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二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
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第二十三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标准
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标准,法律没有规定,各地做法不一,甚至村民投票、村委会等方式都可以确定是不是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各地出台认定是否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方式有:
(1)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全体成员经过特定程序决定。
(2)户籍在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年满16周岁以上的公民,满足这个条件,即可缺德成员资格。
(3)户籍迁入农村集体,且在该集体长期生产、生活,没有稳定非农职业或者稳定收入来源的,确定为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规定,承包土地的农民到小城镇落户后,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保留或者依法流转;该土地如果被征用,承包土地的农民有权获得征地补偿款。
户口在农村的城市居民,无论农业还是非农业户口,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同时需要经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民主议定程序,方可实际分配获得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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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迁出后可以享受农村户口地上的土地补偿款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18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集体土地,如果户口迁走,则该村宅基地、农用地以及涉及以后拆迁征地的补偿款,均无该人的分配额度。但是已经占用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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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迁到城市户口所在地是否还是农村户口所在地可以有征地补偿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05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土地征用是发生在国家和农民集体中间的土地权利的转移。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给予农民和集体一定的经济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家所有。1,你应当享有征地补偿。你的户口在本村,因此,应当享受与本村村民同等待遇,遇到占地应当享受土地补偿款。至于补偿款的数额和方式等,就要看当地征地政策是如何规定的了,以征地政策的内容为准。具体的征地政策你可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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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村户口,我是农民,我是集体制的,在农村的土地征地中的补偿款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5你没有权利或不具有分配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款的资格。至于你的妻子如果户口不在原你所在的村,或户口不在也不在那里生活,也不具备分配土地补偿的资格。理由是你不是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土地征地补偿中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由于你不是安置对象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你不具有资格;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归实际承包经营你的“责任田”的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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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业户口迁入农村后是否可以享受村集体土地分配权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06是的:“非农业户口”迁入农村后,并不会改变当事人的户口性质:1、当事人不属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不能参与当地的集体利益分配(包括拆、迁待遇的享受);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