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说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有权通过出让的方式转移使用权。因此国家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
二、国家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哪些
1、拍卖出让。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招标出让。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受让条件的受让方根据出让方提出的条件;以密封书面投标形式竞报某地块的使用权,由招标小组经过开标、评标,最后择优确定中标者;
3、挂牌出让。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4、协议出让。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出让国家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国家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哪些权利
1、占有权。权利人对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享有直接支配和控制的权利,这是土地使用权的前提。
2、使用权。权利人可以对土地加以开发、经营和利用,这是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一项最主要权利。
3、收益权。权利人可以直接利用土地以获得收益。
4、处分权。指对土地本身的处分,而是指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处分,如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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