以强行法的形式加以
    2023-06-07
    273人看过
  • 外观设计专利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外观设计专利应当具备哪些条件设计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组合的设计发明和实用新型以概念技术方案本身为对象,设计以特定形状或形式的外观为对象。如三维产品造型(电视、汽车外观)、二维平面设计图案(床单、地毯图案);颜色是图案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外观设计可以是立体的形状,也可以是平面的图案,也可以辅以适当的色彩,有时是三者的有机结合(2)外观设计必须是产品外观的设计,顾名思义,外观设计是产品的外观设计,而这个产品必须具有一定的外形,可以自由移动,可以作为外观设计的载体。例如,一幅画或图案本身不是一种外观设计,但如果它印在产品上,该幅画或图案就成为一种外观设计(3)外观设计必须具有美感根据我国专利法,该外观设计必须具有美感。因为它是工业产品外观的一种装饰风格,这种美感应该表现在商品表面的花纹、色彩或图案上,或者表现在商品的立体造型上。所谓的美应该建立在大多数消费者的眼睛上(4)外观设计必须适合工
    2023-05-07
    326人看过
  • 签定分包合同应当同时具备什么条件
    第一,承包人只能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第二,分包工程必须经过发包人同意。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八条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第三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第四十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一条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
    2023-06-15
    333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经济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有哪些, 什么是经济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和缺点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3
      经济合同的成立或签定中必须具备相应的必备条款,约定明确相应的事项,约定不明或漏项在将来履行中必然产生合同纠纷。经济合同的条款是指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凡是合同中必不可少的条款,叫做主要条款或者法定条款。理由必备条款为合同必不可少条款,缺少则合同不成立或无效,必备条款包括下列(1)、(2)、(3)、(4)、(5)、(6)、(7)为合同主要条款,而非必备条款。(1)标的。即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所
    • 涉外仲裁裁决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03
      关于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在许多方面与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有类似之处,因而在某些双边司法协助条约或多边国际条约中,甚至将两者一并作出规定,或作类推适用的规定。然而两者之间还是存在着某些重要的区别,而且各国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基于《纽约公约》的普遍影响,下面主要根据《纽约公约》的规定对此问题加以论述。《纽约公约》以排除的方式规定了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如果被请求承认和执行的裁决具有
    • 涉外离婚起诉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5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订立涉外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04
      《涉外经济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条款:①的名称或者姓名、国藉、主营业所或者住所;②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③合同的类型和合同标的的种类、范围;④合同标的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规格、数量;⑤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⑥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的费用;⑦合同能否转让或者合同转让的条件;⑧违反合同的赔偿和其他责任;⑨合同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⑩合同使用的文学及其效力。
    • 对于经济性裁员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18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