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纠纷 案由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08:10:22 172 人看过

1、劳动合同纠纷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3)合同纠纷

(4)非全日制用工纠纷

(5)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6)经济补偿金纠纷

2、社会保险纠纷

(1)纠纷

(2)保险待遇纠纷

(3)医疗费、医疗保险待遇纠纷

(4)待遇纠纷

(5)待遇纠纷

3、福利待遇纠纷

二、人事争议

(1)争议

(2)辞退争议

(3)聘任、聘用合同争议

一、劳动争议包括哪些内容

(一)劳动争议纠纷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具体包含以下类型: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8、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9、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产生的争议。

二、什么是劳动争议?其范围和解决方法是什么?

1、劳动争议: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争议。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2、劳动争议的范围:

劳动争议的范围,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8)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而发生的纠纷;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3、解决方法:

(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

(2)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

(3)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

(4)诉讼程序。根据《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诉讼程序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11: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调解委员会相关文章
  • 赵彩薇与介玉生、潘会兰赠与合同纠纷案
    原告赵彩薇诉被告介玉生、潘会兰赠与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9年4月1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赵彩薇的委托代理人韩文朝、被告介玉生、被告潘会兰及其委托代理人徐文献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赵彩薇诉称,1995年7月25日,被告介玉生从案外人孟四毛手中购买了位于城壕路70号的砖混结构平房四间及院落一处,县政府给介玉生颁发了鲁阳房字第9531号房屋所有权证。但是1996年12月14日被告介玉生之父介保安伪造了一份赠与书将该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现请求确认该赠与合同无效。被告介玉生辩称,该赠与合同自己不知道,也未在该合同中签名,因此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潘会兰辩称,2001年被告介玉生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其父介保安返还财产纠纷一案时,已将该份赠与书作为自己的证据向法庭提供,且其父介保安亦当庭认可该赠与书中的赠与人介玉生三个字非被告介玉
    2023-06-09
    401人看过
  • 撤销赠与合同是什么案由
    撤销权纠纷案件根据其具体内容不同又可以区发为三种,即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行为纠纷;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纠纷;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一、什么是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民法典》第657条)。其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向受赠人转移的一般是财产的所有权(当然并不限于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也可以成为赠与的财产),因此,买卖合同作为典型的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其相关规定对于赠与合同具有参照适用效力。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第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第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第三,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2023-06-21
    113人看过
  • 赠与纠纷合同律师的作用
    律师是精通法律,能够为社会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的人员。律师经过系统的法律理论和法律条文的学习,通过了国家举办的律师资格考试或司法考试,持有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律师执业证书。因此,当事人在寻求法律帮助时,一定要找准持有上述两证的真律师,不要被无证而自称“律师”的人蒙骗,否则你的案子就很可能“身处险境”了。律师既然经过专业和系统的法律学习,加上处理案件积累的经验,律师就能为实现当事人的请求找到一条合法而快捷的途径。许多当事人无从下手或多方求助无门的案子,来找律师后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有的甚至达到了一个非常理想的结果。因此,建议当事人在有法律问题时,能多多寻求律师的帮助。那么,当事人打官司要不要请律师呢?本人建议,除非当事人经济确实很困难,否则应考虑请律师。当事人打官司没有委托律师的原因很多,大多数人都是为了想省一笔律师费。殊不知,这一“节省”,反而使当事人付出更多。一、农村房屋无
    2023-04-05
    483人看过
  • 赠与合同纠纷是否可仲裁
    一、赠与合同纠纷是什么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根据赠与是否可以任意撤销,可将赠与合同分为:1、可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2、不得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的合同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另一种是经过公证的赠与。二、赠与合同纠纷是否可仲裁赠与合同有约定仲裁的,可以仲裁。合同纠纷的处理途径: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3、仲裁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
    2023-03-27
    488人看过
  • 赠与合同纠纷如何算损失
    合同纠纷一般需要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财物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赠与合同纠纷是如何产生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纠纷是指关于赠与合同内容、履行等发生的纠纷。附义务赠与又称附负担赠与,是指赠与人要求受赠人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在一般的赠与关系中,受赠人仅享有权利,不负担任何义务:附义务赠与,受赠人则按约定必须负担一定的义务,该负担条款是赠与合同的组成内容。《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
    2023-08-01
    303人看过
  • 赠与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赠与合同纠纷处理如下:1、当事人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自愿协商解决;2、第三人居中调解;3、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双方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可以进行仲裁或诉讼;4、起诉人民法院,合同发生纠纷后,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不成的,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事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纠纷什么意思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根据赠与是否可以任意撤销,可将赠与合同分为:1、可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2、不得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的合同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另一种是经过公证的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
    2023-07-03
    108人看过
  • 赠与合同纠纷反诉有哪些特征?赠与合同纠纷反诉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赠与合同纠纷反诉特征(1)当事人特定性及双重性由于赠与合同纠纷反诉是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因此赠与合同纠纷反诉的原告即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即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的当事人是特定的,而且反诉的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具有双重性。(2)请求具有独立性赠与合同纠纷反诉具备诉成立的要件,是一种独立的诉。反诉虽然是在本诉的诉讼程序中被告向原告提出的反请求,但是它并不因此必然地依赖本诉而存在。被告提出的反诉本身具备着起诉的要件,因此即使本诉撤回,反诉也能够独立存在,也能够作为独立的案件由法院审理裁判。(3)目的具有对抗性赠与合同纠纷反诉的起诉能使本诉失去意义,吞并或抵消原告的诉讼请求。(4)反诉的时间具有限定性提起赠与合同纠纷反诉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大多关于反诉特征的归纳,没能把反诉的特
    2024-01-28
    105人看过
  • 赠与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以及赠与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一、赠与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赠与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根据赠与的是动产和不动产确定。赠与合同纠纷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动产的赠与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赠予物为不动产时,管辖法院为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赠与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赠与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1.当事人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自愿协商解决。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无须任何第三人介入,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又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和谐。2.第三人居中调解。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请协议条款约定的单位或人员居中进行调解。这种调解不同于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中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调解。3.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仲
    2023-06-20
    489人看过
  • 案由民间借贷合同纠纷
    法律综合知识
    借贷纠纷是指因借用他人财物不能按时归还,在借用人与出借人之间产生的纠纷。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要件事实成立的证据。由于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债权人主张合同的权利的发生,其应该为两个要件事实的成立负举证责任,一个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个是其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024-07-22
    210人看过
  •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释义
    因劳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劳务合同中,雇主处于支配地位,雇员则处于被支配的从属地位。虽然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主体地位形式上平等,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主体身份是不平等的。一、债权转让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债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1.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相关法律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合同纠纷的管辖特殊原则,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合同履行地也是法官审查确定管辖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3.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协议管辖也叫约定管辖,是反映当事人在签订、履行合同前双方解决争议管辖问题的真实意思。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区别有哪些(一)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
    2023-06-21
    356人看过
  • 案由 债务转移合同纠纷
    债务转移合同纠纷,是指在债务人将其合同义务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第三人时产生的纠纷,包括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以及第三人与债权人、债务人三方订立的合同三种表现形式。一、并存的债务承担是什么意思并存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并存债务承担契约可以由承担人与债权人订立,也可由承担人与债务人订立。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成立方式,与免责的债务承担基本相同,但在采取债务人与承担人达成协议的方式时,无须以债权人同意为生效要件。二、债务可以买卖转让吗债务可以买卖转让。债务转让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后第三人承担还款义务,原债务人不再履行还款义务。债务转让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债务的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除的,即使当事人订立了债务转移合同也无效;2、转移
    2023-03-10
    219人看过
  • 民事案由委托合同纠纷
    1、代位权纠纷2、撤消权纠纷3、悬赏广告纠纷4、买卖合同纠纷5、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6、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纠纷7、赠与合同纠份8、借款合同纠份9、借用合同纠纷10、租赁合同纠份11、融资租赁合同纠份12、承揽合同纠份1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14、运输合同纠纷15、技术合同纠份16、知识产权合同纠份17、保管合同纠纷18、仓储合同纠份19、委托合同纠纷20、行纪合同纠纷21、居间合同纠纠纷22、担保合同纠纷23、典当纠纷24、保险合同纠份25、海商合同纠纷26、储蓄存款合同纠份27、信用卡纠纷28、信用证纠纷29、期货交易纠纷30、信托纠纷31、证券合同纠纷32、经营合同纠份33、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34、农业承包合同纠份35、电信合同纠纷36、邮政合同纠纷37、演出合同纠纷38、服务合同纠纷39、劳动争议40、劳务(雇佣)合同纠纷。一、技术合同能用仲裁吗1、经济合同纠纷。
    2023-03-12
    73人看过
  • 如何解决口头赠与合同纠纷
    口头馈赠合同如何解决纠纷1根据社会条件、舆论和思维习惯,调解和解决馈赠行为通常发生在公民之间,如熟悉的家人、信任的亲友。人们常常基于感情和感激之情,将自己的财产免费赠送给受赠人。例如,他们的父母为他们的孩子购买结婚用房,并将他们的储蓄给他们的孩子;祖父母和祖父母将自己的财产交给他们最爱的子女或孙子孙女等。因此,调解和处理此类纠纷应遵循家庭和睦、生活稳定、社会和谐、和平为贵、公平合理的原则,尽量消除隔阂,巩固感情。我们应该敦促双方换位思考,多想想对方,解决矛盾。正确理解和灵活运用法律处理纠纷赠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将对赠与人和受赠人形成法律约束力。在不同的赠与关系中,权利和义务也不同。调解赠与纠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平衡各方利益,做到公平、合法、合理、合理。因此,应正确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具体的法律判断可以从赠与是否成立、赠与是否履行、赠与是否可撤销、受赠人是否履行了约定的义务等方面进行,从而对赠与
    2023-05-07
    147人看过
  • 存在纠纷如何处理赠与合同
    一、存在纠纷如何处理赠与合同先自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也没有仲裁条款,可以到法院起诉。1.当事人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自愿协商解决。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无须任何第三人介入,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又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和谐。因此,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把“协商”作为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2.第三人居中调解。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请协议条款约定的单位或人员居中进行调解。这种调解不同于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中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调解。3.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仲裁或诉讼。4.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发生纠纷后,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不成的,合同中又没有仲裁条款,事后又没达成仲裁协议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赠与合同需要双方签字吗赠
    2024-01-02
    207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调解委员会是指由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派代表组成,负责调解本单位劳动争议的机构。调解委员会通常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组织调解和协商过程,以帮助双方达成和解,解决争议。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可以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协助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工作,促进当事人... 更多>

    #调解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广西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应由哪个法院审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12-03
      一、关于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均不一致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关于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
    • 怎样处理赠与合同纠纷,如何解决赠与合同纠纷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6
      解决纠纷的方法有以下几种:1、协商。在友好的基础上,合同当事人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是最好的办法。如果合同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可以要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如果一方或双方都是国有企业,可以要求上级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当在平等的基础上区分是非,而不是行政干预。如果合同当事无法协商或调解,可以根据合同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同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
    • 赠与合同纠纷与赠与人瑕疵担保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6
      根据《合同法》第191条之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知,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一般不需要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除非其存在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的情形。
    • 赠与合同纠纷,能撤销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20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赠与合同一经受赠人表示接受便宣告成立。同时,赠与合同又为不要式合同,赠与合同既可采用口头形式,又可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在合同订立后办理公证证明,无论采用何种形式,也无论是否经过公证,都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成立。然而,根据《民法典》第
    • 无名合同纠纷纠纷有案由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07
      无名合同纠纷有案由,是相对于有名合同的法律概念。又称为非典型合同,是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可以通过吸收原则、类推原则、结合原则确认合同的案由。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